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潘凤是一个很类似的人。
他很是奇怪……
冥冥之中似乎能够感觉到,他和潘凤会成为最终的那个对手。
最难对付的那个对手……
他从地面之上抓起了一把雪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对付潘凤。
偶尔想起来时。
他会觉得这潘凤,真难对付啊!
仅仅就是想想就感觉到是那么的可怕啊……
“该怎么办呢?”
曹操思考,使劲儿的挠头,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模糊起来。
他目前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是自我发展,一条路是内外联合。
他现在依旧是有机会能跟袁绍的联合的。
只要他能够和袁绍联合的话,他们能够潘凤发起进攻。
有那么一股无形之间的感觉,他能够在预感到,这可能就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如果,这次不能的打败潘凤的话,那么,他就将永远都失去打败潘凤的机会。
虽然,他才刚刚和袁绍打过一仗。
但是,这个世界之上,并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朋友。
现在,他和潘凤是朋友。
在这个时候。
他好的选择就是去杀掉潘凤这个朋友。
他在思考着时,一旁的曹丕给他端来一杯水,“父王,喝茶。”
曹操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看着曹丕,问道:“丕儿,你觉得这潘凤当如何对付啊?”
曹丕的眼睛里在微微动了动,说道:“这个……这个应该去问大哥啊。”
“我怎么会知道这种事情啊?”
曹丕说着时,脸上露出了几分惊恐,又有几分的欣喜。
曹操道:“若是你有什么想法,说来也无妨,无妨……”
曹丕道:“风国现在实在是太强大了。”
“就好像是曾经那个强大的袁绍一样……”
“尽管袁绍那么强大,可现在我们不是已经能够打败袁绍了吗?”
“我们是如何一步步从弱小,一直到能够打败袁绍的呢?”
“既然能够做第一次,那么也能够做第二次。”
曹操的嘴角微微弯了起来,他笑了……
曹丕也跟着就笑了起来。
“是啊!”曹操微微点头,他原本还很的忧愁,但是他的忧愁被一下子给消融掉了。
就像是眼前的那些冰雪般,一下子消融掉了。
“哈哈哈!”曹操大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曹丕问道:“父亲何故发笑啊?”
曹操说道:“没事儿,没事儿……”
他看着曹丕,他忽然一下觉得,曹丕可能会比曹昂更加适合来继承他的一切。
两人是不一样的人。
曹丕更是来做一个王。
而曹昂更加适合做一个统帅……
若是要做一个类比的话。
曹昂像是霸王项羽,个人的能力与魅力无比出众人,也会聚拢起一群人来愿意追随他。
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人啊。
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
他都属于是那种应该被人传颂的英雄人物。
可是,曹丕更像是刘邦。
他在各个方面都不算是非常出众,可是,就有那么一个能力,一个让人无法形容的能力。
他能够创造一切。
成为一个皇!
曹昂的终点,做多就只能做一个王。
可曹丕的终点是能成皇。
在这种抉择之下,曹操会更加喜爱曹昂。
但是,他要是让他做出一个抉择,从这两人之中选一个继任者的话。
理智告诉他。
一定要选择曹丕。
曹操揉了揉的太阳穴,他感觉到有点儿头疼,眼前好像下起了一场大雪。
一切的一切啊……
在那大雪之中渐渐模糊起来。
……
潘凤看着马车在轰隆隆的滚动着。
在雪地之上押出了深浅不一的车辙印,他嘴角微微动了动的,说道:“凤儿。”
“路上小心啊!”
他这才是出来送杨凤离开的。
一路送到了码头之上,他看着杨凤,杨凤的身体已经有那么几分单薄,站在了风雪之中时。
似乎一切都冰雪消融掉了。
发丝融化在了雪中,雪融化在了发丝里。
他伸手想要抓住的时候,一下子又消失不见了。
能够抓住的时候,他并不是那么想要去抓住。
可当他后悔想要去抓住的时候……
他又抓不住了。
等到消失之后。
孤帆、远影……
碧波划开水面。
他已经看不见杨凤的样子了。
这个冬天似乎有点儿短暂。
在一阵恍惚之间。
就已经春暖花开了,潘凤坐在马车之上,他要出去巡视一圈儿,看看春耕情况。
他这次不会走得太远了。
他才从南方回来,之前也在周围已经巡视过一圈儿了。
他到了弘农去。
弘农现在就是他的屯粮地。
潘凤原本是从曹操那儿学的屯粮,不过,这屯粮又被曹操的给学了回去。
相互学习。
弘农令的县令是司马朗。
司马朗屯粮做得很不错,这些年来风国一半儿的粮食,都是司马朗屯出来的。
他是下一届大司农的热门候选人。
只不过现在司马朗还是有点儿年轻了,资历也不太够。
投入到风国麾下之下,他也就只干了屯粮这一件事情。
当然。
这一件事情就已经非常的重要了。
潘凤封司马朗做屯粮中郎将。
司马朗有这个本事儿,他也不介意伸手推一把司马朗。
大司农的这个位置,他原本是想留给段煨的。
不过,段煨现在已经关中校尉,和大司农起来的话,明显关中校尉比起大司农更加位高权重。xiumb.com
关中校尉作为一方诸侯,在外面还更加逍遥自在。
潘凤在这里还遇到了司马懿。
司马懿现在已经二十多岁,看起来成熟了不少,在司马朗的手下做主薄。
潘凤看着司马懿,问道:“仲达从太学结业,为什么不留在风城啊?”
司马懿笑了笑说道:“风城是个好地方。”
“但是,要忍得住寂寞,才能够在繁华面前波澜不惊。”
“我想先在外面历练历练。”
“现在还不是进风城的时候……”
潘凤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说道:“是这样吗?”
“好!”
“你得好好努力。”
“多谢丞相。”司马懿的脸上不出任何表情。
潘凤最近微微动了动,他并不多说,毕竟,他是是丞相,对于一个年轻小辈。
随意问候一句就好了。
没必要太过于关切。
临走时,潘凤对司马朗说:“伯达!明年粮食储备再翻一倍的话。”
“大司农的这个位置,我一直给你留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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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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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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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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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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