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只当沈凝只是一个尚未及笄的小姑娘,可是老太太却不这样认为。
从她被沈凝治好,到张静江的遭遇,以及老宅里的家仙,这一桩桩的事,老太太虽然没有对家里人说,可是在她心里,却已经认定,自己的这个孙女与众不同。
且,沈凝从出生就是与众不同的,否则也不会落个丧门星的名头,在老太太看来,那些人之所以会说沈凝是丧门星,完全是因为他们见识少,少见多怪。
她的孙女是福星,孙女的出生时的倾盆大雨,就是天降福星。
只是可惜,沈家的小福星,却被孟氏那个糊涂的,用从妖道那里求来的邪符硬生生压制了十四年,如果不是那什么血符咒,有沈凝这个小福星,说不定沈家早就走上正轨,重又兴旺昌盛起来了。
现在老太太看沈凝,是怎么看怎么好。
之前,听说孟氏之所以生下沈凝,是为了让孟家的小鬼投胎的时候,老太太的心都悬了起来。
她的宝贝孙女,怎么会是一个怨气冲天的小鬼呢?
后来听说那小鬼当场现身,把孟舅母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把孟氏当场吓疯,老太太这才放下心来。
她就说嘛,如果是怨鬼转世,怎会像她孙女这么善良可爱?
想到这些,老太太便又想起在朱大胜家院子里挖出的那具尸骨了。
“唉,那个叫小艳的孩子,真是可怜啊。”
忽然,老太太眼睛一亮,对沈凝说道:“小艳的尸骨放在义庄,衙门是不是不管了,随便什么人都能把她的尸骨带走?”
沈凝的大眼睛眨了眨:“祖母,您想给小艳置棺安葬?”
“是啊是啊,这孩子活着的时候那么悲惨,死了若是连个棺材都没有,就是用草席裹了草草埋了,那该多可怜啊,我就是想让她入土为安。”
老太太听人说过,但凡是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都是送去义庄,义庄则是把尸体用草席裹了,运到乱葬岗埋了。
不但死后没有香火,就连棺木也没有。
小艳已经去投胎了,已经不需要肉身了,埋不埋,怎么埋,对小艳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对于沈家却很重要。
沈文清在背后制造了很多流言,让沈家处处被人戳脊梁骨,再说,沈家虽然没让孟婉归宗,但是孟婉是沈家的血亲,打碎骨头还连着筋,她生前罪孽深重,做为血亲,沈家也要为她担下一份业障。
老太太要给素不相识的小艳收尸安葬,这便是行善,而行善布施是可以消除业障的。
并非是沈凝自私功利,若是没有沈家出钱出力,小艳的尸身也就是随便一埋,而现在小艳的尸体能够得以安葬,而沈家也能消减业障,两全其美,何乐不为?
“好啊,祖母,那咱们就好好操办,让小艳入土为安。”
三日之后,沈家出钱安葬那个可怜小女孩的事,便传遍了白凤城。
沈家不但置办了一副上好的小棺材,装殓了那个小女孩,而且还请了白凤庵的女尼为小女孩念经超度,并且还将那个小女孩葬在沈家祖坟旁边。
“孟婉死后,沈家都没给收尸,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沈家不但给她厚葬,而且还让她葬在沈家祖坟旁边,这个小女孩是不是沈家的亲戚啊?”
“什么亲戚啊,我听说了,朱大胜曾经从善堂里领回一个叫小艳的小女孩,说是回家当丫鬟的,善堂里的人说了,小艳被带走时只有七岁,那具尸骨十有八九就是小艳,那孩子是孤儿,和沈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对啊,沈家就是心善,就是看那小女孩可怜,想让那孩子早日入土为安。”
“没错,你可别提那个什么孟婉,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还说孟婉是沈家骨肉,那怎么可能,如果她真是沈家骨肉,沈家还能不给她收尸吗?”
“是啊,孟婉活着的时候,还要陷害沈家的嫡小姐呢,真是个白眼狼,她住在沈家,让沈家养了那么多年,还要恩将仇报。”
“也就是沈家了,你们年轻人不知道,早年沈老太爷在世时,便是一位乐善好施的大善人,建桥铺路,造福乡里,现在沈家虽然落魄了,可依然是积善人家,这就是传承,是家教。”
......
老太太坐在帘子后面,笑得眯起了眼睛,这个早晨,老太太多吃了两根油条。
老太太趁热打铁,又从自己的私房里拿出五十两银子,全部换成米面,让钱妈妈以沈家的名义,给善堂送了过去。
前些天还在经受诸多指责的沈家,转瞬间便风评反转,成了大善人家,那些围绕着沈家和沈凝的污言秽语,再也听不到了。
沈家人很高兴,可是有人不高兴。
沈文清气得不成,在屋里走来走去。
他收买了街头混混,好不容易撕开沈家的遮羞布,让沈家名誉扫地,可是也不过短短数日,沈家便摇身一变,变成行善积德的仁慈之家。
如果真的仁慈,为何容不下他呢?
沈家没有儿子,长房没有,二房没有,三房正不用说了,连三老爷都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连儿子都没有的人家,迟早都要从族亲中过继子嗣,都是要把家业交给别人的儿子,那么是别人,还是他,又有何不一样?
可是沈家却连一点机会也不肯给他,竟然直接就把他从族谱里去掉了。
这让他颜面何在?
沈大老爷居然还假惺惺说要继续供他读书,真是可笑,让他还怎么读书,现在想来他不是沈家骨血的事也已传到书院了,他哪还有脸回到书院?
沈文清越想越气,香茗劝道:“大少爷,您别生气了,气大伤身,要不让小的再去找找玉墨,请周公子想想办法?小的觉得周公子是真心诚意要与您交好的。”
沈文清冷哼:“周睿?呵呵,当初他主动与我相交,不过就是因为我是沈家大少爷,是他的舅兄,现在我出了事,他连面都不露了,让个小厮就把我打发了,什么真心诚意,全都是假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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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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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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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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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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