兵败如山倒。
势如破竹。
都不足以形容此时大唐的狼狈与危机的深重。
太后仰天看着浓烈的狼烟,听着长安城中一片混乱惊呼,还有远处叛军妖蛮战马掀起的滚滚烟尘冲天,对皇帝恨其不争,长叹一声。
“杜预作镇国诗【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不是故意来气你的,而是···”
“给你报信的。”
“他深知我大唐对战败毫无准备,更知道潼关之战后,长安根本守不住,才冒险以镇国诗禀告朝廷。”
“朝廷,早做准备吧。”
她的话,还有狼烟,彻底打碎了皇帝最后一丝幻想。
他失魂落魄,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上,嘴里如祥林嫂般喃喃自语。
“怎么会?”
“怎么会这样?”
“朕的江山,朕的大军,怎么会败的这么快?这么惨?”
“不应该啊,朕手握天时地利人和,一切胜利要素都在朕一边。朕又怎么会败的这么惨?”
“哥舒翰,一定是哥舒翰不中用!他辜负了朕的信任,重托!不,哥舒翰乃是胡人。朕真是糊涂,明明有了安史之乱教训,殷鉴不远,为何还要重蹈覆辙?一定是他与安禄山勾结,背叛了朕。才导致大败!”
“朕,要将哥舒翰千刀万剐!”
皇帝仰天喷血,犹如一头输急眼的饿狼。
太后冷冷道:“哀家的情报,是哥舒翰被史思明诱敌深入,道路狭窄如肠,导致三十万大军前后脱节,首尾不能兼顾。走到半路,中了埋伏。蒙元大可汗成吉思汗,派来了十万精锐,而安禄山也带着六万主力,快速从滁州返回,参加这次决战,三家会师,将哥舒翰的一字长蛇阵冲散截断,再逐个击破。”
“哥舒翰本人与安禄山决战,拼死奋战,最后身中一百多处创伤,高歌【哥舒歌】而死。”
“安禄山命厚葬之。”
仿佛为了印证她的情报,杜预镇国诗【出塞】,此时也将潼关之战惨烈的战场,以才气呈现在空中。
大唐惊慌失措的亿万子民,呆滞地看着空中的才气海市蜃楼,看着那尸积如山、黄河断流的惨状,看着大唐精锐主力沦丧殆尽、流血漂橹的凄惨,失声痛哭起来。
但。
他们随后看到了一副场景。
三个少年英侠,正在愤然冲击三万蒙元狼人的阵型,以求解救大唐剑圣裴旻。
“快看,这谁?”
“是杜解元!”
“杜预,竟然带着裴十四、王异,三个人冲击三万狼人?”
“不要命,简直疯了。”
“可我为什么眼中满含热泪?”
太后王姪,豁然而起,静静看着天空中杜预以三人之躯,逆袭冲击蒙元狼人的阵型,杜预做镇国诗,率先冲锋的奋勇英姿。
“王异···”
“原来,这就是你的选择。”
“你选择了杜预···”
“之前,是哀家眼光浅薄了,这一点反而不如你这丫头。”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好诗啊。”
太后闭上眼睛,摇头:“哪怕只是第一句,已然堪称我大唐七绝的压卷之作!”
“只可惜,这首镇国诗,诞生的太晚了。”
“潼关之战,我大唐精锐尽丧,主力沦陷,局面已然不可收拾。”
“你这首镇国诗,会是我大唐帝国的绝唱吗?”
长安城外。
安禄山、史思明、中行乐,还有一个身披黄金披风、无比拉风之人,同时停下战马。
四人杀气腾腾,却志得意满。
因安禄山的妖马马关脖子下,在高仙芝、封常之的人头中央,又多了一颗血淋淋、怒目圆睁的名将人头!
哥舒翰!
正是刚刚被杜预赠送【哥舒歌】,而名躁天下的猛将哥舒翰。
哥舒翰的死,还有被丢入黄河中三十万大军,也预示着大唐国运走到了尽头,即将灭亡。
听到杜预这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四人同时身躯剧震。
中行乐脸色阴冷,尖声尖气道:“又是他?滁州一战没杀了他,他怎么阴魂不散,还敢追过来?”
那披着黄金披风之人,冷笑道:“谁让你没用?足足五十万妖蛮主力,竟拿着一个小小滁州毫无办法,甚至被举子杜预反推回来。要不是我亲自出手,怎么会这么顺利,杀了哥舒翰,拿下潼关?”
安禄山眼中煞气大作,横槊冷冷道:“你说谁没用?”
他大燕皇帝安禄山,裹挟大胜余威,斩杀哥舒翰,威震圣元,可谓盛极一时。
横槊怒喝,无人敢挡。
但黄金披风之人,却仿佛根本无视与他,冷笑道:“我贪狼宫说的话,从不会收回。”
看到气氛僵直,史思明急忙转圜道:“大事还没办,怎么能内讧?大帅消消气,黄教主也不要置气嘛。”
那黄金披风,徐徐被风掀起,露出中间之人真面目。
竟然是一位身穿黄金甲、身披黄金披风的一个中年秀士。
这秀士面色白皙、剑眉朗目,虽然称不上英俊,但也仪表堂堂。
最引人瞩目的,是他嘴边竟然叼着一朵金灿灿的菊/花。
史思明都要尊称此人一声“黄教主”,可见其地位之高。
此人自称贪狼宫之主,那便是逆种文人领袖——黄巢!
黄巢乃是大唐人,曾几次应试进士科,但皆名落孙山,于是他满怀愤恨地写了一首《不第后赋菊》后便离开了长安,后继承祖业成为盐帮首领。并创立了贪狼宫。
他,也是逆种文人最高领袖。地位还在中行乐之上。
他凝望乱作一团、烽烟四起的长安,任由战马,信步而行,把玩着手中菊/花,冷酷吟诵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四十年。”
“足足四十年过去了。”
“长安,我回来了。”
“这次,我不再是一名落魄可怜的举子身份,而是···江山之主!”
听到江山之主四个字,安禄山眉头一挑。
他也没想到,事情峰回路转,命运如此苍茫。
在滁州意外被杜预大败,老安亏得底儿掉,正在心灰意冷、彷徨不知所措之际,却意外接到了老伙计史思明飞信传书。
安禄山如获至宝,急忙带兵赶往潼关,还好及时赶到,参加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饕餮盛宴——哥舒翰的头,就是他亲手砍下的。
安禄山也重新找到了横扫一切的霸主感觉,掌控一切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他终于体会过味道来——只要不面对杜预那个天煞扫把星,他安禄山对上谁都是稳操胜券、雄霸天下。
可一旦不巧撞上杜预,安禄山就秒变熊粑天下。一坨接一坨,那叫一个臭啊。
安禄山在潼关,依靠狡诈如狐的史思明,在被杜预斩杀死掉的崔乾佑启发下,利用年轻皇帝急于求成的心态,成功诱敌深入,将哥舒翰和三十万唐军歼灭,并一举成功突破潼关天险,来到了长安城下。
如今,这黄教主却说长安和大唐天下是他的?
这让安禄山如何服气?
他正要反唇相讥,却听到黄巢诗兴大发,傲然道:“华轩绣毂皆销散,甲第朱门无一半。”
他屡次考试,屡次落榜,自认才华惊人、满腹经纶,却屡试不中,将原因归咎与出身上——黄巢与杜预一样,乃是一介白丁,祖上没有人当官,自然也没有出身,只是平民百姓,而中举的名额都被高门大阀、甲第朱门占据,才会沦落屡试不中境地。
黄巢对士族的仇恨,可想而知。
面对打开的长安城门,黄巢一句诗词出口,已然横扫街头。朱雀大街上,凄风冷雨,秋风肃杀。
长安最繁华的东西市、朱雀大街上,昔日曾经歌舞升平、繁花似锦的甲第朱门,竟然在这首诗横扫的瞬间,变得破败不堪,建筑倒塌,油漆剥落,露出破败斑驳之色。
而过去明亮高大、雕梁画栋的华美建筑,土崩瓦解、瞬间倒塌,精美的车毂、轿子,烟消云散,火焰四起之中,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昔日不可一世的甲第朱门,瞬间妻离子散,剩不下一半。
黄巢狞笑着,一步步向大门洞开的长安逼近,怒吼道:“含元殿上狐兔行,花萼楼前荆棘满。”
大明宫,含元殿。
原本金碧辉煌、富丽堂皇的含元殿,也立即气运消散、瞬息破败起来。
在皇帝太后、满朝公卿,众目睽睽之下,这刚才还国运当头、权威隆重的含元殿,已然瞬间变成城狐社鼠、栖息之地,狐狸兔子,飞窜横行,吓得妃嫔宫女花容失色,朝臣重臣狼狈逃窜。
花萼楼,乃是大唐后宫中最富盛名美景,乃是皇后居所。伴随着逆种文人首领黄巢的反诗,也瞬间变成野草满地、荆棘难行的荒郊野外,凄风冷雨,蛇鼠横行,令人唏嘘。
“啊?”
皇帝吓得连连后退。
他从未想到过,贵为天子、生杀予夺、富有四海的自己,竟然会有一天沦落到这个地步?
连长安城、大明宫,都被逆种文人、反贼叛逆攻下了?
连他最喜欢的含元殿、花萼楼,都变成了城狐社鼠、破败之地?
如此悲惨的命运,他贵为天子又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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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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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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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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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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