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长宁>第279章 重生小姑的炮灰侄女(27)
  时间就在忙忙碌碌中过去了。

  日子平淡又温馨。

  75年秋收结束后,方立秋结婚了,娶了城里来的知青。那是个温和又坚韧的姑娘,名叫陶桃,比方立秋还大了两岁。

  俩人在大队部的文化交流活动中互生好感。

  陶桃家庭关系和谐,家里只有她和弟弟两个孩子,就差了不到两岁。需要下乡的时候,姐弟俩一个18一个16,都符合下乡条件,都想把留城的机会留给对方,于是都偷偷的报了名,所以,俩人都下乡了……

  据说他们的父母暴躁的想打人,在家里骂骂咧咧:“我这是生了两个什么品种的棒槌?你们就没想过可以都不去吗?来个人接班行不行?”

  陶桃和她弟弟陶斌都在上泗当知青,俩人说起这事儿的时候,一群人都笑哈哈。

  这种真挚的傻气真的很招人稀罕。

  后来爹妈写信让他们回去接班,一个接爸爸的班,一个接妈妈的班,俩人都拒绝了。

  爸妈还年轻,没到退休的时候,再说了,他们接了班,工资都不到原来的一半。还是让爸妈先干着吧,他们在农村虽然辛苦点,但是也能活下去,而且还有爸妈给的补贴,并不算太糟糕。

  方立秋和陶桃的婚事,得到了双方家庭的认可,陶家父母还特意赶来参加了婚礼。看到一双儿女在上泗的生活状态,也算放下了心。

  结婚之前,方大伯在院里加盖了两大间房,一间给方立秋夫妻住,另一间给立冬预备着。

  据他观察,立冬也离成亲不远了。他最近频频提起他的一位初中同学,看起来是好事将近的样子。

  果不其然,76年春天,方立冬就将自己的初中同学张淑梅给娶回了家。

  这下子,方家就剩下宝珠一个钉子户了。

  但是方学礼夫妻不介意,要不是他们两口子盯得紧,宝贝闺女早就不知道被哪个大尾巴狼叼走了。

  宝珠自己更不介意。她想什么时候结婚就能什么时候结婚!

  只有傅彦紧张的不得了。

  这三年,傅彦温水煮青蛙,凭借自己的细心体贴让宝珠渐渐的依赖他,习惯他的存在,也不动声色的挤走了其他想要凑过来的爱慕者,但是关系始终没有挑破。

  面对宝珠时,傅彦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感到自卑。

  哪怕他已经花钱在县里的被服厂买了一份工作,也迁了户口成了正式工,但心里依然觉得自己不配。

  他还得再接着努力才行!

  本来他以为自己还能有点时间,可是现在,方家就剩下宝珠了,如果他再不行动,万一学礼叔把她许配给别人怎么办?

  到时候他上哪儿哭去?

  他是配不上,但是别人更配不上。

  而且,傅彦自信,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他对宝珠更好了。

  76年5月,一个周六的午后,微风和煦,天气不冷不热,非常舒适。

  宝珠走出学校,傅彦正在门口等他。

  阳光照在他身上,看起来温暖极了。

  这几年,傅彦跟着她早就把高中课本学完了,他自己也想办法淘来各种杂七杂八的书看。

  难得的是,傅彦不是个死读书的人,并不会对书里的观点全盘接受,他会自己去思考,会想办法在生活中去验证。也会和宝珠探讨。

  他是个极为通透的人。

  多读书有什么好处呢?

  实际的好处暂时没看到,但是傅彦的整体形象和气质提升了一大截。童年的不幸留在他身上的郁气和尖锐一扫而空,他看起来更加挺拔,更加开朗,也更加温和了。

  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傅彦,宝珠突然就笑起来。

  而傅彦看着向他走来的姑娘,心里软的一塌糊涂。

  能陪在她的身边,已经足够幸运。

  只是他贪心的还想要更多。

  他快步迎上去,接过宝珠手里的包拎在手上。

  “等很久了吗?”宝珠问。

  “没有,刚到。”

  傅彦把包挂在车把上,等宝珠在后面坐好了以后,才开始蹬车。

  宝珠工作一年以后买了一辆自行车,从那以后就不住宿舍了,每天骑车上下班,后来傅彦落实了工作,也买了一辆自行车,她就把自己那辆扔家里了,让傅彦每天骑车接送她。反正他从家里骑车去县城要路过公社。

  其实傅彦在厂子里也有单人宿舍,但是他更愿意每天骑车往返,这样还能和宝珠单独相处。

  就好像此刻,他们俩骑车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干活的人都下工回家了,路上非常安静,只有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不时响起。

  他把车骑得很慢,希望这段独处的时光可以无限延长。

  “傅彦。”

  “嗯?”

  “你找人上我家提亲吧。”

  傅彦一捏车把,把车停了下来。纵然速度不快,宝珠还是一下撞在了他的后背上。

  她哼唧道:“你干什么呀?撞到我了。”

  傅彦紧张的转过身,说道:“让我瞧瞧,撞哪儿了?”

  宝珠仰起小脸,她皮肤细嫩,只是轻轻一撞,额头就红了。

  傅彦心疼坏了,“都怪我,疼不疼?”

  他一边说一边轻轻的帮她揉,结果越揉越红了。

  傅彦:“……”

  “怎么了?”宝珠问。

  “红了一片。”傅彦懊恼的说道。

  宝珠心里有数,她说道:“一会儿就会消的,我现在已经不疼了。”

  “你听到我的话了吗?”宝珠问他。

  “听到了。我就是太激动了。”

  傅彦目光专注的看着她,继续说道:“我回去就去找大队长,请他去帮我提亲。宝珠,谢谢你。”

  宝珠失笑:“谢我什么?”

  “谢谢你愿意让我陪着你,谢谢你愿意让我和你一起生活。你有无数种选择,可你选了我。我觉得,我一定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了。”

  宝珠示意他低头,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傲娇道:“你的确幸运。”

  这一刻,傅彦听见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咚咚咚的,震得耳膜疼。似乎周围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眼前微笑着的女孩子。

  他抬手按住自己的心脏,笑意从眼睛里倾泻而出。

  这一瞬间,傅彦就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宝珠从他的身上见到了意气风发,见到了蓬勃朝气。琇書網

  就好像一个人经历了漫长的寒冬,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

  他伸手把宝珠拢进怀里,抱了一下又赶紧放开。

  “坐好。”他的声音里都透着昂扬之气。“我们要赶紧回家了。”

  他再也不在路上慢吞吞的耗时间了。如果不是考虑到道路颠簸,他真的能把自行车骑出摩托车的速度。

  后来,傅彦功成名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乡修路,虽然那时候他们已经不再骑自行车了。

  傅彦的速度很快,当天晚些时候,大队长傅成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拿出最好的精神面貌来到了方学礼家。

  这是做媒人的自我修养。

  方学礼、张文娟:“……”

  无事不登三宝殿,干嘛来了啊?

  傅成笑着在上首坐下,说道:“有人托我来做媒,想求娶你家宝珠。”

  方学礼:“谁啊?”

  傅彦那个兔崽子终于忍不住了吗?

  傅成笑道:“明人不说暗话,你还能猜不出来吗?”

  方学礼:“我就算能猜出来,这事儿也不能靠猜的吧?”

  傅成:“……”

  “你说的对。是我的错!这事儿是得正儿八经的说。我是来替我们老傅家的孩子,傅彦,求娶你们家的宝珠,你觉得怎么样?”

  傅成说道:“傅彦的情况,可能你比我还了解。这孩子性格坚韧,自己一个人磕磕绊绊的长大了,关键是一点也没长歪,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格,都挺好。他现在父母双亡,没有负担,也没有隐患。他跟我说了,他娶宝珠也行,入赘你家也行,不拘什么形式,就是想和宝珠成亲。”

  方学礼惊讶道:“确认傅连死了?”

  “劳改第七年的时候就死了。队里是接到了通知的。没对外说而已。他母亲白槐花那边,自从改嫁,从来也没跟傅彦联系过。我一直留心着呢,就怕她以后来给傅彦添麻烦,前年的时候病死了。”

  方学礼心里松了一口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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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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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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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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