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八零,我靠捡废品惊艳世界>第270章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那我倒要看看,难不成你还变出一个人来了?”耿老太太立刻来了兴趣。

  姥姥速度快,洗了手,拍了拍衣襟上的土,就直接进了堂屋,“哟,小顾,你回来了,怎么不吱一声?”

  顾超走的匆忙,原本说等到年底交接之后,才能回到京城,现在才十月份,他怎么回来了?

  元妮也跟了进去。

  堂屋里,顾超正在跟姥姥说话,“本是要等到年底的,不过上头安排了一个厂长,人家急着上任……

  就提前交接了,正好有一批家具要运到京城,我就跟车一起过来了。”

  “羊肉也是你拿来的?”

  “昨天路过辛家坡,他们大队养了不少羊,就在路口卖,我就买了一只活的,又砍了半只。”

  此辛家坡,非彼新加坡,是郊县的一个公社,因为水草丰美,他们以集体合作社的名义养了不少猪羊,社员生活很是富裕,脑子也活。

  “还有活的?”

  “在二进院子里呢。”

  姥姥,耿老太太还有元妮,急忙跑到二进院子里去看,还没看到小羊,就见一只大花公鸡,领着一只芦花母鸡,正在菜地里穿梭,忙着刨土捉虫。

  “这鸡咋这么眼熟啊?”

  “这不是大花吗?”大家惊讶坏了,人能进城,这鸡咋也进城了?

  大花很给面子的扑扇了两下翅膀,就又专心捉虫去了。

  姥爷精心种的大白菜甜美多汁,上面长了不少胖大的菜青虫,这些家伙天天好吃好喝,万万没想到,最后成了大花和他老婆的美餐。

  “小顾啊,你可真有心了,把大花也带进城了?”姥姥又惊又喜。

  小鸡苗不好养,大花是养熟了的大公鸡,每天早起打鸣,从不误事,姥姥一直惦记着。

  但她也知道,把一只鸡从乡下带进城是不可能的,所以从来不跟别人说。

  耿老太太也笑呵呵的,小院里有鸡有狗,正是她最喜欢的乡村田园生活。

  人就是这样,生活在城里的时候,想念乡下的青山绿水。

  真正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劳作的人,又会惦记城里的舒坦日子。

  除非像耿老太太这样,住着城里大院子,出门买菜看病都方便,一边享受城市资源,然后在院里养几只小鸡,种一点小菜,方能达到人生圆满。

  顾超指了指墙角的鸡笼子,“二舅舅和二舅母上班忙,没时间喂鸡,他们说两只母鸡一直不肯下蛋,因此就编了个笼子,让我给带过来,没想到路上跑了一只鸡。”

  姥姥啧啧称奇,这个老二媳妇儿倒是越来越懂事了,要是搁以前,她非得想办法把几只鸡都弄到娘家去。

  想来是老二有了工作,俩儿子也有了出路,她心情好。

  小羊就拴在院里的老香椿树底下,它没有大花夫妻那么自来熟,怯生生的,连叫都不敢叫,面前堆了一些草,小羊一根也没吃。

  “辛家坡杀的是大羊,小羊都给卖了,说是要引进新种羊,得腾地方。”顾超笑眯眯的说道。

  四舅舅正吭哧吭哧的搭鸡窝,垒羊圈,“这羊太小了,又被吓得不轻,咱先养着,等大一点再说。”

  顾超挽袖子,要去帮忙,被姥姥给拦住了,“跑那么远的路,别弄这些个杂活,妮儿,你领小顾去洗一洗,等着吃饭。”

  “唉。”

  元妮答应着,用搪瓷脸盆倒了热水,又兑了一点凉水,然后才叫顾超,“洗洗吧?”

  顾超挽起袖子,露出强健的手臂,他接过元妮递过来的香皂,一边往手上擦,一边问元妮,“大学怎么样?”

  “特别忙,要劳动,要上课,要学习,每天一摊子事……”

  现在的大学没有混日子一说,但凡考进来的,都如饥似渴的学习。

  元妮觉着,自己就跟上满发条一样。

  顾超唇角微扬,接过元妮递过来的毛巾,擦干净手,“十一过后,劳动任务就该结束了吧?”

  “不干活,就该考试了,哪有个闲下来的时候呀?”提起期中考试,就没有一个学生不头痛的。

  大学要求严,挂科对成绩影响特别大,甚至会影响到毕业分配。

  以前总有人念叨六十分万岁,现在没人说这话了,大家都在拼命,力争上游。

  看元妮皱着细巧好看的眉毛,一脸愁容,顾超突然伸手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光顾着读书了,有没有想我?”

  气氛一下子旖旎起来……

  两人没说几句话,舅母就叫大家吃饭,“粉汤好了,快吃饭。”

  陈家以前缺过粮,缺过钱,就是从来没缺过人,来到京城后,只剩下了一半人口,就这,还是坐了满满一大桌子。

  厨房距离堂屋还有点儿远,一碗一碗端粉汤太费劲,四舅和四舅母干脆把大铁锅端进了屋里,直接给大家盛。

  大人们用大碗,孩子们在长身体,也用大碗,大花用家里最大的碗。

  “小顾给咱们拿了半只羊呢,我片了一半下锅,放开肚子吃,管够。”四舅母乐呵呵的给大家盛汤。

  鲜嫩的羊肉片,筋道的土豆粉,萝卜片儿,汤上飘着油花和细碎的蒜苗,只看一眼就令人口舌生津。Χiυmъ.cοΜ

  今儿来不及烙硬面饼了,做的是烫面葱花千层饼。

  盛完了一轮汤,大家赶紧坐下吃起来,喝一口汤,再咬一口饼,杠香。

  四舅舅问起大花的情况,“医生说了没?到底能看不?”

  姥姥讲了一遍看病的经过,然后又问四舅舅,“让大勇给你帮忙,能行不?”

  四舅舅很有孝心,对姥姥一向言听计从,这次他却罕见的摇了头,“别看是组装自行车,可费力着呢,大勇毕竟是个病人,不能累着。”

  姥爷也说道,“你没答应人家吧?”

  “没说太具体,我就说,帮他找个活。”

  “幸亏你没把话说死,我跟你说呀,这件事不能这么办,”姥爷叹了口气,开始讲道理。

  救急不救穷,帮理不帮亲,老队长带着儿子大老远过来看病,能帮的,他们一定要帮衬。

  “老四请人,是为了帮忙做买卖挣钱,请来的工人,必须得下力,才能把这份工钱挣出来。

  大勇那身体时好时不好的,若是请了他来帮忙,他下力干活累病了,那就是老四的错。

  若是大勇不出力,那就相当于老四白养着他。我说孩儿他娘,你咋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

  听了姥爷的话,姥姥恍然大悟,她懊悔的直拍脑门,“但我已经给大勇说了,保证帮他找到活,这可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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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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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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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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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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