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熠喘着粗气,额头不断溢出豆大汗珠,显然精神力量的消耗让他有些吃不消。
既然已经进来了,林熠也不再束手束脚,便开始行动起来。
望着四周遍地栽种的灵药,林熠两眼顿时一亮,这些灵药都是上品,极其珍贵,什么益气内草、太平清心幽花、太阳合气天草、玄阳元阳内叶…
看到这些琳琅满目的灵药,林熠心中也是激动不已,冷冷一笑,心一横,毫不犹豫的直接上采摘,将这片区域的灵药纷纷收入囊中。
林熠满意的拍了拍储物袋,他已经能够想象出如果卢松那个糟老头若是看到自己辛苦栽种的灵药一夜之间没了,会是一个怎样的表情。
“嘿嘿…既然你们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
林熠巡视四周,发现那些所有珍贵值钱的宝药都已经全部被自己收刮了,这才将目光放在那潭池堂上。
“金丝雁鱼!”
望着池堂里不时拍打池水的金丝鱼,林熠目光炽热,舔了舔嘴唇,压制内心的激动,抬手一挥,池中一条金丝鱼破水而出,宛若一道金光落入林熠手中。
握住金丝雁鱼,有种润滑之感,金丝雁鱼瞪大双眼,张着的大嘴一张一合,贪婪吸吮着,身体不断挣扎拍打,很是惶恐。
不过在它的嘴里面,林熠似乎看到一道微弱的金光。
“嗯?”
林熠突然神色一动,拇指在鱼下颚轻轻一按,一道金光从鱼嘴里弹了出来,抬手一抓,落入掌心。
“金丝雁鱼孕育而生的天地精粹!”林熠眼神微眯,望着这豆大的金色颗粒,他很清楚,这是金丝雁鱼经历漫长岁月才孕育而生的精粹。
古籍记载,成年金丝雁鱼只要在天地能量足够浓郁的条件下,三年可孕育成完整精粹能量,也就是完整的金色珠子。
而眼前这条金丝雁鱼还未成年,而且这里的条件也相对较差,据他推断,就这豆大珠子的金色颗粒,应该至少也得花的十年八年的时间才能形成。
林熠目光闪烁,这金丝雁鱼是个好东西,不过让他感到犯难的事,这金丝雁鱼的生命极为脆弱,生存的环境需要浓厚的天地灵气滋养不说,一旦离开超过三个时辰未能即使得到好的环境滋养,便很快死去。
毕竟这个池堂下,布置着一个汇聚天地灵气的阵法。
林熠皱眉,收走这些金丝雁鱼倒是容易啊,但若寻找一个适合他们的生存环境,却是很难,这才是关键问题。
林熠沉默,将手中金丝雁鱼扔了回去,心中感到惋惜,即便带走也豢养不成,如此一来那岂不是白白糟蹋浪费,如今也只能无奈放弃。
林熠小心翼翼的将那颗金色颗粒收入囊中,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一愣,脑海中似乎想到什么,两眼顿时一亮。
“有一个地方倒或许适合金丝雁鱼!”他想起了那个光秃秃山体上的那座破旧茅屋,里面就有一个汇聚天地灵气的阵法,如果将这些金丝雁鱼在那里豢养的话,应该是没问题的。ωωω.χΙυΜЬ.Cǒm
想到这里,林熠心中一阵激动,说干就干,他对炼药府本就没什么好感,特别一想到那日卢松威压自己下跪的场景,那份耻辱,依然无法消除。
林熠拿出一瓶翠绿瓶子,抬手一挥,池中的金丝雁化作道道金芒连带池水纷纷涌入瓶中,为了保险起见,之后林熠又拿出几块品质相对交好的灵石,以灵石汇聚的能量滋养。
做完这一些之后,林熠还本想着收刮其他区域的药田,可想想还是算了,因为这里的东西,足够把卢松那老头气的半死,而且风险太大,不宜久留。
临走之前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叶姓女子,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静悄悄的离开炼药府。
原本期间林熠是想偷偷探望一下聂小青,可想想后觉得不太妥当,毕竟今天晚上发生的事,绝对会惊动整个落尘阁。
他即便在怎么信任聂小青,但毕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甚至还会将她卷入其中。
离开炼药府之后,林熠马不停蹄,尽量选择人比较稀少的路线走,直接奔往破旧茅屋目的地。
很快,在夜色的掩护下,几乎没有人知道林熠出现过,直到他到那光秃秃的山体之下,抬头望去,朦胧夜色之中,山顶顶端,似乎有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林熠没有多想,直奔山顶,最后才来到了破旧茅屋前。
破旧的茅屋依旧,看上去虽弱不禁风,即便经历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什么的,依旧如初,静静的矗立在山顶。
林熠知道,这破旧茅屋很不一般,由于之前来过一次,这个茅屋八成是落尘阁某个大人物的手笔。
至于那个黑鸦鹏,应该是茅屋主人的豢养的飞禽。
按照之前黑鸦鹏的种种表现,应该也是收到茅屋主人的命令,不然的话它也不会引领自己来到那面断壁,也不会炼成两仪拳。
以上种种表现,似乎有意为之,而茅屋主人,似乎也早得知自己在这里的一切。
想到这里,林熠表情就有些古怪起来,他不知道破旧茅屋的主人在落尘阁当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人物,地位又有多高,但所有人都知道,卢松在落尘阁的地位比起阁主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林熠将盗取回来的金丝雁鱼豢养在此,会不会给茅屋主人招来麻烦?
这个念头只是在他脑海一闪即逝,林熠还是决定将金丝雁鱼留在茅屋内,毕竟整个落尘阁,适合金丝雁鱼生存的地方除了炼药府,也就是这里了。
林熠心想,大不了最坏的打算就把这些鱼都烤了吃了,毕竟从他盗取这些东西以来,可以说已经彻底把炼药府得罪死了。
如果被卢松知道是自己干的,以卢松的德行,绝对不会让自己活着。
林熠进入茅屋,开始在里面忙活了起来,直到天快亮之时,他才安置好金丝雁鱼。
走出茅屋,林熠拿出一块玉简,这正是李长老给林熠的那个物料,意念一动,玉简绽放晶莹微光,将一些信息通过玉简传送给李长老。
良久后,玉简暗淡下来,林熠收回玉简,离开了此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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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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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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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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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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