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安禄山400斤大胖子,但跳起胡旋舞来,迅疾如风,是一个灵活柔软的胖子。舞技相当不错。还拜先皇最宠爱的贵妃为干娘,自己心甘情愿做干儿子,跪舔无底线,堪称人中之耻,丢光了北狄胡蛮的脸。
他巴结先皇的时候,并不觉得自己可耻、丢人,但眼下他成大燕皇帝,这段发家史变成了不能提及的黑历史。
“啊啊啊!”
安禄山彻底心态爆炸,只觉得周围叛军、北狄、妖蛮看向自己这“大燕皇帝”的眼神,都充满了揶揄、戏谑和冷笑。
他瞬间暴怒。
“杜预这小子,杀我长子安庆绪,又斩杀了崔乾佑。否则若崔乾佑还在,孤王岂用事必躬亲?”
安禄山双目血红,狂叫道:“孤王这就去滁州,将他人头斩下!将他一身细皮嫩/肉活剐了,做成人肉包子,送给诸将品尝。杀一儆百!让大唐人看到,胆敢违逆、讥讽我的人,是何等下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史思明大惊失色:“老安!此事不妥,孰轻孰重,要掂量清楚。如今潼关才是要紧···”
安禄山却愤怒咆哮:“别没大没小,叫我老安!老子是大燕皇帝,你是我的臣子,要叫陛下!”
史思明面色冷淡下来,冷哼一声。
小丫的,咱一个屯开裆裤长大的,谁不知道谁那两下子?现在跟我抖威风了?
但眼下众目睽睽之下,他只好忍气吞声:“陛下。”
安禄山咆哮道:“朕杀杜预,如探囊取物,费不了多少时间。你带着大军,向潼关进发,一定要击败哥舒翰,占据潼关。朕去去就会。”
他一声令下,安禄山亲随的燕地精锐骑兵,就与大军主力分道扬镳,径直向南方滁州方向扑去。
黑暗中,燕地铁骑火把阵阵,犹如一头火/龙恶兽,张开了血盆大口,向滁州恶狠狠猛然扑去。
史思明虽然被授予大军指挥权,却忍不住望着安禄山远去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我呸!”
“竖子,不足与谋!”
若非在座的,都是北狄的胡蛮,粗犷有加,换成人族帝国,有大将敢于如此背后辱骂主君,必然被人狠狠告一状,然后以大不敬抄家砍头。
史思明为何如此愤怒?
因眼下潼关乃是最空虚的时候——虽然有哥舒翰坐镇,但潼关守军并不多,且唐朝前线败的太快,主力沦丧殆尽,一时半刻根本抽调不出太多部队去支援潼关。
时间,叛军与大唐正在为时间赛跑。
可能,就差那么幽幽一口气,大唐就能守住潼关。
在史思明看来,眼下最重要、最要紧的事,莫过于抢在大唐朝廷派出援军之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百万大军疯狂人海攻/势,强行攻打、抢攻潼关。
潼关虽然天险,虽有哥舒翰,但以北狄妖蛮连战连胜,士气旺盛,加上绝对的人数优势、实力优势,排山倒海般的无脑进攻,哪怕用尸体堆,都能堆得与潼关平齐,不惜一切代价将潼关冲下来!
只要潼关一丢,大唐就完了。
到时候,整个大唐的江山,八十一州,统统都是安史叛军的。
一个杜预,区区文人,能蹦跶多高?能翻起什么风浪呢?
可安禄山这个蠢货,竟然被杜预一首檄文,骂得怒火中烧,失去理智,一定要在这节骨眼上分兵,去滁州杀杜预?
这不是开玩笑?
虽然他史思明也自负天下名将,也有鬼神莫测之功,有把握能击败哥舒翰,但失去安禄山,加上安禄山亲随的部分精锐大军,史思明攻陷潼关的把握,至少下降了三成还多。
在这生死存亡的一战中,哪怕失去一成胜算,都是致命的,何况三成?
史思明破口大骂安禄山,竖子不足与谋!
但后悔也没用,劝又劝不动,史思明只好独自带兵向潼关疯狂进攻。
他仰望着潼关高大的城墙,还有天边拂晓亮起的一丝白光,心中闪过一丝阴霾。
这天,要亮了。
夜里凶悍无匹的豺狼,到了白天,还能无往不利杀人吗?
“难道··我等筹谋已久的这次叛乱,原本十拿九稳的,却要因为区区一个读书人杜预,产生重大偏差不成?”
“哼,安禄山。如潼关是我打下来,长安被我第一个攻破,到时候咱们谁当皇帝,可不一定!”
“走!”
史思明恶狠狠道:“星夜兼程,猛攻潼关。”
杜预写完【讨逆檄文】,放下笔墨纸砚,长出一口气。
“幸不辱命。”
杜预对唐皇拱手道:“陛下,臣要马上赶回滁州。布置防御,主持滁州对抗安禄山叛军主力。”
“请陛下放心,臣一定会尽力拖住叛军主力,让他们不能全力攻打潼关。”
“但潼关方向,请陛下答应臣,一定要有战略定力和耐心。无论安史叛军如何挑衅,都不能出关作战。至少要相持一年半载,等叛军筋疲力尽,甚至爆发内讧后,哥舒翰将军有绝对把握,才能出关平叛。”
唐皇脸上狠狠抽搐一下。
杜预,这是在教他作事?
唐皇本也是年轻气盛,自负才大,有一番远大抱负,要大展拳脚创造丰功伟绩,以比肩列祖、直追列宗。
安史之乱全面爆发,标志着年轻皇帝“千古一帝”的伟业,还没开始就结束咧。
经过这次内乱,大唐哪怕费劲千辛万苦平定镇/压下去,也注定元气大伤、彻底沦为二等国家。
杜预的“拖字诀”,虽然能稳稳赢了叛军,但却旷日持久,大大损耗大唐国力。
何如年轻皇帝一把梭哈、命令主力出关决战,来的干脆彻底?如果决战能赢,那就简单多了。
不过,这些念头只在皇帝脑海中一闪而过,便收敛起来。
对于主动请缨,要在滁州拖住安禄山叛军主力的杜预,唐皇是非常开心的。
无论杜预成功与否,都能吸引安禄山主力至少十天半个月,对此时风雨飘摇的大唐,能争取到极其关键的时间。
“杜爱卿,你放心吧。”
唐皇一脸微笑:“朕,一定会按照你的战略谋划,稳扎稳打,不会乱来。”
杜预敏锐看出,唐皇眼神中闪过的一丝自以为是,还有自负傲慢,暗中一翻白眼。
完。
他算不上大唐忠臣,只是不希望看到大唐被安史之乱折磨地分崩离析、列国入侵、生灵涂炭的惨状,更会波及他的家乡滁州和所爱之人。
好言难劝该死鬼。
在杜预看来,大唐皇帝,志大才疏,好高骛远,比太后更愚蠢。
太后王姪,虽然没有治国才能,但老谋深算、谋定后动。她掌权几十年,虽然安禄山天天阴谋叛乱,却始终没有爆发。
皇帝刚亲政掌权没两天,安禄山就反了。这背后不是没有原因的。
但杜预深知,皇帝已经听不进忠言了。说多,反而会把事情搞得更糟糕。
杜预只好言尽于此,对恩师田洪凤点点头:“恩师,一切保重啊。”
田洪凤面色忧虑,紧紧抓住杜预的手:“你怎么答应皇帝,要回滁州?你檄文骂的那么狠,安禄山豺狼之心,睚眦必报,肯定会大举进攻。可滁州没兵没粮食,城池又不高,怎么挡得住叛军主力精锐呢?你别回去了。”
杜预摇摇头:“星河还在滁州,等我回去呢。我定要回去救出她。”
田洪凤深深凝视着杜预,叹息道:“你可千万别死了。连进士还没考呢,就让你赶上安史之乱了。老师还等着,你给我光耀师门,拿个史无前例的六元回来呢。”
杜预噗嗤一笑。
六元,是小三元+大三元,一个读书人从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都是第一名。
圣元大陆上,只有两个人拿过六元。
杜预至今保持了不败金身,连续斩获四元,是圣元十国中呼声最高的潜在六元争夺者。
田洪凤这么说无疑是故作轻松调侃,但也带着对杜预深深牵挂和忧虑。
杜预深深一躬,含泪道:“老师放心。学生必活着回来。明年春天长安的会试,学生还要考个状元呢。”
田洪凤苦笑一声,点了点头:“千万保重。你师娘还在滁州,你帮我照看好她。”
杜预郑重其事点头而去。
凝望着杜预背影,田洪凤幽幽叹了口气。
“明年春闱,还会办吗?”
在几天前,若有人问田洪凤这个问题,一定会被田洪凤当傻子,但现在···这却是一个极其不确定的问题——大唐,还能坚持到明年春天吗?
杜预刚走出大明宫,暗中却飞来了一颗石头。
杜预眼神一凛。
果然,有刁民想害朕!
他一闪身,石头擦着他脸颊飞过去。
一道身影,随即消失在宫墙之内。
“谁?”
杜预健步如飞,追了上去。
他三步并做两步,很快抓住了那人单薄的衣衫,将他按在宫墙上。
那人徐徐回眸。
明眸皓齿,百媚皆生。
杜预一看,竟然是···
刚刚见过一面的武媚娘?
杜预顿时汗颜,拱手道:“不知是娘娘,孟浪,恕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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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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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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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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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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