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竹门被推开,姜书书转头看过去,看见一名满脸沧桑的娇小妇人推门进来,姜书书从记忆中知道这人正是原主的母亲许荷花。
“书书,起来了,头还晕不晕?”许荷花关心的问道。
“哦,不晕了,已经好了。”哪里会晕,这都是原主找的借口,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原主虽然不下地,但家里的活要干的,原主为了不想干家务活,一大早就装病。
姜书书都忍不住把原主再拉出来骂一顿,太不是东西了,老两口下地干活已经够累的了,还让他们把家务活给干,这是想把他们给累死啊!
“那你再休息休息,妈去做午饭。”许荷花刚说完,下工的铃声就敲响了。
姜书书看了一眼许荷花,现在是八月份,又是在南方,天气炎热的很,许荷花刚从地里回来,满头大汗,衣服,裤子,鞋子都沾满了泥,走起路来背都有点微微的陀了,许荷花都这样了,自己哪里好意思让她再去煮饭?
“妈,我已经好了,你去洗把脸,休息休息,午饭我来做。”姜书书送完一头扎进菜园子。
许荷花看到突然变懂事的闺女,高兴的眼眶含泪,然后笑咪咪的去洗把脸去了。
近日是收获大豆的日子,田地离得比较近,姜河最迟15分钟就能回到家吃饭,所以自己速度得快。
姜书书去菜园子拔了一盆的青菜和摘五个小米椒,把青菜和小米椒洗干净,就开始洗锅烧火。姜书书往锅里倒了一瓢水,等水开的功夫,切了一小节原本放在厨房的冬瓜。水开后,姜书书把青菜倒进水里,搅拌20秒,就给捞了出来,然后在菜上面放了一点盐和五个小米椒,滴了两滴油,再往上面淋一点开水,一盆青菜就完成了。
姜书书把锅里的水倒出来,又重新加了三碗水,把冬瓜扔到水里煮,然后姜书书打开橱柜,从里面把最后两颗鸡蛋拿了出来。
姜书书看着空荡荡的鸡蛋篓子,就立马想到这几天原主给知青送去的12个鸡蛋,姜书书想到自己每月才有十个鸡蛋,顿时心疼的不要不要的。
原主这个败家娘们,也不看看自己的条件,全家就14个鸡蛋(一只老母鸡,七天前就开始不下蛋了,一只新母鸡,还没开始下蛋),好家伙,竟然把12个鸡蛋喂到了别人的嘴里,要是自己迟来一天,估计这剩下的两个都不保。
水开后一分钟,姜书书往冬瓜汤里扔了两片姜,撒了一点盐,再放了一点点油,然后把两个鸡蛋打到汤里,一搅拌,冬瓜鸡蛋汤就好。
姜书书把鸡蛋汤平均装到三个碗里,然后把早上煮的红薯装到碗里,就一起端到了堂屋里,做个午饭,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六、七分钟。
姜书书刚把东西端到饭桌上,姜河就推开了院子的大门走进来,看到姜书书在忙,还疑惑的多看了她两眼。
姜河最近才发现自己这个闺女长歪了,好说歹说都不听,今天早上还故意装病,自己本打算回来趁着吃饭的功夫好好跟她谈谈,没想到看到闺女再主动干活。
姜河看姜书书的时候,姜书书也在看姜河,大概1m75的汉子,黑瘦黑瘦的,姜书书看姜河越看越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爸,回来了,饭好了,洗手就可以吃饭了。”
“好。”看到姜书书突然这么乖巧懂事,姜河把他在路上想了一路劝导的话咽回肚子里。
闺女现在这么懂事,万一现在说她,适得其反就不好了,还是先看看。
姜书书坐在餐桌上,越想越觉得姜河眼熟,但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因为姜书书的懂事,一家三口高高兴兴的吃着午饭,姜书书看着姜河吃红薯的动作,姜河先把红薯的皮剥下来,放在一起,然后一口把红薯皮给吃了,再慢慢吃红薯肉。
姜书书看着这个动作,越看越觉得眼熟,突然记忆中的阀门被打开,把姜书书带回上辈子十多年前,自己跟一个小老头生活的点点滴滴。
自己怎么觉得姜河越看越眼熟?原来姜河长得跟自己上辈子早死的爷爷有八分相,当时自己爷爷死时自己才12岁,爷爷也没有留下过一张,半张相片,然后又过去了10年,自己已经快忘记自己爷爷的长相了,只模模糊糊记得一点。但爷爷有个标志性的动作,自己一直记得,自己爷爷吃红薯的习惯跟姜河一样,吃红薯的时候都是先把皮给吃了,再吃里面的红薯肉,这两样是绝对不混合在一起吃的,所以自己到现在才想起来。
上辈子,自己亲生父母的婚姻是闪婚,从认识到结婚,三个月不到,自己生下来还不到两岁,他们的感情就破裂了,在自己三岁的时候她们就离婚,各奔东西。
自己在那个亲爸那里待了不到半年,就被那个亲爸不耐烦的扔到了他那老父亲那里,然后拍拍屁股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一毛钱的抚养费都没留下。
所以自己是自己的爷爷下地种田,含辛茹苦的养大的,在自己12岁的时候,前一天晚上爷爷还跟自己说话,聊天,第二天就长睡不起了,一点征兆都没有。
直到爷爷在全村的帮助下下葬完,自己那个亲爸才回到村里,自己那个亲爸在外面已成家,也不愿意带着自己这个拖油瓶,但自己未成年,他也不能不管,怕村干部去告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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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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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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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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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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