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我们抓住一个探子……”
“这是他身上丢下来的铠甲。”
华雄转过头。
那是一张潘凤最不想看看到的脸。
华雄身长九尺,面如噀血,虎体狼腰,豹头猿臂,无论放在那儿都是一员虎将。
华雄伸手摸着的铠甲,“是一套将军甲啊!”
“料子比我的料子都还要好。”
华雄出生关西,关西的日子可比较苦,而且常年是在战斗的前线。
铠甲都是比较粗糙,但是防御性比较好,可是这种东西穿上身上就感觉到很不舒服。
一面是舒服,一面的安全。
就算是再怎么不舒服,也只能向安全妥协。
而潘凤的这件铠甲,摸起来就非常舒服,至于防御性,华雄看着还行。
关西那穷地,就算是有这么好的料子,也不会用在制作铠甲上,在他的相信之中估计只有大将军才能穿上。
这次随着董卓一路杀到洛阳,见识了洛阳的繁华之后,对于关西那穷地就更加的难受了……
他和董卓在外抵御鲜卑,抗击叛乱的羌族,大小历经百战。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什么都不用干,却可以吃得比他们好,穿得比他们好凭什么,他们之前还经常连军饷都发不出来。
他现在就想要跟着董卓干,期盼着董卓夺了那皇帝的鸟位,带着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
华雄看着潘凤问道:“这将军铠是从哪里得来的?”
潘凤的喉咙微微的蠕动着,说道:“我就是一个耕田的。”
“在路上捡到的这个铠甲,我看着挺好就穿到了身上。”
华雄问:“那你看见我们的兵卒,为什么要跑?还要脱了铠甲跑!”
潘凤说:“这不就是怕误会吗?”
“被你们给抓住了,我身上还穿着将军的铠甲,我说是一个耕田的,你们怎么可能会相信吗?”
“哈哈。”华雄不由的笑了起来,说道:“把他的手摊开。”
几个士兵把潘凤的手给掰开。
潘凤的手里的有着不少老茧。
“你真当我傻子吗?你看看你这个手里的老茧,明显就是常年握兵器而造成的。”华雄说。
潘凤做出锄地的姿势,说道:“你看啊!平时,我们都是这么锄地的,常年保持这个动作,是不是就跟握兵器的时候一样,同样也会磨出老茧来。”
“那你的手背又怎么解释呢?”华雄说:“你手心之中是老茧,手背却光滑得很呐!”
“常年劳作的人,有这么光滑的手背?”
“把他衣服给剥开!!”
“你……你要干什么!!”潘凤当即就捂住了衣服,说道:“我可是正经人,我有媳妇儿的。”
几个士兵把潘凤给按住,不由分说的就把衣服给扒干净。
华雄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在潘凤的大腿之上使劲儿的抽了几下。
“疼疼……”潘凤不由的叫了起来。
“你这两跨之间的老茧怎么说?难道是你平时骑马耕田的么?”华雄说。
潘凤梗着脖子说道:“不是!”
“哈哈……”华雄得意的笑了起来。
潘凤说:“是骑牛的时候磨出来的。平时种地的时候,要骑牛!!”
华雄用棍子吊起潘凤的衣服,“种地耕田的人穿丝绸?”
潘凤说:“我今天去相亲,那我肯定要穿得体面一点儿。”
潘凤的眼睛微微的盯着华雄那张粗狂的脸,心中不由的暗自叹道:“这人看起来粗狂,没想到粗中有细。智慧不亚于我啊!”
“哦。是这样吗?”华雄微微的扭了扭脖子,说道:“这样的话,那就拖下去砍了吧!”
“等等!!”潘凤叫道:“我一个种地耕田的,无缘无故凭什么砍我!”
“对啊!”华雄说:“你一个种地耕田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我留着你干什么,当然就砍了啊!”
潘凤说:“那你就不能放了我吗?”
“反正对你们也没什么利用价值啊!”
“放了你?”华雄说:“放了你走漏我大军的风声该怎么办。”
“你这大张旗鼓的,还怕我走漏风声?”潘凤道。
华雄说:“那你现在不就是看见我大军内部情况了吗?这些都是军情,怎么能让一个外人看了去。”
潘凤道:“我就当没看见行不行……”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漏任何风声的。”
“要不,让我加入你们大军,我当一个大头兵就行。”
华雄不耐烦的说道:“宰了,宰了……”xǐυmь.℃òm
“凭什么啊!你奶奶的!”潘凤不由的骂了出来。
“我军中不需要你真正耕田的。而且,万一你奸细呢?留你在我军中,岂不是的让你刺探军情?还是直接宰了比较好,方便省事儿。”华雄说。
潘凤叫道:“你这是草菅人命!”
华雄眼神变得凶狠起来,就好像是一头猛虎,看得人心里一阵心悸,“我就是草菅人命怎么了?死在你爷爷手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再废话!我把你五马分尸!!”
“不不不,现在我就要把你五马分尸,给我拉下去!!”
……
潘凤的头上套着一根绳子,四肢上面分别套着绳子,绳子的另外一头系在马上,五匹大马朝着五个方向狂奔。
只需要噌的一下,就能够把人扯得四分五裂。
潘凤浑身微微颤抖,且不说那得多疼……而且,他之前几次都是死在战场上,要是这次不是死在战场,就被重新轮回了该怎么办?
华雄抖了抖手里的鞭子,“我这一鞭子下去!!”
“这五匹马……只需要一个呼吸之间,扯掉你的头的时候,你还能看见身体裂开,内脏流得满地都是。”
啪!!!
华雄一抖鞭子发出一个爆响。
潘凤浑身早就已经被汗汗水给湿透了,发出一声大吼道:“等……等等。”
“我是上将潘凤!!”
“你刚才不是说你种地耕田的吗?你怎么能证明你是个那什么上将?”
“我主公是韩馥。”潘凤说道:“他的军情部署,还有其他十七路诸侯的部署我都很清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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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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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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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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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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