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族人大多善良,并不会对此加以嘲讽,然而那一道道同情和怜悯的目光,却还是如同利箭一般,深深刺痛了珠玛幼小的心灵。
如今她终于得偿所愿,带着一头英武不凡的灵兽搭档衣锦还乡,颇有种志得意满的感觉。
然而,珠玛却还是远远低估了金羽大鹏所造成的影响力。
当这头体型庞大,金光闪闪的神鸟出现在寨子里,整个族群顿时炸开了锅。
几乎所有留在寨子里的达拉族人全都涌到屋外,围着珠玛和她的新伙伴指指点点,争论不休,人群中充斥着好奇、兴奋、羡慕、赞赏等各类情绪,整个山寨一时间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有生以来,珠玛第一次享受到众星捧月一般的明星待遇,欣喜之余,不禁对钟文生出了无限感激之情。
他这样厉害,为何却不愿让大家知道呢?
“珠玛,回家以后,若是有人问起,只说是偶遇金羽大鹏,千万莫要提到我的名字。”
回想起钟文对她的嘱托,珠玛虽然不解,却还是乖巧地点头应允,只是暗暗下定决心,要将钟文的恩情牢牢记在心中,终有一日当涌泉相报。
外头的喧哗声,终于还是惊动了正在商议大事的族中高层。
走出议事厅的族长贝吉尔特父女,罗格长老以及库洛洛等人在看见小明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亦是十分精彩,比普通族人强不了多少。
“小妹,这、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神鸟,金羽大鹏么?”库洛洛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嗯,大哥,这是我的灵兽伙伴。”珠玛得意洋洋地抱住小明的脖子,以示亲近,“它叫小明,是一头成年金羽大鹏。”
而小明也十分配合地蹭了蹭她的脸颊,一人一禽表现得亲密无间。
“丫头,这是怎么回事?”罗格长老欣喜地问道。
珠玛按照约定,聊起了自己和小明的“偶遇”,只听得众人惊叹不已,无不羡慕小丫头命好,竟然能够有此奇遇。
唯有甘暮云白皙的脸蛋上露出一丝怀疑之色,美丽而清澈的大眼睛不时瞥向钟文,仿佛猜到了些什么。
金羽大鹏引起的轰动持续了将近半个时辰才逐渐平息,珠玛的小脑袋高高仰起,如同一只骄傲的孔雀,带着小明朝自家方向走去。
“钟文,今天晚上说什么也要来我家吃饭!”库洛洛十分热情地拖着钟文,“我那婆娘别的不说,厨艺绝对是族中第一,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她一定会拿出看家本领来招待你。”
“库洛洛,钟文在边境大战时和我就是战友。”甘暮云笑着道,“难得他来族中做客,这第一顿饭,怎么也该由我做东才是。”
“救命之恩,难道不比战友之情来得重么?”库洛洛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今天这顿我请,你们要叙旧,不如等到明天。”
“说起恩情,他曾经在战场上救了我师父和破邪的性命。”甘暮云毫不退让,“我欠他的,可不比你少。”
对于热情好客的达拉族而言,若是遇见重要客人,第一顿招待便显得尤为关键,因而对于钟文这样的杰出人物,甘暮云和库洛洛都不想将优先请客的权力拱手相让。
“这样如何?”库洛洛见甘暮云态度坚决,退而求其次道,“咱们两边一起款待钟文,不过酒宴得设在我家。”
“共同款待么?没有问题。”甘暮云微微一笑,随即说道,“不过既然是宴请贵宾,地方自然是越宽敞越好,你家太小,不如将酒宴设在我家罢。”
扎心了老铁!
“斑得,你这就有些赖皮了。”
听甘暮云直言不讳地提起住房条件,库洛洛不禁摇头苦笑了起来。
论居住环境,又有谁能比得过族长?
甘暮云身为族长之女,家中的住宅面积,几乎是库洛洛的三倍还多。
“钟文,不如由你来选罢。”他眼珠一转,忽然转头看向钟文,郑重其事地说道,“今天晚上你想先去哪一家做客?”
钟文正沉浸在某种偶像剧女主角的情绪之中,就差喊出那句“你们不要再争了啦,不要为了我!”
岂料库洛洛会忽然把问题抛到自己身上,登时尴尬不已,只觉无论答应了哪一边,都会让另一边难过,一时间踟蹰不决。
这时候,他的眼神碰巧瞄到了快要抵达山道尽头的珠玛和小明,灵机一动,笑着说道:“难得有机会来达拉族做客,又碰上珠玛小妹妹喜获灵兽搭档,这般双喜临门的好日子,只是在家中吃饭,未免太过冷清,今日天气不错,何不来个篝火晚会,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篝火晚会?”甘暮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忍不住好奇道,“那是什么?”
钟文将前世篝火晚会的概念解释了一通,甘暮云脸上顿时露出恍然之色:“与咱们每月初祭拜达拉天神的大典倒是有些相似,库洛洛,你以为如何?”
“这个提议很不错。”库洛洛沉思片刻,点了点头道,“三日之后,咱们和昆图族很可能会大战一场,此时来一个‘篝火晚会’,倒是可以振奋士气。”
“好,那我去和爹爹说。”甘暮云娇笑一声,转身飘然离去,只留下一道婀娜绰约的靓丽背影。
钟文顺着她离开的方向望去,却见远处一众达拉族人之中,有几名青壮年男子正瞪大了眼睛看向自己所在的位置,表情并不友好,似乎还隐隐夹杂着一丝敌意。
他在脑中回忆了半天,确认自己并不认识那几名达拉族青年,不禁感到有些奇怪。
库洛洛似乎也对此有所察觉,不禁叹了口气,正要说些什么,却听远处传来了一阵清脆娇嫩的嗓音:“钟文,钟文!”
原来是珠玛那小丫头在自家晃了一圈,耐不住寂寞,又跑出来寻钟文玩耍。
自“万鹰巢穴”归来,小丫头已经和钟文混得很熟,不再以“贵客”相称,而是直呼其名。
“怎么了,珠玛?”钟文笑着迎了上去。
“能不能再教我几句大鹏语?”珠玛踮起脚尖,将小嘴凑近他耳边,轻声说道。
“没问题。”钟文挤眉弄眼道,“咱们去那边偷偷学,回来吓他们一跳。”
“好呀好呀。”珠玛脸上红扑扑的,兴奋不已。
真是个神奇的少年啊!
库洛洛知道自己这个小妹妹看似活泼开朗,实则除了甘暮云之外极少与人亲近,便是和自己这个大哥,平素也没有多少交流,看着钟文和珠玛嘻嘻哈哈地消失在山道拐角处,他心中不禁生出一股不可思议的感觉。
“库洛洛,罗格长老说的那个少年,便是他么?”一个粗壮的嗓音自背后响起。
“不错,他就是钟文。”库洛洛皱了皱眉头,并未转身,“这是我的救命恩人,多龙,你可别乱来。”
“放心,我不会伤他性命。”多龙沉声道,“只不过是想让他认清自己,莫要心存妄念,胡乱打斑得的主意,配得上斑得的人,只有我多龙。”
等到库洛洛转身,多龙已经悄然离去。ωωω.χΙυΜЬ.Cǒm
我担心的才不是他,是你啊!
库洛洛以手抚额,无奈地摇了摇头。
……
这一晚的天鹰峰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本该寂静一片的半山腰处,数团熊熊篝火散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辉,将小半片山林都照得红彤彤,亮闪闪。
或许是得到了族长的召唤,出席这一晚“篝火晚会”的达拉族人数量出奇的多,整座天鹰峰充满了欢声笑语,健壮的男人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而美丽的达拉族姑娘们则载歌载舞,尽情地展露着窈窕婀娜的身段,引得无数单身小伙频频注目,有喝彩的,有鼓掌的,有吹口哨的,甚至有几个急性子的小伙,直接自山间采摘了五彩野花,便冲上前去向喜欢的姑娘表露心声。
其中有两名小伙喜欢上了同一个姑娘,竟立马当着少女的面上演了一出全武行,最终姑娘投入到了胜利者的怀抱,而那名战败的小伙却并不显得如何愤怒,只是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不久便重新露出笑脸,十分大度地上前向情敌献上了诚挚的祝福,直看得钟文瞠目结舌,大感钦佩。
“钟文,库洛洛是我的左膀右臂,更是达拉族不可或缺的勇士。”族长贝吉尔特满脸笑容,端着酒杯来到钟文跟前,“你救了库洛洛的性命,便是咱们达拉族的恩人,来,我敬你一杯!”
“举手之劳,伯父客气了。”钟文嘿嘿一笑,爽快地和贝吉尔特碰了碰酒杯,一饮而尽。
“听说你在边境战场上对斑得多有照顾。”贝吉尔特重新替他满上了杯中之酒,“作为一个父亲,我必须再次对你表示感谢,来,走一个!”
以钟文如今的身体素质,就算是把他泡在烈酒之中三天三夜,也已无法产生一丝一毫的醉意,因而面对贝吉尔特的敬酒,他是一脸淡定,来者不拒。
“果然英雄出少年。”贝吉尔特毫不掩饰对钟文的欣赏,赞不绝口道,“听斑得说,你非但修为高深,还精通医术,小小年纪就如此了得,和你比起来,咱们族里的那几个小子,当真是白活咯。”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四周不少达拉族青年纷纷朝着钟文的方向看来,一个个脸上写满了不服气。
“伯父,低调。”钟文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道。
“有本事的年轻人,就应该张扬一些。”贝吉尔特爽朗地笑道,“莫要学那些大乾官员,一个个表面客套,背地里就知道使坏!”
“不错,莫看我现在脾气还不错,想当年可也是个刺头。”库洛洛也在一旁插嘴道,“为了追求族中最美丽的姑娘,我曾经揍过十几个竞争对手,其中就有罗格长老的大儿子,为了这事,长老整整一年都没和我说过半句话哩!”
他一边说笑着,一边端起酒杯要灌钟文。
紧接着,库洛洛那对尚未碰面就已经赢得钟文RESPECT的父母,以及罗格长老等人也一一上前敬酒,还不到小半个时辰,钟文身边已经堆满了空酒罐。
宁洁只是在一旁和甘暮云小声聊天,对于钟文的处境仿佛毫不担心。
小丫头珠玛却看不下去了,蹬蹬蹬来到钟文身前,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杯,清秀的小脸上写满了关切之意:“钟文,你已经喝太多了,再这样下去,对身体不好。”
贝吉尔特等人面面相觑,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
“长得帅的小伙子就是吃香啊!”贝吉尔特一手捧着肚子,一手拍着地面,边笑边说道,“才来了一天,就把咱们小珠玛的心给偷走咯!”
“族长伯伯乱说!”珠玛顿时羞得满脸通红,踱着脚连声辩解道,“才不是这样呢!”
“丫头,你的眼光很不错。”贝吉尔特喝了不少,已经有些微醺,口无遮拦道,“不瞒你说,连我都有点想将斑得许配给他呢。”
“不可!”
此言一出,人群各处同时传来数道嗓音,原本热闹的氛围瞬间冷清了不少。
紧接着,四道壮硕的身影挤开人群,几乎同时出现在钟文等人眼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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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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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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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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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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