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已经差不多整兵完成。
城头上士兵们的弯弓搭箭,对着城下一顿猛射,身后是枪兵,顶住前方企图想要登城的敌军。
还有一部分已经登上了城敌军,被数倍的士兵给围剿在了在角落之中扑杀掉。
潘凤带着剩下一百多陷阵营回到了城里。
“高顺呢?”潘凤急迫在寻找着高顺。
他可舍不得高顺就这么死在城外。
高顺这样的将领,无论是任何人都非常的喜爱。
吕布很爱。
潘凤也很爱,舍不得就这么让高顺死掉。
就这么死掉的话,一方面实在是太可惜了,同时也死得太憋屈了。
“高将军没回来。”一个士兵说。
潘凤的眼中微微动了动,说道:“你们先去休息吧!”
“我们要出去救将军!”
“救将军!”
“救将军!”
陷阵营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
不过,高顺是这支陷阵营的魂,他的威望太高,高顺没回来,士兵们拼死也要出去救援。
潘凤扫了众人一眼,说道:“我说让你们去休息!”
“高顺都他娘得听老子的。”
“你们干什么?想要造反?想要兵变?”
“我知道高顺还没回来,我给你们承诺,我会把他带回来的。”
“我现在需要你们去休息!”
潘凤眼神之中非常凶狠,一下子把所有人都给镇住了。
“老子现在是左将军,还镇不住你们这些小王八蛋了?”
“都给我滚!”
潘凤把陷阵营士兵给弄去休息了。
他带着两个亲兵上了城头,他必须要出去走一圈儿,刚才他冒险出去,这个时候他得证明他还活着,稳住军心。
潘凤走过城头,前排的士兵顶得很凶猛,在城下敌军的士兵尸体都已经垒成了一个人梯,不断的往城头上冲!
城头上,扎起枪阵,无脑的往前刺,冲上来多少人就刺下城头多少人。
鲜血喷溅着,一面青黑色的城墙,已经在月光之下反射出一股幽暗的红色。
潘凤让身后的一个士兵去取来盔甲,他一边在城头上的巡视,身后的亲兵给他身上重新披上盔甲。
潘凤伸手拍了拍一个士兵肩头,问道:“你叫什么?”
“小的叫陆方!”那士兵说。
“不错!你干得很好。”潘凤道:“打完仗之后来找我。”
“我让你当伍长。”
潘凤在城头之上随机挑选了二、三十个士兵,许下承诺,鼓舞士气。
这二三十人等打完仗之后不知道还能剩下几个人。
剩下的那几人,在一仗之后也基本上成为了精兵,提一个伍长队长什么的,也完全是足已胜任。
潘凤有点儿疲惫,不过他此时不能疲惫。
城下的鏖战中,张辽带出去人也差不多要拼光了,他得带第三批人下城。
不过,城头上已经抽不出人手来了。
他回头看着城后。
城后还有一堆没有被组织起来散兵。
这些散兵没法上城。
城上的人不能太多,太多的话就太拥挤,同时也会造成人员混乱。
这些人就闲得没事儿在后面瘫着。
等城头上的人死得差不多了,他们也是有机会可以上城的。
潘凤整理了一下盔甲,说道:“去把武器都给拿上来。”
十几个士兵拖着的几十箩筐武器,潘凤站在城头,把武器都给洒了下去。
朝着那些散兵叫道:“拿起武器来!”
“你们这群废物!”
“怎么?拿刀的力气都没了吗?”
“你们做了一辈子的废物,我现在给你们一个做英雄的机会!”
“拿起刀,跟我杀出去。”
“不敢拿刀的,我也不怪你们。”
“转身去你们身后,一人拿半钱银子,自己回家去吧!因为,我想你们可能有点儿不太适合当兵。”
“不是因为你们不好,只是我觉得你们不够好!”
潘凤一开始还是轻言细语的。
不过,接着眼神之中就变得凶悍起来。
“不敢拿刀的。”
“我只有一个字。”
“滚!”
“离开我的军队!”
“我的军队不需要废物。”
“我也不允许我军队里出现废物!”
“开城门!”
“有卵子的就跟我杀出去。”琇書蛧
“我就冲在你们的前面。”
“你们每个人都快要在身后看着我,要是我后退了,你们可以给我一刀!”
潘凤从城头上走下去,顺手在地上捡起两把刀,又在身后别了两把刀。
“开门!”
吱呀……
城门打开,
潘凤的手里拿着双刀就往外冲。
身后的不少的士兵犹豫着,有不少的老兵油子倒是不以为然,“切,谁愿意跟着你送死啊!我不过就是来混一口吃的而已,在你这里混到的,大不了老子就换一个地方。”
但也还是有不少士兵拿起了刀,随着潘凤背影就杀了出去。
“城门不关!”
潘凤吼道:“今夜必须杀退敌军!”
“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守不住,我就跟你们一起死!”
潘凤就打开城门,站在了门口!
他是想一夫当关,不过没这个能力。
敌军看见城门开了,全部都朝着打开的城门涌过来。
潘凤看着漆黑的夜,银色的光,红色的血,与无穷无尽的人。
似乎根本就看不见任何尽头。
还不知道要守多久。
这黑夜,每一秒都是那么的漫长。
潘凤身为主将在前线硬顶,老实来说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
不过,他是笨人,也就只有用这种笨办法了。
潮水一般的涌上来的敌军,很快就吞噬掉了城门,朝着城里涌进来。
“给我顶出去。”
“不能退!”
潘凤嗓子都已经吼得嘶哑了,手里的刀也再次砍钝了,原本白色的盔甲,现在已经变成了暗红色,头发被凝固的鲜血给连成一绺一绺的,就算是大风吹过来,头发也纹丝不动。
城上的贾诩正在吹着指甲。
“这潘凤还不错嘛!”贾诩已经做好了投降的准备,因为他也没料到,袁绍会在这个时候进攻。
偏偏就刚好正好凑巧的,潘凤回来,城里的人员混乱。
说城里没有内奸。
贾诩肯定是不信的。
而且,这个内奸的官职还不低。
城里就这么几个人,高顺,张辽,郝萌,宋宪……
臧霸驻军在北,李肃驻军在南,胡轸的部队还在调动。
仗打起来之后,郝萌宋宪就不见人了。
这俩王八蛋板上钉钉的内奸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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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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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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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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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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