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文:“……”真要钱不要命了?也不怕把自己再次折腾到医院,到时候搞不好赚的还不够医药费。
“那行吧,你自己量力而行,到时候实在干不完,我再叫人去。”
李春燕一想到宝藏,这声谢谢就充满了真诚。“谢谢大队长。”
林雷中午一下班,先去水池边给自己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并带上了自己珍藏的手表。林雷确定了自己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后,才骑上跟同事借的自行车来到了国营饭店东。wWW.ΧìǔΜЬ.CǒΜ
林雷根据林莉对姜书书的描述,刚跨进门,就一眼锁定了姜书书。圆润的小脸,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高挑均匀的身材,林雷看了一眼,就对姜书书的外在条件满意的很,觉得姜书书外在条件配得上他,拿的出手。
林雷以防万一认错人,还特意从姜书书的身边经过,看了一眼姜书书挂着的工作牌,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人后,才去点餐。
林雷为了展现自己的财力,点了一份红烧肉加白米饭,然后找了一个离姜书书最近的桌子坐下,还特意选了一个跟姜书书能面对面的位置,好能加大姜书书对他的印象,为以后接近姜书书做准备。
林雷吃饭的时候,腰板挺直,一举一动都带着优雅。
长得帅,穿的好,气质出众,姜书书确实跟林雷所想的一样,对他确实挺有印象的,最起码把这人的脸给记住了。
林雷暗中注意到钱小妮跟姜书书两人看了他好几眼,心里满意的不行。
自己的外在条件果然到哪都是无敌的,拿下姜书书是迟早的事。
林雷深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吃完饭后就抬脚走了,只留下了一个潇洒自信的背影。
林雷一走,钱小妮就立马激动了起来,“书书,书书,刚刚那个坐我们对面点红烧肉的那个,是不是贼帅?看他的工服,肯定是机械厂坐办公室的。啊,这长得又好,又有钱,又有一份好工作,举手投足的气质也好好,这是啥优点都跑到他身上去了,这么帅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对象。”
姜书书也很诚恳的说道:“是挺帅的。”就是感觉怪怪的。
林雷出了国营饭店东后,立马找到了自己的朋友,让他们帮调查一下姜书书。
第二天一大早,姜书书就找到赶牛车的姜八叔,托他给姜河夫妻俩带点东西,然后旁击侧敲的从姜八叔的嘴里知道了李春燕申请一个人去挖自己的老宅了。
一个人挖那么大块地,最少需要一个礼拜,这下力气的活,李春燕可有的受了,这段时间肯定不会再有精力去理姜河夫妻俩。
李春燕没有犯任何大问题,哪怕大队长是自己的堂哥,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让李春燕离开。自己也得想个办法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把自家的菜地给挖了,好让李春燕死了这条心,最好不要再盯着姜家,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两天后,林雷就从朋友的手里拿到了姜书书的资料,林雷看完资料后,对姜书书更满意了。
姜书书名下有房有车,有工作,她的父母是农村的,就只有一个大哥在省城,几年都不回来一次,那关系肯定不好,只要自己娶了姜书书,那姜书书的房子,车子,工作,自己就可以说了算。一对乡下老东西,到时候走路都费劲,还能替姜书书出头?就算真的找上门,又能拿自己怎么样?自己有100种理由堵得他们开不了口。
另一边的姜书书狠狠的打了个喷嚏,姜书书揉了揉鼻子。
这是谁想我了?姜河老两口想我了?
林雷决定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林雷先找到自己的大姐林莉,让林莉想个办法让他在赵家住十天半个月,好让他方便接近姜书书。
林莉也很给力,带着老公孩子回婆家,说老家亲戚来城里看病,在她娘家住下,吵吵闹闹的,林雷每天都睡不好,说林雷每天还要上班,必须得休息好。婆家房间还算宽裕,希望赵三花让林雷在他们夫妻俩的房间住几天,等家里的亲戚走了再让林雷回林家。
赵三花看林莉一家都这么说了,外加她自己对帅气有礼貌的林雷印象挺好,所以没多想就爽快的同意了。
林雷当天就搬进了赵家,跟姜书书当起了邻居。
林雷从赵三花的嘴里知道姜书书早上6:30会出门去公园跑步。
林雷掐着时间点,穿着帅气的出门。
姜书书一出门就看到了林雷,也认出了他,看他从赵家出来,就猜到他就是邻居说的赵三花那个小儿媳妇的弟弟,在赵家借住一段时间。
林雷看见姜书书笑的温和,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好巧,前几天我去国营饭店东吃饭,见过你。你好,我是林雷,我是赵大娘的亲戚,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咱们现在也算邻居了,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还有事,先走了。”
“好,下回聊。”
姜书书往公园的方向走去,发现后面一直跟着林雷,姜书书没有理会,继续走自己的,到了公园就跑步。
结果跑40分钟的步,遇到林雷的次数不下于十次。
晚上下班的时候也能碰到林雷。
连续三天,姜书书百分百肯定所谓的遇见都是林雷搞得鬼。
第四天,姜书书故意提早了20分钟出门,果然没有碰到林雷。
这个林雷想泡我,可他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自己对他没感觉,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有一点点的反感。拒绝他,可人家也没开口,算了,这几天不跑步了,反正他也住不了几天就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另一边的林雷也很恼火,觉得姜书书不解风情,油盐不进。
这姜书书怎么回事?自己一个大帅哥天天在她面前晃来晃去,不是应该一回生,二回熟吗?自己每天尽量找话题,怎么还是一副不熟的样子。这女人跟个木头人似的,问一句就简单答一句,不问,连开口都不开口,气死我了,都三天过去了,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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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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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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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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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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