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拾卿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话太过骇人听闻,忙又补了一句:
“他并非我的亲生弟弟。”
他母亲生弟弟的时候难产昏厥,父亲选了去子保母,事后怕母亲难过便从外面抱回来了一个婴儿。
母亲生产后身子就不好了。
父亲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母亲的身上,弟弟是被扔来一道和他一起长大的。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记得那个早上,他在产房门口守着母亲一夜后面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
醒来时床边多了个摇篮,里面有个软乎乎的小家伙。
照顾他的嬷嬷说父亲忙着照顾母亲那边,顾不上管弟弟,就先把弟弟放在他房里,之后会挪走,但被他拒绝了。
四岁的孩子虽然聪慧早熟但闹起来也是磨人的。
要把弟弟挪走那日,他抱着弟弟不肯撒手。
父亲没法也只好叫弟弟和他长住在了一起。
从那之后他原本堆满各种启蒙书的房间里多了很多东西——婴儿的尿布、衣服、还有拨浪鼓之类乱七八糟的小玩具……
弟弟很乖,虽然不太爱读书,但是却很喜欢坐在他旁边安安静静地看他读书,哪怕是困得脑袋一点一点的也不肯离开。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将弟弟抱回来叫他团在自己怀里睡,若是他清醒过来的话他就握着他的手教他写字。
弟弟讨厌握笔,但被他抓住小手时却很乖。
……
弟弟五六岁时不知道从哪里听了胡话,非抱着他的腰身喊着要讨他做媳妇,一辈子都不分开。
童言无忌,他无奈只得应允。
弟弟懂事了会逗他开心,那是他最快乐的一年,但变故也在那一年!
……
弟弟的来历父亲一直瞒得很好,知情的只有当时接生的下人、老家主、还有父亲。
就连他也是家族破灭时才从父亲的口中得知了真相。
父亲说家族之难不该累及无辜,若是必要之时可将此事告知拾煜,叫他脱离宋家,另觅出路。琇書網
他知道父亲是对的,也知道这对拾煜来说也是最好的。
但那时他们流离失所、风餐露宿。
他看着那小小一团缩在他的怀里,明明自己也怕得瑟瑟发抖,却拼命将干掉的饼子往嘴里塞,说要多吃饭快点长大保护他的弟弟,怎么也无法说服自己放手!
那时他是九岁还是十岁来着,他不记得了。
即便他早熟也到底是个孩子,遭此变故,心态早就崩溃了,弟弟是他唯一的慰藉。
因为有弟弟他才有了力量,带着几个更小的弟弟妹妹一路东躲西藏跑了那么远的路。
…………
后来,宋家重建,拾煜极力张罗要在从来不崇尚武学的宋家建立武堂。
他深知那些长辈们没有反对,除了曾经吃过没有自保能力的亏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和拾煜都是嫡系的血脉。
宋家人不会允许一个外人掌握,于是,那些话就更无法说出口了。
他知道拾煜对他动了心思是在宋家重建后的第三年,那年族中迎来了大劫第一场红事。
虽不算盛大,但却很是热闹,唢呐声起,红烛鞭炮好似冲淡了些许大家心中的伤痕。
那一夜所有人都很高兴,唯有拾煜似有心事般将自己灌了个烂醉。
大喜之日他怕拾煜闹出什么乱子又被长辈责罚,便强行将他给扶回了去。
可谁料房门刚合,他就一把将他扑到了地上,不管不顾地吻了上来。
正直少年的男子,牙口极好,力气也极大,他被他咬得毫无反抗之力。
他喝醉了,似乎把那当成了一场梦。
一边骂自己龌蹉对兄长动了心思,一边又愤恨两人的关系,几乎是带着强占欲地在他身上标记属于自己的烙印。
……
那是宋拾卿心境成熟之后的第一次慌乱无措。
在珈蓝国男子成婚不算奇事,有那么一刻他也想疯一回将真像告知拾煜。
可话到嘴边,理智回笼,他发现自己的口中甚至无法发出半个音节。
拾煜并不像那些天才一样在武学上有什么超越常人的天赋,他能一路走到今日,坐上武堂堂主的位置,靠的是昼夜苦练,寒暑不辍的努力。
他在这条路上付出了比旁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和汗水,他不想毁了他。
况且他这副身体,到头来也只会成为拾煜的拖累和缺憾。
不管是出于哪方面的考量,他和他都必须是兄弟,也只能是兄弟!!
他在拾煜睡着后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小心遮掩了身上所有的痕迹,又强行拖着不适的身体和其他人一起忙了一晚上的收整工作。
第二日,即便是拾煜有所怀疑,但所有人都能作证他一直前厅忙活,他也只当是自己做了场荒唐的美梦。
不过,那日之后拾煜对他的心思就越发没有遮掩了。
有时候他觉得他眼中的爱意都足够将他给烫化了,可是……他也只能装作什么都没有察觉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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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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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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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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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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