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
他有一个叔父名叫王允!
当年王凌也是一个热血男儿,他是极力主张刺杀董卓的。
要不是因为他的武艺稀疏平常,他知道都要亲自上阵去刺杀董卓了。
当时董卓带领着西凉铁骑,军费不足的时候,就要王允来给他想办法。
王凌当时就在王允府中。
因此,王凌知道这西凉铁骑的消耗非常巨大。
一般人根本就养不起数万重骑兵。
董卓开始有点儿养不起之后,他是想要裁撤一部分军队的。
不过……
很快他就死了。
一直到李傕、郭汜接手了之后,他们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既然没钱。
那俸禄,军饷我们就不发了啊!
当然,想要我们也没有……
但是,军队该怎么维持呢?
抢啊!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有钱的人那么多。
抢到多少算多少,要是抢不到的话,那么就只能怪你自己是一个废物,实在是无能也!
这种人……
应该受到全军耻笑!
他们是将强盗思维完全融入到了军队之中。
他们觉得……吃不上饭就出去抢,这完全理所应当的事情嘛!
李傕郭汜可以干。
可潘凤肯定是不能这么干的啊!
他如果要是这么干了,那岂不是不再走回头路,自我毁灭嘛!
可要不这么干,纯靠着税收和做生意的话,根本就不可能支撑得了这么庞大的军队消耗。
潘凤目前就养着不到二千人的骑兵。
其中一半儿是重骑兵。
但潘凤养着这些骑兵都已经很费劲儿了。
一个骑兵需要配备二匹到三匹战马,每次战争开打的战马消耗也非常巨大。
这种战马和普通的马匹,无论是吃的食物,还是受到的照顾都完全不一样。
养一匹马,比养一个士兵还要贵。
每个士兵至少是固定的俸银。
可战马不一样,战马要吃草料,要配置各种富有营养的食物,甚至还要吃肉。
吃肉这个说法传说是从塞外传来的。
说是在战马的草料里面加一些肉块进去,让战马吃了之后,可以让战马的冲击和耐力都得到极大提升!
也就有不少人,都会在战马草料之中添加一些肉粒。
不过,根据潘凤以前在塞外生活过的经验来看。Χiυmъ.cοΜ
塞外根本就没有这种说法。
这种谣言也不知道是哪里来,就算是谣言,可无数人深信不疑。
一千人,三匹战马,那连人带马就是六千。
而一个骑兵的俸禄,是普通士兵的五倍以上。
这一下消耗翻了五倍。
一千人的骑兵,抵得上一万步兵消耗。
但这还没结束,骑兵需要一些步兵当随从,还有看马的、专门侍候马匹的仆人。
这还是仅仅只是普通骑兵的消耗。
如果是重骑兵,消耗更大……
因为,重骑兵需要更加强壮的马匹,这样才能驮得起厚重铠甲,骑兵的身上也得披着重铠。
一层层的压下去。
一般战马是真驮不动!
更强壮的战马,就需要更多的钱。
十匹战马之中,都挑不出一匹强壮的重骑战马。
这仅仅是马匹消耗,铠甲又另外一个无底洞。
以前的时候,骑兵都轻装上阵,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机动性,来去如风。
主要的攻击方式也骑射,骑兵最为重要的一个指标是箭术。
这种轻骑兵对付外族很厉害。
胡人几乎都是游牧民族,他们生长在马背之上。
只不过,当汉军的骑兵,跑得比他们的快,射得比他们准的时候,那些胡人就被打得服服帖帖,看见汉军就要退避三舍。
不过,到了中原内战之后。
轻骑兵就不管用了。
但是……
重骑兵却异军突起。
首先是吕布,以几百重骑打出了天下第一的名头。
吕布也不完全算是重骑兵,他是将幽州突骑和西凉重骑结合起来。
能冲能打,拉开了之后还能放箭。
吕布本身就箭术超绝被人称之为飞将。
这个时候骑兵还是需要一些技术的。
只不过,战争越往后面打,骑兵就开始有点儿变质了。
不再追求技术了,而是身上披的铠甲越来越厚。
战争就单纯的变成了,比谁身上的铠甲更厚……
只要我铠甲足够厚,别人就破不开我的防。
但是铠甲是需要钢铁来打造的啊!
钱啊!
看着浑身披甲的骑兵。
那是什么?
那就是一堆移动的金钱。
光是甘宁手里的那几百重骑,就已经让他头痛不已。
足已养数万精锐士兵的钱,却只拿去养了八百人。
到底值不值。
这是很多人都讨论的事情。
有的人觉得,养这么的一支战斗力强悍的军队,在遇到攻坚战的时候,就是一把锋利的刀。
能够瞬间贯穿强大的敌军。
而有的人则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难道……”
“我一万精锐,还弄不死这八百人。”
“一人一泡尿,就足以将这八百人给淹死了。”
最后的最终定夺权,还是交给了潘凤。
潘凤思索了之后,将骑兵给留了下来。
在强大的西凉铁骑面前。
杨奉和段兴根本就不堪一击!
一个照面,杨奉顶在最前面的军队,瞬间溃散……
几乎是几十一张薄纸。
当段兴想要过去的支援,军队才刚刚一动弹,阵型就整个全乱了。
待在原地不动的时候,看着好像是有点儿像那么一会儿。
一动就露馅了。
随着这么一拉扯,军队一下子断档开了之后。
一支骑兵直接斜杀了进来。
一瞬间之间。
又再次将段兴给击溃了。
两部人马,在铁骑面前。
没有走过两个回合。
潘凤已经懒得去看。
在后面将自己的溃兵给收拢起来之后,先撤退再说。
这是潘凤军第一次被这么彻底打败。
士气肯定低沉得厉害。
先把士兵给拉回去,恢复一下士气再说。
潘凤倒是并未慌张。
这铁骑看起来好像是很强,不过……
并不说完全没法对付。
先把自己的士兵给保住再说。
顺便也和众人商讨一下,还有什么手段能够对付铁骑。
虽然,硬打潘凤也不一定会输。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在最小的损耗之下,将战斗收益给最大化。
打仗本是为了赚钱,而不是特地来亏钱的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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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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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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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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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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