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钟文柳柒柒>第一千八百四十三章 没必要讲诚信
  天赋,顾名思义,是一种禀受于天,与生俱来的能力。

  就譬如柳柒柒的天生剑心和先天剑魂,无不是亿万万中无一的顶级天赋,所拥有的无上威能甚至超越了世间九成九的特殊体质。

  换言之,天赋是一种比特殊体质更稀有,更强大的金手指。

  第一个发现鬼魈拥有天赋的,还是钟文。

  当初他将鬼魈当作“小白鼠”,以人为手段引发了圣人天劫,整个过程凶险异常,险些害他丢了性命。

  好在鬼魈似乎颇有些主角光环在身,关键时刻瞳孔中陡然现出白色圆环,整个人气势暴涨,竟然生生扛过八道雷劫,强行步入了圣人之境。

  换作旁人,还真认不出鬼魈的这种变化。

  唯有钟文这个怪胎的脑子里装了海量杂书,恰巧在一本名为《盗匪传》的传记类书籍中找到了一位同样拥有这种天赋的上古强者,一个名为魑九杀的盗贼。

  此人虽然名声不显,却是修为精深,实力强悍,在不屈意志的加持下更是性格不屈,意志不灭,与人交手之际,无论被打得有多惨,只要一息尚存,便会越战越强,不死不休,如同疯狗一般。

  这样的对手或许不是最强的,却无疑是最难缠,因而令当时三圣界的圣人大佬们头疼不已,纷纷绕道,几乎没有人愿意放下身段去跟一个很可能打不赢的强盗死磕。

  “砰!”

  就在牧常逍思绪万千之际,鬼魈的拳头又一次狠狠捶在他脸上。

  这一拳的威势较之先前竟然又强了一大截,直接轰碎了阴鸦教主的脸颊,一时间骨骼崩碎,血肉飞溅,噗噗的响声回荡四周,久久不绝。

  恐怖的力量将牧常逍瞬间震退数步,那浸染着鲜血的半张脸在白光照耀下显得狰狞可怖,令人一眼望去,便会不自觉地心神颤栗。

  这股子倔强劲!

  和七万年前那个家伙简直一模一样!

  绝对是不屈意志!

  他伸手一摸脸颊,才发觉自己的半边脑袋已是空空如也,不复存在,终于确信鬼魈这股愈挫愈勇,遇强则强的狠劲,正是百万年难得一见的顶级天赋不屈意志。

  真是造化弄人!

  居然夺舍到了不屈意志的拥有者身上!

  晦气!当真晦气!

  贼老天,这一次,是你赢了!

  望着鬼魈再度袭来的狂暴拳势,牧常逍苦笑一声,忽然将双臂左右舒展,彻底放松身心,仿佛认命了一般,竟是不再抵抗。

  “噗!”

  如此一来,鬼魈的拳头毫无阻碍的穿透了他的胸膛,恐怖的威势喷薄而出,纵横肆虐,瞬间将阴鸦教主轰得片片断裂,化作无数碎块溅射四方。

  “垃圾!”

  一拳轰碎牧常逍,鬼魈冷笑一声,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呸!”

  话音刚落,弥漫天地的无数血肉突然再度碎裂,化作无数个色彩斑斓的光点,四下凝聚,相互连接,竟如同像素点一般,拼凑成了一幅幅活动的画面。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看上去约莫六七岁的懵懂孩童。

  这是一户剃头匠家里的三男,或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小小年纪便懂事乖巧,天天在店里忙前忙后地替父亲打下手,每日里最有盼头的,便是母亲和妹妹跑来送午饭的时候,一家人感情和睦,日子虽然清贫,倒也其乐融融。

  然而,平静的日子却并没有持续多久。

  只因统治这一域的势力名为水月洞天,与另一个叫作天音崖的洞天发生冲突,彻底决裂,很快便引发了一场战争。

  出乎许多修炼界大佬意料的是,原本的小打小闹竟然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了旷日持久的惊天大战。

  随着两边的伤亡不断增加,域主魔笛书生终于将注意力落在了平民百姓的身上。

  只因这位以笛子作为兵器的混沌大能拥有一门神技,唤作“一曲销魂”,能够以笛声强行激发出人体潜能,再配合一门残忍的功法,可以令一个普通人在短时间内修为暴增,甚至达到灵尊境界。

  这等逆天秘术,当然不可能毫无代价。

  副作用便是,接受秘术之人不但潜力耗尽,修为再也不得寸进,而且还会寿元大减,至多活不过一个月时间。

  于是乎,数不尽的平民百姓,尤其是青壮年男子顿时被魔笛书生当作消耗品,一批接着一批地送上了战场。

  男童的父亲、两个哥哥甚至母亲都未能幸免,被水月洞天强行征兆,成为与天音崖抗衡的牺牲品。

  再次见到父母兄长之际,他们已经成了四具冰冷的尸体,被水月洞天的弟子以“烈士”之名给送了回来。

  极度悲痛之下,男童仿佛在一夜之间长大成人。

  此后,他和妹妹两人相依为命,靠着手中一把剪子和那尚不纯熟的剃头技术,倒也能够勉强度日。

  谁曾想生活已经如此艰难,水月洞天居然还是没有放过这对可怜的兄妹。

  三年后的某一天,那群身着白衫、仙风道骨的修炼者们再次现身,将十岁的男童与他八岁的妹妹强行带走。

  自此,他也如同父母兄长那般,被魔笛书生激发了潜能,成为了一件能够在战场上披荆斩棘的兵器,而妹妹则不知被人带去了哪里,无论他如何苦苦哀求,不断询问,都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回答。

  或许是因为天资过人,他小小年纪,竟然在魔笛书生的笛声之中一跃成为灵尊强者,从而被安排在了战场上较为凶险的区域。

  本以为自己也会像父兄那般或战死沙场,或寿元耗尽而亡,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只因,他竟然在晋阶灵尊三天后便成功悟道,一跃成为了入道级别的强者,在这一层次的战场上所向披靡,大杀四方。

  一个普通平民,一个炮灰,居然在潜能耗尽的情况下,仅仅用了三天时间便感悟大道,这样的情况,堪称史无前例。

  恰逢水月洞天这一方的领军大将被敌人击杀,而副将也不过是个入道灵尊,结果被男童出其不意地偷袭成功,趁机脱离军队,逃出生天。

  为防被魔笛书生的手下追上,他一路没头狂奔,火花带闪电,不知时间过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

  停下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已经位于一片不知名的山林之间,四周是郁郁葱葱,眼前是一个陌生的洞穴入口。

  毕竟被魔笛书生抽干了潜力,彼时的他已是油尽灯枯,大限将至,反倒无所畏惧,毫不迟疑地迈开脚步,闯入到洞穴之中,竟是要将此处当作自己的埋骨之地。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巨大血池,水面咕咚冒泡,上头冒着阵阵青烟,远远望去,就好似岩浆一般。

  凑近细看的瞬间,他忽然感觉脑中一阵晕眩,体内能量竟是不早不晚,恰巧在此时消耗殆尽。

  于是乎,男童脚下一软,“扑通”一声落入到血池之中,很快便被完全淹没,再也看不见半点身影。琇書網

  就在男童落水之际,鬼魈只觉阵阵剧痛疯涌而来,仿佛连脑袋都要被撑爆开来,这种感觉是那样熟悉,那样刻骨铭心。

  这是……

  那个血池!

  有着相同经历的他瞬间认出,男童与自己所跌落的,正是同一个血池。

  画面一转,再次现身的男童已是模样大变,成了一个看上去约莫十二三岁的健壮少年,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先前“一曲销魂”带来的虚弱感竟是一扫而空。

  他右手握着剪刀,鲜血自刀尖滴滴答答地掉落下来。

  天上下着蒙蒙细雨,血滴落入地上的水洼之中,很快被稀释得看不见颜色。

  眼前躺着两具尸体,雪白的衣衫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赫然是当初带走男童父母和兄长的那两名水月洞天弟子。

  另一侧,一名穿着相同白衫的曼妙女子俏脸煞白,娇躯不住颤抖着,望向男童的目光,就仿佛在注视着一头旷世凶兽。

  “我妹妹在哪里?”

  男童转头看她,眸中闪烁着暴虐而凶戾的光芒,“说实话,我可以饶你不死。”

  “我、我不知道你妹妹是谁?”白衣女子嗓音颤抖着说道。

  “她叫清雪。”

  男童冷冷地说道,“牧清雪。”

  “牧师妹?”

  白衣女子急急忙忙地答道,“我、我知道,她、她天赋异禀,拥有特殊体质,已经被域主大人收为亲传弟子。”

  “很好!”

  男童表情微微一松,嘴角微微勾起,手中剪子突然疾射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凌厉寒光。

  “你、你说过的……”

  白衣女子眉心瞬间多出一个红点,脸上满是愤恨与不解,娇躯软软地向后倒去,很快便没有了声息。

  “跟你们这些水月洞天的垃圾。”

  男孩随手甩去剪子上的血渍,面无表情,轻描淡写地说道,“没必要讲诚信。”

  话音未落,他身形一闪,“倏”地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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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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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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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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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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