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阎行也没带人过来,就是孤身一人过来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
他也没什么好怕的啊。
他让人将人头给捡了过去,人头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青色,完全已经看不出来是韩遂了。
“这是韩遂?”
阎行微微点头,道:“是韩遂!”
徐晃问:“韩遂旧部呢?”
阎行说:“已被成公英给收拢,逃入到了羌中去了。”
“马超呢?”徐晃又问。
阎行说:“韩遂已经死了,马超应该很快就会来见将军了吧!”
徐晃的眼睛里微微动了动,因为,这和他想象之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他原本预计是马超杀了韩遂之后,他就能够自己给马超一个台阶下。
然后,再给马超封个什么官儿啥的。
而现在这韩遂并不是马超杀的,这就很让徐晃为难了。
这该如何给马超一个台阶下呢。
徐晃的眼睛里微微动了动,说道:“好!”
“阎将军……”
“你且入城休息吧!”
“韩遂人头会传送到风城的,接着,再为将军论功行赏。”
阎行微微点头,“多谢大人。”
徐晃让人去收拢一下韩遂的余部,至于马超……
他最多再给马超三天时间,在三日之后,马超要是还不带着全军来降的话。
他就只有直接出兵了。
他并不是没有给过马超机会,甚至是一直都在给马超机会。
但是,这马超要是把握不住这些机会的话,那他也是真是一点儿办法没有了。
“呼……”徐晃嘴里吐出一口气,现在的天气已经非常寒冷,地上是一层层的白霜。
白霜凝结着之中。
马蹄踏过。
将白霜都给震碎了。
马超带领了数十骑,前往冀县。
他手下唯一脑子比较长脑子的任养,也是极力劝诫马超,此时应该立刻去冀县赶紧投降。
不然的话,那可能就没机会了。
趁着这个时候,还能有机会的话,就先立刻去降了。
马超原本是不想就这么降的。
可现在韩遂也已经死了,他确实是无路可走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他独自抵抗风军的话,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要么就直接退入到胡人部落里去。
他肯定是不愿意去,他以前杀那些胡人,就如同是屠猪杀狗一般,现在要他去与猪狗同处。
这还不如直接杀了他算了。
下面的任养,庞德等人也纷纷来劝诫他,这个时候就是入风的最好机会。
一旦错过这个机会的话,以后恐怕是再难有机会了。
有些东西,错过了之后确实是不再有了。
眼看着马上就要过年了,他还想要撑过这个年的。
但是,他手里已经没什么的粮食了,想要过年的话,就只能去找胡人抢了。
否则,这个年就只能饿着。
在几番抉择之后,他最终还是选择去找徐晃好了。
马超走到了半路的时候,这才得知了阎行已经提前拿着韩遂的人头去投降风军了。
“娘的!”
“阎行这狗东西,之前怎么就没弄死他呢。”
他嘴角微微动了动,“前面就到冀县了?”
“派个人去给老子禀告一声。”
马超多少还是有待恩人桀骜不驯,眼睛看着远处,胸膛在不停的起伏着。
“不知投了风军之后,以后,还能不能这般自在逍遥啊。”
他闭上了眼睛,如果,还有路可走的话,他当然不可能去投降的。
等到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之后。
他这才得到了回应。
“徐晃说请马将军在城内一聚。”
马超的脑子里有点儿嗡嗡作响,在这最后一步了,他似乎又有点儿迟疑了,眼睛看着其他人,说道:“你们说吾此时要是进城的话。”
“他们会不会趁机杀了我?”
“他们要是想杀我的话,我这时不就是羊入虎口了吗?”
庞德都有点儿看不下去了,说道:“将军,都已经到这里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走吧!”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现在,还有什么好怕的啊!”
“都走到了这里,还想要回去的话,反而是让人看不起,为人所耻笑。”
“若是徐晃要杀将军,吾必死在将军之前!”
庞德说道,立刻就拍马往前。
马超迟疑片刻之后,很快也跟着追了上去。
……
南方的冬天尽管不是很冷,也没有下雪,但冷依旧是很冷。
这种冷是完全心无法形容的。
潘凤也来到了柴桑已经将消息给放了出去,让曹操用刘备众部来换曹丕。
柴桑在没有下雨之前,一直都还挺暖和的,忽然下了一场雨之后,在细雨朦胧之中,就变得寒气扰人。wWW.ΧìǔΜЬ.CǒΜ
“后面的牛羊送上来吗?”
“虽然,是在外面过年,但是……”
“也还得让将士们吃好喝好。”
下面的将士在外打仗时,潘凤都是从来不吝啬的,吃喝的伺候上。
连吃喝都无法保证的话,战斗力也就更加无法保证了。
潘凤在下面巡视了一圈儿。
在放饭的锅里面是捞了一下,“这饭吃得如何啊?”
“我看有点儿素了。”
“再加点儿肉。”
“等到过年之后,咱们杀一头牛。”
“我吃肉,怎么也得给你们分点儿汤的……”
下面的士兵此时也叫了起来,“丞相,我们要吃肉!”
“吃肉,吃肉!!”
潘凤咧嘴笑了起来,说道:“好!”
“就怕你们不想吃肉!”
“只要你们想吃……”
“那就好!!”
“……”
潘凤是并不推崇什么与士兵同甘共苦的,他就喜欢将人给分为不同阶层。
一个无能的将领,再怎么跟士兵同甘共苦,打起来仗来拉胯,又有什么用?
必须得让那些将士看见肉就在面前,其他人在吃肉,而他们只能喝汤时。
这个时候……他们才会心中不忿的想吃肉,想吃肉那就只有拼命。
拼命才能有肉吃。
曹操和刘备,实际上都走的是与将士同甘共苦的路。
潘凤则是与之完全不一样,当兵的人必须得有血性,血性就是别人有的老子也必须要有。
凭什么别人吃肉,自己只能喝汤。
要像饥饿的狼。
必须得有嗜血性……
潘凤问道:“孟德可有回信?”
“回了,他曹孟德说想要约丞相叙旧。”庞统道。
潘凤在伸了伸懒腰,道:“行,咱们就去见见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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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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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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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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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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