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娘子,俺来向你借点粮食。”
“又...借粮,之前你借的还没还呢。”
“...俺也没办法,再没有吃的,俺家那两口子都得饿死,韩娘子你行行好,再借俺一点,下次...下次俺一起还。”
“可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那俺找墨哥儿,他肯定会借,墨哥儿、墨哥儿...”
“鲁三哥你别喊,墨哥儿他受伤还没醒呢。”
“墨哥儿,墨哥儿...”
“你...唉,我借,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家也不够吃的。”
“好嘞。”
“嗯,怎么就这么点?”
...
“呜——”
似有似无的呢喃在明亮的房屋中响起。
陈墨睁开困乏的双眸,浑浑噩噩之间,觉得周身暖烘烘的,就是躺的地方比较硬,浑身酸痛说不出的难受。
“这是哪儿?”
忽然,他看到一道身影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戴着麻布头巾的妇人,容貌俏丽,身穿襦裙,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可身段丰腴,透露着一股成熟的韵味。
看到陈墨醒来,原本紧锁着眉头妇人顿时欣喜道:“呀,叔叔你醒了。”
“嫂...嫂。”陈墨下意识脱口而出。
……
一天后,陈墨站在院子里,看着眼前由黄土夯成的屋子,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他穿越了。
他所在的国家,名叫大宋皇朝。
他所处的准确地点,是大宋皇朝青州,南阳郡,平庭县下一个名叫福泽村的小山村。
而此大宋非彼大宋,根据原身的记忆,和他知历史中的宋朝大不相同,有能修炼的“武者”。
原身也叫陈墨,家中行二,年十六,还是一名过了县、府试的童生。
上面有一个当兵的老大。
不过老大在战场受了重伤,回到福泽村时已奄奄一息,当时还在世的老娘便花了家中大半的积蓄,给老大娶了门媳妇冲喜,结果娶妻之后还没多久便撒手人寰,留下了寡居的嫂嫂。
“叔叔,饭做好了。”这时,嫂嫂韩安娘端着陶碗从柴房走出。
早饭是麦饭,还有几个玉米面馍馍。
麦饭是由各种杂粮,如粟米、小麦等混合野菜蒸制的北方平民的主食。
平庭县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北方,只是靠近北方,所以饮食方面相似北方。
这麦饭昨天他吃过一顿,对于吃惯了细粮的他来说,第一口直接吐了出来。
不说难吃吧,简直是难以下咽。
大概形容一下,就是粗粮,当然,是那种没有精细过的粗粮。
按照他穿越前的评判标准,这东西猪都不吃。
“叔叔,可是没有胃口?”
韩安娘见陈墨看着麦饭发呆,以为他没胃口。
“唉,慢慢适应吧。”
陈墨摇了摇头,拿起一个玉米面馍馍吃了起来。
他是看小说的,按理说他这种人,是不符合穿越要求的。
他子承父业,大学毕业后接手了老爸手中的沙场,然后又在当地开了酒吧,虽然近来经济不景气,但也是吃穿不愁,美女环绕,混的风生水起。
结果就喝了几口猫尿,一觉醒来后,就变成了这十六岁的少年。
还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细狗。
最关键的是,根据原身的记忆,这世道不太平。
去年北地大旱,赤地千里。
今年南方起了洪涝,多地颗粒无收,粮价上涨。
五月份,北方又发生了叛乱,愈演愈烈。
上个月,朝廷还打了败仗,加税...
从一个吃穿不愁的富二代,变成一个性命都保不住的平民,换谁谁受的了。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他穿越过来后,这具身体的伤好了。
说来,他能接手这具身体,也是因为韩安娘。
他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女子,身穿青色褥裙,比较朴素,容貌虽不惊艳,但也是上佳。wWW.ΧìǔΜЬ.CǒΜ
面孔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最关键的是,有一双水盈盈的明媚杏眸,丰腴的高挑娇躯充满成熟的魅力。
微微抿起双唇,饱满滋润。
按理说,一个平民家庭是娶不起这么秀气的姑娘。
和体弱多病的原身相比,老大从小便力大如牛,当兵没两年便立了战功,封了百夫长,得了上面的赏赐,在平庭县购置了几亩薄田,还将原先的茅草屋,翻新成了现在的土屋。
可惜没福气,去年重伤回到家中后,一直高烧不退,吃药也不管用,没过多久便走了。
而老大一走,家里瞬间没了顶梁柱,体弱多病的原身根本撑不起这个家。
因家中在村中还算富足,在这大灾之年,没少受到村中无赖泼皮的骚扰,开始因老大同袍的缘故,这些人还不敢太过放肆。
可随着前段时间北地叛乱,老大的那些同袍被调去镇压叛乱,最后朝廷战败,老大的那些同袍也是没了消息,陈家彻底失去了依靠。
两天前,村东头的无赖王麻子以借粮的由头,动手动脚的调戏韩安娘。
原身还算个男人,连忙上前阻止,可从小体弱多病的原身,根本就不是王麻子的对手,被王麻子一脚踹的重伤昏迷了过去,之后就被他鸠占鹊巢。
“叔叔,你...为何这般看着奴家,可是奴家脸上有脏东西。”见陈墨紧紧的盯着自己,韩安娘咬着筷子,脸色微红。
陈墨摇了摇头,解释道:“嫂嫂,是陈家害了你,老大又没这个福分,让你嫁过来没过一天好日子便守了活寡,嫂嫂若有心仪之人,便改嫁吧。”
“啪嗒...”此话一出,韩安娘手中的筷子啪的一声便掉在地上,娇躯颤抖,双眸泛红:“叔叔可是觉得奴家拖累了你?”
韩安娘觉得是因为自己,叔叔才遭了这无妄之灾的。
陈墨连忙摆手:“只是觉得嫂嫂若是改嫁,日子会过得好些。”
以韩安娘的姿色,不愁嫁不到一个好人家。
不过刚说完,他就后悔了。
因为他突然想起。
原身的母亲变卖家产,将韩安娘娶进门,除了是给老大冲喜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给原身娶个媳妇。
毕竟原身的母亲也知道老大命不久矣,冲喜只是死马当活马医,若是没用,那这钱也不能白花,正好给他做了媳妇。
兄终弟及这种事,在民间常见的很。
原身的母亲也跟原身说过。
可原身是读书人,书中教导的礼仪廉耻,伦理纲常,让他接受不了这种事。
在老大死后,原身没少因为这事跟老娘争论,也不知是老二的不听话,还是老大的死,没过几天,老娘便跟在老大后头走了。
韩安娘眼中泛起了泪花:“叔叔莫说改嫁的事了,奴家没这个心思,婆婆有恩于我,她老人家临死前交代奴家好好照顾叔叔你,如今老人家尸骨未寒,奴家便要改嫁,岂不是那忘恩负义之人。
再说了,奴家这等不祥之人又有哪个敢娶。”
陈家老大娶妻冲喜,结果韩安娘嫁过来不到一个月,丈夫就走了,不久婆婆也跟着走了,村里人虽然明面上不说,背地里谁不嚼舌头根子说韩安娘是克夫命。
陈墨张了张嘴,没有再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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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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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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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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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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