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厉害的世袭军制,他到底是在怎么想出来的啊。”
他是想要效仿的。
只不过……
潘凤现在最缺的就是战斗力了。
经过一轮裁军之后,他的军队里面几乎是没有冗兵,每个人都是上阵打仗的精兵。
曹操的这种军制,看起来似乎是一个非常天才的想法,但就是有那么一点儿小问题。
这是在无奈之中的造成的。
最开始大家所使用的军制,都是光武帝刘秀留下来的募兵制。
只不过……
仗打着打着。
所有人忽然发现募兵,募不上兵来了。
战争已经将整个天下都给打烂了,人口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种资源。
在劫掠一个地方的时候,不仅仅只劫掠什么粮食物资了,还必须得将人口给一起掳走。
现在,所有人的人口都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归属。
没办法再募兵了。
逼不得已,将募兵制,就给转换成了这种世袭制,这样就不缺兵源了。
但是,现在潘凤是能够募得上兵来的!
在风城就有着百万户,十户出一兵,他也能够募得起十万、甚至是二十万人。
他根本就不需要使用这种降低军队战斗力的世兵制。
但是,这种世兵制潘凤是可以借鉴的。
他在苦思冥想了之后,准备将几种制度给结合一下。
他不用都督制,用将军制,将文官和武将给分开。
将军负责屯兵、驻守,而文官郡守,完全不触及兵权,让将军独自领兵。
并且,将军和士兵,都是异地派遣。
不再用本地人来驻守。
这样的好处就是不会养成地方诸侯。
以前反董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地方的郡守、国相在带兵出动,诸侯军阀就是这么养成的。
而现在不用他们管理军队了,他们就只需要负责内政就好。
军事由专门的将军来管理。
不过,每个郡、每个县,依旧还是得有自己的县兵和郡兵,这些县兵、郡兵,就是由本地的军事长官,县尉、或者是郡守来召集。
平时就负责缉拿盗贼,治安管理。
打仗自然就有打仗的军队。
当然,为了防止这打仗的军队造反,潘凤还准备将这些将士家属给分区管理。
关中的兵,就派往河内。
河内的兵就派往关中。
家属其中迁到一个地区。
如果,有人造反的话,就可以杀他们全家。
想要造反的话,就得在心里掂量掂量了。
而兵制的话,潘凤还是采用传统的募兵制,但是募兵不再是临时招募,而是每年都招募,就在风城左右训练。
招募起来的士兵随时训练完善,随时预备着。
如果要打仗了,那么这些招募起来的士兵,就能够立刻派往前线。
要是没仗可打,那么二年之后,其中的精锐可以选出来,去充盈各部退下来的老兵,剩下的就各回各家。
同时,潘凤也要挑选一些人进入军户。
但是……
他所实行的军户,和曹操的军户完全不一样。
曹操的军户像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只有立下了大功的,才有微弱的机会,能够脱离军户籍。
可潘凤就刚好反过来,只有立下了重大军功的士兵,才能被选入军户。
一旦被选入了军户之后,孩子能够的免费进入学堂,包吃包住。
每个月不仅能够拿到俸禄,还能分到属于自己的田地,而且别人交税三成,军户只需要交税半成。
家里有三个男丁,就必须要有一人去当兵。
少于三个男丁的,就自己选择要不要去当兵,如果去当兵军户就继续保留。
没有人当兵了,军户就撤销。
别人的军户作为一种极端的剥削,而潘凤则是将军户就作为一个无上的荣耀。
在这两种情况之上召集上来的士兵,那种士兵作战积极性会更好呢。
一个只单纯的混日子,而另外一个则是积极的建功立业。
潘凤在一拍大腿,忍不住为自己拍案叫绝啊!
“天才……”
“原来我才是真正的天才啊!”
“曹孟德嘛!”
“虽然给吾那么一点儿启迪。”
“但是……”
“他最多就只能够算得上半个天才。”
“当浮一大白也!”
潘凤抬头叫道:“拿酒来!”
身后的晏明道;“丞相,你不是戒酒了吗?”
潘凤道:“吾想要喝一点儿,怎么了?”
晏明在摇了摇头,说道:“没事儿,没事儿……”
下面的仆人为潘凤拿上酒来,他说道:“去将荀攸、和赵俨叫来。”
潘凤准备让荀攸和赵俨来帮他完善军制,他准备重用赵俨了。
当然,现在赵俨可能还没开始崭露头角,但是以后……赵俨会成为重臣的。
他摇晃着手里的酒杯,在微微抿了一口,他许久未曾饮酒了,这烈酒入喉差点儿把他给呛住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他随口就吟唱出了一首诗来。
荀攸和赵俨此时正好进门来,“丞相!好诗啊!”
荀攸也甚至是欣喜的说道:“外人都道丞相擅武不能文,看来此话真是差诶。”
潘凤的老脸一红道:“这其实不是吾作的诗。”
赵俨问:“那是何人所作?”
潘凤道:“曹孟德。”
荀攸道:“曹孟德乃是文学大家,他的诗歌皆广为流传。”wWW.ΧìǔΜЬ.CǒΜ
“未曾听闻过有这一首啊!”
“哦,我知道了!丞相是不想暴露自己的文采,要维护莽夫形象。”
潘凤眉头微微皱起,他忽然想起来了,在这个时间点上,曹操还没写出这首诗来呢。
他赶紧错开了话题,说道:“我不说这个事儿了。”
“我让你们来,为了军制改革的事情。”
这段时间潘凤折腾得不轻,一直都在改革。
爵位改革,官阶改革,学府改革,这种大刀阔斧的改革,可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儿啊。
稍微一点儿弄不好的话,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例如王莽,就是改革得太快,将整个王朝都给葬送了。
所以,每个统治者,想要改革时,都必须得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儿的缓慢进行。
荀攸和赵俨都面露难色,“丞相,改得太多了。咱们还是稍微的停下一下吧!”
潘凤说:“现在不改什么时候改?”
“等以后一统天下来改?那个时候还能改得掉吗?”
“就是要趁着现在能改,来一个快刀斩乱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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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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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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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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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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