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凤说着,拿出了一条丝巾,说道:“这是州牧交给我信物。”
“州牧说,只要曹公你看了之后,就来援的。”
曹操看了一眼那丝巾之后,把丝巾给收下了,转头对着乐进,道:“文谦(乐进表字),快把马匹还给潘将军,你点齐一千兵马为先锋。”
乐进道:“末将领命!”
“元让、妙才,你们各自点二千兵马当前军。”
夏侯惇,夏侯渊抱拳道:“末将领命!”
“曼成!你点三千兵马当中军!”
李典道:“末将领命。”
“子孝,你且遣四千兵马为后军!”
曹仁拿了军令道:“末将领命!”
“子廉,你留下守家!”曹操快速的发布了命令,整个军营在一声令下之后快速的活了起来。
曹洪挠了挠头皮,问道:“主公,为什么是我守家啊!”
曹操回头看了一眼曹洪,“让你守家,你就守家。废什么话啊!”
整个军营就在的几个呼吸之前,全部整装待发。
看来曹操平时练兵的还是非常积极的,翻身仗速度非常快。
各自领了军令之后,乐进都已经带着人出发了。
“诶……”潘凤说:“我还没说去哪儿呢!”
“你往哪儿跑啊?”
乐进回头看了一眼潘凤,说:“你当我们的探子都是吃干饭的吗?”
“吕布军在何处,在干什么,我们早就已经一清二楚了。”乐进说着,一刻都不耽误,马不停蹄的直接就出发了。
看着领军走远的乐进,潘凤似乎没怎么明白,“既然知道,为什么不直接去救?”
乐进出发之后,前军夏侯惇和夏侯渊也开始出发了。
中军李典正在慢慢的准备东西。
中军是最重要的一个地方,前军打完了,中军要支援人,前军物资消耗完了,中军要立刻支援物资,前军没有粮草了,中军要立刻补给粮草。
先锋是刀刃,前军是刀身……那中军就是一个奶妈,什么吃喝拉撒都要管。
干着累活儿、脏活儿,不过等到拿功劳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中军的份儿。
所以,中军其实一个苦差事,承担的压力最大,将领也还得心细如发,什么乱七八糟杂活儿,都得打理得井井有条,一般将领都不愿意来干这个活儿。
而且,主公也是在中军帐中,随时还得在主公的眼皮子地下干活儿,说不定有时候你干得好好的,主公还得插两句嘴,一不小心就会打搅了你布置。
前军要是不顺,主公想要骂人,也只能骂离得最近中军将领,比较就在于眼皮子底下,伸手就能给一巴掌……
这种活儿,曹操一般都是交给李典。
交给其他人他都不放心……
李典在潘凤的身后说道:“潘将军,您的马给您牵来了。”
“多谢。”潘凤道了一声谢,问道:“我看着感觉到好像有那么一点儿不对劲儿,曹公是不是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去支援了啊?”
“对啊!”李典也并不隐瞒,说道:“不过,就在等你来求援呢。”
“为什么等我求援?”潘凤继续问。
“你不来求援,我们怎么去支援啊?”李典说:“主动去了情分,等人来求援再去,那就是人情!”
“潘将军等会儿与我们中军一起走吧!”
“好。”潘凤答应道。m.χIùmЬ.CǒM
他手被伤到了,不过曹操为了补偿,给了他一把剑。
当然不是曹操的那把宝剑了,而是一把普通的将军剑。
不过,那把将军剑也能够值不少钱了。
正好他手被伤到了,没办法拿长枪,刚好就拿把单手剑可以用来防身。
“中军准备完成!!”
“出发!!”
浩浩荡荡的中军开始出发了。
中军装备全是功能能性的东西,能够用来作战的人并不多。
三千兵马里面,五百是要作为给前军预备兵,还有一百是曹操的亲卫队,这是唯一有战斗力的,剩下全部都是苦力一样的角色……
军械,装备,马匹,粮草全部都在中军里面。
曹仁统领的是后军。
大部分的作战任务都在先锋和前军。
不过后军的兵马其实是最多的。
因为,后军要防备偷袭,中军没有多少战斗力,后军还得保护中军安全。
后军就相当于是一个保镖的角色。
他要保护战场不受打扰,让先锋和前军安心打仗,其他的事情后军全部包了。
曹仁就非常适合这个角色,曹仁为人稳重,善守不善功。
曹操的军中配置可以说是非常齐全。
有临战先登的先锋乐进,战斗力强悍的前军夏侯兄弟,擅长处理杂物后勤的,梳理军机要务的李典,持军毅重,防守如同铜墙铁壁一般的曹仁。
攻守兼备!
潘凤看着曹操的军队也有点儿感叹的说道:“此军,日后必成大器!”
潘凤骑着马,旁边一个校尉叫道:“潘将军,主公有请。”
潘凤跟着人来到了曹操的马前。
“潘将军,你来了。”
“不知曹公唤我何事?”潘凤问。
曹操说:“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问问牧野城中的情况。那吕布没有攻城?”
潘凤说:“有过一场夜战,不过我们给防守了下来。”
“那吕布是如何放你出来求援的?”曹操继续问道。
“这是要靠太史慈的计策……”
“太史慈?说说看……”
潘凤给曹操说了太史慈的事情。
曹操不由的感叹道:“此人有不下吕布之勇,又有奇谋鬼才之计。文武双钱也!吾真想结识一番啊!”
曹操更想的是直接此人收入囊中……
曹操好人妻,还有那么一点儿收集癖,看见有名将之资的奖励,都想要直接收入帐下。
潘凤在讲太史慈的时候,其实是有点儿夸耀自己的能力,不过显然曹操并没有看上他。
他觉得跟着曹操比较有前途……
这曹操兵强马壮,关键是还挺有能力与见识的。
作为主公的话,不孬……怎么都比韩馥要好。
潘凤很想要表现一下自己,不过也没找到比较好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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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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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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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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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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