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同时,也调动了赵俨的人马,紧急过去支援关中。
之前打仗时,比如的河内发生了叛乱,他都不着急的去解决。
因为……
之前的打仗和叛乱都发生在冬天。
冬天正是所有人闲得没事儿干的时候。
就算是发生了战乱,并不影响第二年的粮食收获,也不会耽搁种地。
可现在不一样了啊!
关中这个地方,经过了好几年的休养,才勉强恢复了一点儿生机,想要完全恢复之前的繁华,恐怕还是得要数十年的时间。
最为关键的是。
开春了!
开春了,马上就要春耕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事儿,这不就是要了潘凤的命吗?
他整天是想尽了一切办法来增加粮食的收入。
而现在……
关中开战。
很有可能就会影响整个关中粮食收入,关中没有粮的话。
就必须得调动其他地方的粮食过来支援。
不得不又浪费一年。
“呼!”潘凤嘴里吐出一口浊气。
“为什么总是在这种关键时候出事儿了啊!”
“要乱就在整个冬天乱玩就好了。”
潘凤躺在了马车里,他已经到了穰县,过了穰县之后就能下河了。
从关中到南阳,有一条河,那条河可以说一股运输命脉。
打通了关中和南阳的连接。
同时……
那条线路之上,有武关、上洛这两个非常重要的关隘,易守难攻。
潘凤的脑子里面想着,接下来是应该处理一下西凉的问题了。
“至少!”
“韩遂这狗东西必须死!”
“怎么每次打仗的时候都有他。”
“要是不弄死他的话,关中就难得安宁!”
这韩遂就像是一根搅屎棍一样,之前西凉每次的叛乱都有他的参与。
到了潘凤,这韩遂依旧不改,每次打仗了,他就跟着来了,就像是一只野狗一样,看见有吃的了,立刻就冲过来咬一口。
咬完一口,如果有得寸进尺的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往前。
如果,没有机会。
他带着东西,立刻就跑了。。
滑不溜手的,想抓都抓不住。
他还不知道马腾有没有参与,不过……xiumb.com
马腾多半是会来参与的,看见别人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的,他怎么可能会忍得住。
潘凤的眼睛之中渐渐深沉了下去,他觉得马腾还是能够拯救一下的,只不过就是跟着韩遂这种人混在一起时间久了。
也就跟着学会了韩遂身上的那些坏东西。
他本是想要不动刀兵就拿下西凉的,让马腾在西凉做一段时间西凉王之后,他再将马腾给调动到风城来任职。
以马腾地位,肯定是一个九卿,二品级别的官职。
但这次要是马腾也动手了。
尽管他觉得马腾还能救一下,也不得……
……
风城。
魏越在修了几个月的城墙,他几乎已经完全适应了风城生活。
风城是一个很好的城市。
有机会的话,他是想要留在这个城市的。
但是,这个城市也有其非常残酷的一面。
生活开销太大了,物价贵得离谱。
他根本就养不活一家人。
他家里有老婆孩子,还有爹娘,他的孩子已经送进了学堂里读书,学堂里可以免费吃一顿午饭。
但是,学堂里面要买纸笔墨砚,有时候还得给先生塞点儿东西,这样先生才会教真的。
魏越是不准备塞钱给先生,不过,他还是想让孩子好好读书的。
他之前本来还有点儿家产的,就算是被没收了一部分,他还藏了一点儿。
但也基本上都已经花销完了。
毕竟,儿子整天缠着要买这个要买那个,说什么,“学堂里的其他孩子都有。”
魏越能有什么办法,只得买啊。
他修完城墙回家,家里的老婆也是一直在埋怨着,“隔壁的张婶,买了一套首饰,一天得意不行。”
“我来风城这么久了。就不说买首饰了,甚至连一件新衣服都没买过。”
“我看隔壁布店里,又来了一匹的蜀锦……”
话里话外都在暗示着魏越。
魏越看着家里的一家人,说道:“我现在已经不是将军了,就是一个苦力!”
“你们想要干什么啊?”
“看看我这一身的肉值不值钱。”
“剐去卖了吧。”
在外面。
魏母说道:“越儿,那个……要交租了。”
“再不交租,王老爷就要把房子给别人了。”
魏延回家连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站起身来就往外走,说道:“我出去想想办法。”
他能想到什么办法,只能去借。
他的两个好兄弟,一个高顺一个陈宫。
陈国读过书,会摇笔杆子,他也因此在城墙司里面当了一个主薄,不用干苦力了,平时动动笔,写写画画就好了。
高顺也凭着一身的力气,都当上工头了。
陈宫没有儿子,就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嫁给了兖州的一个县令。
家里就只有一个老母,平时有钱就去喝喝茶,去琴舍听听琴,他是有钱。
但魏越已经借了多次,他自己也都不好意思再去借了。
高顺的儿子和他儿子在一个学堂里。
高顺妻子,父母都已经死了,而且他还工头,平时收入也比魏越高一点儿。
可是借钱,他真的张不开嘴里。
但他转头看见了一旁的募兵处。
现在只要去参军,就能够给百钱,后续还有俸禄,只不过这一波是要上阵去打仗的。
因此,要求比较苛刻,以前当过兵优先。
魏越以前怎么也是一个骑将,他还是有点儿本事儿的。
迟疑过后,他最终选择去参军。
夜晚。
魏越回到家,拿了一点钱给母亲,又给了妻子一些,让她去扯布做衣服,剩下的钱都留给了儿子。
魏越对儿子,说道:“儿子,一定要好好念书啊。”
“我要出门一段时间,你是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
“以后,就要照顾好家里。”
儿子有几分不解的看着魏越,“爹,你要去哪儿啊?”
魏越说:“出一趟远门,什么时候回来不好说。”
……
天微亮,魏越趁着所有人都在睡觉时,收拾东西离家。
和他一起的还有不少人,都背着包袱离家。
关中战乱。
他们要去关中前线打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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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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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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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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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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