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曹操又吃了一顿饭。
又拿了一罐好酒出来。
这顿饭曹操就吃得是心满意足……
他吃好喝好了。
带着人从河内快速离开。
按道理来说,曹操和袁绍是多年的朋友,他应该是选择和袁绍联合的。
而最终。
曹操选择了潘凤联合。
他为什么要选择和潘凤联合呢。
因为……
他看得无比的透彻。
因为,他想要得更多。
如果,和袁绍联合的话,他或许会得到一些好处……
可所付出的代价是,他会一直被袁绍给压一头。
这么下去他根本就看不到出头之日。
可要是选择和潘凤联合,那就不一样了。
他如果能吞并掉河北的话,实力必然会增强数倍。
他牢牢占据了整个中原。
而潘凤手里的地盘都是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地、高原,最为关键的一点是。
中原产粮啊!
潘凤想要打一仗,需要三五年时间去屯粮。
只要打一战之后就消耗得差不多了。
而他所占据的中原地区可就不一样了,只要全力种地,根本都是吃不完的粮食。
潘凤缺粮。
而他不缺粮。
就算是以后潘凤有本事儿能够将益州,凉州都给吞并了。
论起打持久战的话,潘凤依旧是耗不过他。
曹操已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那就是潘凤战斗力非常强,想要与其正面硬碰硬的话,他觉得自己多半是打不过的。
因此就只能和潘凤拼消耗。
拼到最后,潘凤也会被他给耗死的。
……
曹操走了之后。
潘凤拿起酒喝了一口,他平时几乎是不怎么喝酒,毕竟……
酿酒是非常消耗粮食的。
就算是有多余粮食酿出来的酒,他也拉出去换成钱了。
中原地区,前几年一直都在打仗,打了快二十年了,从来没有停过。
不过,随着现在战争渐渐停止之后。
双方的差距就拉开了。
潘凤已经在不停的屯粮了,可依旧是比不了中原。
战乱十年,只需要安定一年就能够恢复过来。
而潘凤要是战乱十年,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这就是差距。
也就是为什么。
中原地区总是打得最厉害,争抢得最凶的地区。
因为……人人都想要中原啊!
“呸!”潘凤将嘴里的酒吐了出来,说道:“不好喝!”
“他娘的曹孟德!”
“果然,无论是任何时候,他都是吾之大敌!”
而这个时候潘凤还偏偏不敢去动他。
曹操其实和每个诸侯的关系都不错。
他和袁绍是从小玩儿到大的好友,他和刘表是关系紧密的盟友,和刘璋也有几分交情。
他还遣人去江东,求娶了孙坚的女儿。
而潘凤正好就和曹操完全相反,他和每个人都是仇敌。
相互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体现出来的。
“呼……”潘凤的嘴里吐出一口浊气,曹操解决了之后,他就要轻松许多了。
当然。
他得让袁绍知道曹操和他达成了同盟。
以防曹操的这狗东西两头通吃。
曹操也不是干不出这种事儿来。
他让韩龙通过天下楼将这个消息给传递出来。
而他接下来要去……
潘凤的眼神里微微一动。
“南阳!”
……
在临走的时候。
潘凤有叮嘱了任飞,道:“如果,袁绍来攻的话。”
“只可防,不可攻!”
“曹操若是来求援的话……”
“装装样子就好了。”
任飞不解的问道:“丞相,这是何意啊?”
潘凤道:“吾就是想要看袁绍和曹操打起来。”
“一、二年之内。”
“他们应该打不出个结果来。”
“而这一、二年就是留给我们最后的时间了。”
潘凤在揉了揉脖子,说道:“还是先去河东看一眼吧。”
……
长子县。
这里是上党郡郡府所在地方,以前这个地方也经常是被各路胡人、匪寇劫掠。
不过,自从被高干给统治之后,胡人和匪寇好像都不来了。m.χIùmЬ.CǒM
百姓们也过了两年安生日子。
实际上,这并不是高干的功劳。
而是潘凤的原因。
黑山贼被潘凤给收编了,南匈奴也被潘凤给的收去种地了。
北匈奴和鲜卑人,正在掐架。
不过,百姓们是看不见的,他们所看见不过就是高干来了之后。
日子一下就好过了许多。
因此百姓们还是很爱戴高干的。
高干也并没有什么自知之明,他坦然的接受着百姓对他的爱戴,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都应该归功于他的英明神武。
赵俨此时亲自化作成了商队,带着几十辆马车,分成了数十个商队混入到了长子城内。
而另外一边则是赵累带着人,伪装成进出的百姓。
他们都在城门被拦住了。
商队想要进城的话,需要的十两银子,万钱。
普通要入城,也需要十个大钱。
赵俨的嘴里微微呢喃着,“这高干是疯了吧。”
“这么搞百姓还有商人能够拥护他?”
就这么一进一出,短期来看,包里确实多了不少钱。
不过,这长子城并非不可替代的啊。
如果,长子城是有什么不可代替的特殊性,所有人都没其他地方可去,收钱当然可以。
问题就是长子城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城,并无任何特别的地方。
别的城不收钱,商人也就去别的城了。
里面的百姓更别说了,进出都非常不便,还不如就迁徙到其他城去了。
现在,各个地方最缺的就是人了。
其他都是都是给田、给地的招人。
他这儿还在将人给往外推。
……
赵俨交过了银子之后,很快就进城了,甚至都没检查一下他们所携带的货物。
比他想象之中进来得容易了许多。
他们进城之后,立刻就联系了城内的天下楼,让天下楼给他们找了一些院子住了下来。
在院子里。
赵俨打开马车,从马车的夹层里面将武器铠甲给取了出来。
他做这些夹层都是多余了。
进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检查,当初还不如就在马车里面多装一些军械。
他带进来的军械,只够他们一半儿人使用。
赵累此时也找了过来,“将军。”
赵俨将人给拉进了院子里来,说道:“等会儿让人分批来领取武器,不要扎堆,不要引人注意。”
“没有武器的士卒,让他们想办法混入到各个地方去,府衙,城上、城下,无论是去参军,还是当苦力!”
“都给我混进去!”
“当攻城时,我要整个城在瞬间瘫痪、混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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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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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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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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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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