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凤道:“霸王军大胜!”
“既然,他们能凭本事儿能从我的手里拿走军饷。”
“那么……”
“我也不能吝啬。”
沮授道:“将军,咱们……好像没钱了。”
“几万人搬迁,本来消耗就非常巨大。”
“粮食还有一点儿,银子确实是见底了。”
“仅是一个张飞,就喝光了不知多少银子,太能喝了,我滴个仙人啊。”
“哦,翼德!”潘凤一下子想起来了,“我怎么把翼德给忘记了。”
“按道理来说。”
“他现在应该回来给我复命了啊!”
沮授道:“根据吾之观察。此人不坏事儿就算是我们走大运了。”
“最好的情况,就是他跟着那五百人一起全军覆没。”
“最坏的情况就是,就是他带着曹操的大军已经出现在我们背后,掏我们屁股了。”
潘凤道:“公与,你是没看见翼德的长处啊!”
“你带着一个士族文人的傲慢与偏见,殊不知,翼德也是一个士人,而且擅长丹青……”
“哦。是吗?”沮授还有点儿意外,“没想到他也是一个士人啊!”
“那可实在是太可惜了,以他的脑子,孤身一人带兵出去,他肯定是斗不过曹操的。”
“想活着回来,很勉强!”
潘凤转头看着沮授,沮授这坑货无时无刻不在给他挖坑,就是为了断绝掉潘凤的一切回头路。
把潘凤往那一条绝路上推。
潘凤说:“没事儿,我是相信翼德能力的。”
“以翼德的个人能力,就算是全军覆没了。”
“他要是想逃回来。”
“并不难。”
“侯林,任飞!”
“我们还有多少可用的人马?”
“你们带上人马去把张飞给我找回来。”
潘凤知道刘备和他的两个兄弟的感情有多好。
他在鲜卑的时候,活到了刘备称帝,他看着蜀汉崛起,又看着关羽、张飞死了之后。
气愤的刘备倾尽了全国之力,去攻打的东吴,要为两个兄弟报仇雪恨。
然后,全军覆没。
可以说刘备虚伪,但是他虚伪了一辈子,你怎么能断定他的虚伪是真的还假的……
而他能去为两个兄弟报仇,最后差点儿葬送了他一手建立起来的蜀汉。
这还不能说明这三人的感情之深厚么?
潘凤要是被张飞给搞死了。
他丝毫不怀疑。
刘备肯定会发疯,不管不顾的来找他报仇。
刘备这个人吧。
他对你好的时候也是真的好,而当他发疯狠起来的时候,也是真狠。
能不招惹,就最好不要去招惹刘备。
但真要打起来的话,潘凤倒是也不怕。
他现在有一把刀在手里了。
他不再是之前的手无缚鸡之力。
白马义从被他收入囊中,他忍住想要更多。
而还有另外一支军队,是潘凤非常想要的。
那就是陷阵营……
只不过,陷阵营和白马义从不一样。
白马义从是一支军队。
而陷阵营是一个人。
陷阵营是属于高顺的。
高顺的精神与魂魄,都完全融入到了陷阵营之中。
高顺离开了陷阵营的话……
那么,陷阵营就不再是陷阵营了。
白马义从却可以捡破烂。
东拼西凑的把白马义从给凑出来。
而陷阵营必须得要高顺。
但高顺这人又是一个死脑筋,他很早就跟着吕布了,他和吕布一起出生入死,感情非常深。
就算是吕布死了,在黄泉路上,高顺也将相随而去,以陷阵营在地府斩鬼神,为吕布开路。
这么忠心耿耿的人,想要将其收入囊中的话,难度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潘凤手里能有陷阵营和白马义从在。
那么就是有了一刀一剑。
白马义从骑兵最强,陷阵营是步兵巅峰!
这是两个非常极端的兵种。
同时也两个兵种巅峰。
……
天亮的时候。
地面之上扯着露水。
露水扑在了燃烧过后地面之上。
黑色的粉尘和黑色的皮肉混合在一起,让地面看起来就好像扭曲的老树皮一样。
开裂的地面之上,长出了一层黑色人皮出来。
周围几十丈的范围之内都是恶臭难闻,是那种尸体烧了之后,又没有完全烧成骨灰,而成为了肉泥。
军士们都不知道该如何的清理。
光是走近闻了一下,就让人的作呕,别说是清理了。
史涣骑马过来,他指挥着周围的军士赶紧动手。
军士们纷纷回头看了一眼史涣,“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怎么自己不动手啊?”
史涣也是见过尸山血海的人,但他稍微走进了闻了一下之后,也感觉脑袋里面发晕,直犯恶心。
曹操着急把这些东西给清除掉,因为将几百人活活烧死,这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事情。
这消息要是传出去的话。
曹操肯定会被很多的士族,绿林,民间百姓、学者指责的。
曹操个人到是不怎么在意。
他崇尚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但他现在已经不是孑然一身了,他身后有家人,有兄弟,有士兵,将领,有他需要守护的一方土地。
让他必须得看重一点儿名声。
“名声这玩意儿。”
“和地上那些黏稠的人皮有什么区别!”
“都不过是覆盖在人身上的一层苔癣,同样的让人作呕。”
“说它们能掩盖点儿什么东西吧!”
“可所有人都知道,那腐烂的黑皮之下,到底是点儿什么东西,根本就掩盖不住任何东西。”
“可偏偏每个人得需要。虚伪至极,恶心至极也!!”
……
在打扫地面士兵也感觉到恶心至极了。
黏在了地面之上烧焦尸体,根本扯都扯不下来。
忽然。
在地面之上一个烧焦的尸堆里面有东西在蠕动了起来。
哗啦!
尸堆猛然的被掀开。
里面钻出一个黑影。
“鬼……鬼,鬼啊!!”周围的军士一下子就大叫了起来。
只见那黑影,还提着一把蛇矛,就好像是地狱里面的索魂鬼一样的。
军士们都被吓得四散溃逃。
而那黑影看向了骑马的史涣。
飞起来就是一脚,手里的拿着一把奇怪的黑色蛇矛横打了出去。
把史涣给打飞在地。
抢了战马,翻身而上,拍马就跑。
所有人都看着那个怪物逃走,不敢去追。
“好像是人精。”
“是尸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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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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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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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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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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