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力上来说,他确实不如华雄。
所以,他只能用一些相对比较取巧的技术。
马超的枪法有点儿的取巧,张飞的枪法就比较硬桥硬马,一招一式都是有讲究的,不是潘凤看几眼就能够看会的。
张飞是练了十几年的枪法,一招一式早就已经到了出神入化,并且不拘泥于形式的地步。
他最擅长的几招都没干掉华雄。
潘凤心里就知道,这次肯定又特么的完犊子了。
哒哒哒……
华雄拍马疾驰,手里的大刀举起。
噌!!
一刀就狠狠的砍了下来,刀锋仿佛是划开了空间。
当!!
潘凤下意识的举起了长枪。
一刀下来。
潘凤就感觉到整条手臂都在发麻。
力量。
这就是纯粹的力量。
就单纯的从力量上来说,他和的华雄之间的差距就太大了。
想要弥补着来纯粹力量的察觉,就需要能够直接碾压华雄的精妙招式。
潘凤都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扛住这一刀的,在手臂发麻之际,华雄的第二刀紧跟着就落了下来。
当!
潘凤又挡下来了。
完全就是基于一股来自身体的本能把这招给挡下来的。
但是,他已经找不到反击的机会了。
华雄手里大刀就在不断的轮动了起来,就好像是在打铁一样的,一刀一刀一刀不断的劈下来,力量仿佛也在不断的叠加。
最后每一招都仿如千斤,每一刀都带着一股泰山压顶之势。
潘凤的脑子里面在快速的转动着,他是真不知道问题到底是出在了哪里。
本来节奏应该是在他的手里的掌控的,忽然就被华雄把节奏给带着走了。
脑子里面的想了想之后,躲开了华雄的一刀,然后快速夹紧了马肚子,错马而过。
趁着错马而过的这段时间,潘凤狠狠的喘息着,抓紧这个能够歇口气机会,想着应该怎么破局。
他的战斗经验已经不少,不过和高手之间的战斗经验还真不多。
因为,一般碰见高手的时候,都是直接被秒,很难积攒起什么经验来。
他和俞涉这种三流武将还是能够打得有来有回的,而且也很有对付的经验。
不过,遇到了华雄这种级别的高手,他一旦丢失了先手权,节奏被对方给带着走了。
节奏被带走后,他就很难再重新把节奏给拿回来,完全被压着打,这样下去的话肯定是必死无疑。
潘凤喘了几口气之后,重新的捏紧手里的涯角枪。
枪身依旧冰凉,仿佛永远都是这么冰凉,随时都在提醒握紧它的主人,永远保持清醒的理智。
潘凤刚刚的歇了一口气,华雄就像是一只疯狗,一下就撵了上来,举起手里的刀,追着潘凤狂砍。
潘凤不敢再硬接了,拖着枪,直接转头就跑。
“哪里跑!!”华雄嘶吼着,快马追过去。
不过,夜月跑得比华雄的马快,当夜月放开跑的时候,华雄根本就追不上。
潘凤轻轻的拍了拍夜月,“跑慢一点儿……”
夜月一下意会到了潘凤的意思,微微的慢了下来。
慢下来之后,华雄提着刀瞬间就追了上来。
潘凤的手臂微微一动,在地上拖着的枪就像是一条毒蛇,埋伏已久。
“回马枪!!”
潘凤弯腰回头,伏在地上的长枪一下就斜刺了出去。
回马枪是非常难防的一招。
无数成名已久,征战沙场的老将都是死在这招回马枪之上。
不过,潘凤的这回马枪前摇有点儿过长。
追了半天,华雄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儿,心里稍微的留了一个心眼儿。
当潘凤那瞬间一枪刺出来的时候。
华雄直接就翻身从马上坠了下去,身体夹在了马肚子上。
华雄是西凉人,还没学会走路,就已经在马背上玩儿过家家了。
对于马术的掌控非常娴熟,闭着眼睛能够在马背上睡觉的那种。
瞬间就躲开了回马枪,接着手里的刀从下往上对着潘凤的脸就直接撩了上去。
潘凤此时已经完全避无可避了……
眼看着这一刀就要要了他命的时候。
华雄忽然的收住了刀,然后和潘凤交马而过。
潘凤不由的有点儿庆幸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
不过,华雄可不是出于好心的饶了潘凤一命。
他是看上了潘凤胯下的夜月了。
看见这么漂亮的一匹好马,谁都会心生爱意。
刚才华雄的那一刀,就算是可以要了潘凤的命,不过有可能会伤到潘凤胯下的神驹。
董卓一向爱马,不过他把神驹赤兔给了吕布,一直都没有找到第二匹能够媲美赤兔的神驹。
如果,他能够把潘凤胯下的这匹神驹拿下献给董卓的话,一定能够得到董卓的青睐。
只要动作能够让他独自领军带兵,那么就可以和吕布平起平坐了。
华雄一直觉得他有不下吕布之勇,只不过一直都没有得到机会而已。
只要有了兵权在自己手里,那么就相当于是自己掌握住了自己的生死大权了。
兵权在手,说话都能够硬气很多,不需要低声下气的装孙子,仰人鼻息的生活。
看似只是一匹马,不过在华雄的眼里,那就是他升官发财的仕途。
潘凤捡回一条命之后,快速捏紧枪,调转马头朝着华雄就刺过去。wWW.ΧìǔΜЬ.CǒΜ
华雄漏了一个破绽给他,他可不能浪费。
一枪捅到了华雄的屁股上。
华雄一下就从马上跳了下去。
一枪继续捅到了马背上。
马匹嘶吼着,朝着远处就狂奔。
华雄从马上跳下去,嘴角微微蠕动。
“马,我马你大爷!!”华雄被打下了马之后,也再顾不上什么神驹了。
手里的大刀对着夜月的马腿就横扫而出。
啪的一声。
直接打断了马腿。
一下子马失前蹄,潘凤从马背上被直接的甩了出去。
夜月倒在了地上,发出无力的呜咽声。
潘凤栽倒在地上,摔了一个狗啃泥,赶紧爬了起来,吐出一嘴泥,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夜月,不由感觉到一阵心疼。
“你特么的……”潘凤提着枪,回头怒目的瞪着华雄。
“我呸!”华雄嘴里吐出一口唾沫,“我饶你一命,你无耻偷袭,还捅我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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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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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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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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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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