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凤见姜明礼没有站在她这边,心里更生气了,那刀子眼死死的瞪着姜明礼的后背,要是眼神能杀人,姜明礼的后背非得穿几个洞不可?

  沈凤,不能生气,不能生气,要忍住,要忍住,那两个老东西对自己的态度还没有明确,不能把自己的老公往他们那边推,要不然到时候连替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要是把两个老东西惹火了,到时候不让一君住进姜家怎么办?要“不嫌弃,那这几天就辛苦

  大哥了。”

  “不辛苦,应该的。”,这几天不能生气。

  沈凤认出姜明礼手上抱着的被子是他们结婚的婚被,沈凤看被子还这么新?就猜到这被子应该没有被人拿去用。

  “这被子那么早收回来,会不会有霉味?还是在外面多晒会儿。”儿子一家回来还盖着发霉的被子,说明老两口不重视这个儿子。

  姜明礼以为沈凤嫌弃农村环境,嫌弃手上的被子,“我闻过了,没有味道,我妈爱干净,被子最少一个月晒两次,被子从来不会有味道。”所以你别没事找事干。

  沈凤:“……”怎么就没有味道?那老两口有毛病啊?不盖的被子有什么好晒的?

  沈凤见暗戳戳挑拨离间不管用,又立马叫转移了话题。“礼物送出去以后,他们喜不喜欢?有说什么的吗?”

  姜明礼想到自己父母,就口头一句感谢,自己的妹妹连眼神都没变,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喜不喜欢?

  姜明礼知道这些话肯定不能说,不然倒霉的肯定是他,于是撒谎道:“他们都挺喜欢的,让我跟你说声谢谢。”

  “行,他们喜欢,我就放心了。”哼,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果然一点见识都没有,就两双有瑕疵的解放鞋,和一条我去年买的围巾就把他们哄的高高兴兴了。

  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许荷花想着这是姜明礼一家四口回来的第一餐,所以做的很丰盛,四菜一汤。有土豆烧鸡,农家小炒肉,萝卜肉丸,清炒花菜,还有一个鸡蛋芥菜汤。

  姜书书对着站在厨房门口流口水的姜家兄弟俩说道:“姜文哲,去屋里叫你们爸妈,就说可以吃午饭了。”

  “好的,姑姑。”姜文哲转身哒哒的往姜明礼房间跑去。

  姜文晨转头看看跑远的哥哥,又转头看了看姜书书端着的香喷喷的肉,一时之间不知道要怎么选择,最后在哥哥和肉肉之间,姜文晨选择了肉肉,跟在姜书书后面,眼睛看着肉肉。

  很快姜明礼一家三口就来到了堂屋,姜明礼看到这么丰盛的午饭很惊讶,“妈,一家人不用搞这么丰盛。”ωωω.χΙυΜЬ.Cǒm

  沈凤看到这么多菜心里很是高兴,因为沈凤从这桌饭菜里看到了她一家四口的家庭地位,从而更加自信的认为能让沈一君能住进姜家来。

  许荷花:“你们一路上辛苦了,吃点好的,外加今年进山日你爸和你妹大丰收,家里也不缺肉,赶紧坐下来吃饭。”

  姜明礼夸奖的道:“爸和妹真厉害。”

  这顿饭吃的还算和谐,尤其是两个小孩,笑的最开心。

  沈凤本以为姜家人收了她的礼物,外加做了这么一桌丰盛的午饭。从而认为姜家人对她的态度应该会变得热情才对,结果姜家人就简单客气招呼一声吃饭就没了,对于她的事绝口不提。

  沈凤等呀等,还是没有等来姜家老两口的热情招待,然后沈凤的心情又不美好了。

  此刻的沈凤也拿不准姜家老两口对她到底什么态度?说不欢迎嘛?也问候一下,饭菜也做的丰盛,说欢迎吧?对她态度又冷淡。

  沈凤决定试探一下姜家老两口的态度,于是故意笑着说道:“妈,家里有辣椒吗?不吃辣椒感觉嘴里没味?”

  “有辣椒酱,我去给你拿。”

  “谢谢妈。”没拒绝自己的要求,看来许荷花真的已经不计较自己以前的事了。

  沈凤吃饱后,故意找了一个许荷花听得到的地方感慨:“蘸辣椒酱吃的菜不够跟辣椒一起炒的入味,吃起来都没那么香。”

  此刻的知青点,李春燕是寝食难安,因为吃午饭的时候,她听到了她最不想听到的消息——沈凤一家回村过年了。

  为什么沈凤一家会回来?他们不是应该等到姜河夫妻俩死完才回来的吗?肯定是因为沈一君,可恶,早知道自己就不算计沈一君了。沈凤他们会不会提早发现宝藏?万一被他们提前挖走了怎么办?

  李春燕现在都恨不得跑到姜家菜地把地给翻一遍,可她不能,因为她没有任何能这么做的理由。

  怎么办?怎么办?李春燕急得在地上转圈圈。

  张梅花一进屋看到李春燕着急的样子也很奇怪。

  这个李春燕听到姜书书大哥一家回来的消息怎么这么激动?难道她们他们身上有什么重大事情发生?可上辈子这个时候姜书书的大哥一家并没有回来,看来最近得多注意李春燕。

  做晚饭的时候,正在烧火的姜书书看见许荷花把锅里的鸡肉打出来2/3,剩下的1/3正打算放辣椒酱和辣椒一起炒。

  “妈,你干什么呢?”

  “沈凤喜欢吃辣的,剩下的放点辣椒一起炒。”

  “她要求你这么做的?”

  “没有,我听到她嘀咕说放辣椒一起炒的菜会更入味,更好吃。”

  姜书书:“……”人家都没当面说,你上敢什么劲?什么嘀咕?我看她就是故意的。

  姜书书上前把辣椒酱和辣椒放好,“炒什么炒,我又不是没吃过,沾的跟炒的味道不都一样辣吗?喜欢吃辣就沾辣椒酱,哪来那么多事?本来煮个饭就够累的了,一个菜还要分两样,洗锅洗碗都得多洗几遍,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干嘛?那辣椒炒起来多冲,大冷天的,我可不想烧个火,喘口气还得进进出出,跑来跑去的。”还想没事找事,门都没有。

  “哦,那好吧。”

  晚饭的时候,沈凤自信满满的出现在堂屋,本以为会看到菜里加辣椒,结果走进才发现并没有,还是只有一碗辣椒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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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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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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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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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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