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件事她是悄悄去做的,孟氏并不知道。
孟氏回到府里,听说老太太的身体完全好了,以前还要让搀扶的人,现在竟然步履如飞。
孟氏在心里暗骂老天不公平,她还盼着那老太婆旧病复发,再躺回床上不省人事呢,现在倒好,不但醒过来了,就连腿脚也利落了。
贼老天,不公平!
沈凝自从回到府里,便没有见过周睿。按理说,老太太回来,周睿会来请安的。
沈凝让春俏去打听,一问才知,这几天周睿都没在府上,据说是去白凤寺了。
白凤寺位于白凤城外五十里的白凤山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白凤寺的芍药更是远近闻名,此时正是寺中芍药盛开的时候,每年的这时,白凤寺里香客云来,有很多文人骚客在此小住,品花赏景,写下一篇篇华美的诗作。
春俏一脸艳羡:“周公子一定是去白凤寺,和那些风流才子们比赛做诗去了,白凤寺里每年这个时候都有芍药诗会,前年的魁首是聂......”
春俏原本想说是聂元北聂大公子,可是想到聂家让自家姑娘受的那些委屈,春俏便改口说道:“去年的魁首是咱家大少爷,说不定,今年就是咱家姑爷做魁首呢,大老爷说过的,论起学问,姑爷和大少爷不相上下。”
沈凝才不关心谁当魁首,一群肩不能抬,手不能提的读书人,凑在一起诌几句酸诗,还要选出什么魁首来,不过就是今年是你,明年是他,只要活得久,总有一天能轮上。
沈凝感兴趣的是周睿的去向!
她没去过白凤寺,原主当然也没去过。
沈凝只好问春俏:“白凤寺距离大东村有多远?”
沾了自家姑娘的光,春俏也哪里都没去过,她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姑娘住的小院子。
不过,二太太却是每年都会去上几次,她到白凤寺求子,只不过显然白凤寺不适合求子,这么多年,二太太也未能得偿所愿。
白凤寺到大东村不到二十里,而且不是只有官道这一条路,还有一条小路。
周睿送来的那盆栀子花,在春俏的悉心养护下,终于开花了。
花朵雪白如玉,花香沁人心脾,沈凝伸手轻抚花瓣,目光越来越深远。
她不会看错,那个在老宅屋顶掀瓦片的身影,就是周睿!
她的这双阴阳眼,不但能够看到鬼,而且也能认人。
第一次没有认出来,是因为当时她的注意力都放在锦衣卫身上,而这一次,她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她能够确定,那个人就是周睿!
周睿几次三番去老宅里翻找东西,他把黄金一块块拿起来翻找,却又没有带走任何一块,他要找的东西,在他心中远比金银财宝更加重要!
可惜,因为那只老鬼的宣传,这周围的鬼没谁敢来沈家了,沈凝想要找个鬼使唤都不行。
偏偏周睿身上带着高僧开过光的物事,一般的鬼不敢近身。
二更时分,沈凝换上夜行衣,轻车熟路翻墙出去。
接连走了三条街,沈凝才看到了鬼影子。
一把抓过来,是只刚死不久的白衫鬼,
“饶命饶命,天师饶命!”
“去找几只老鬼过来见我。”沈凝松开手,放白衫鬼离去。
老鬼?
白衫鬼有点害怕,它做鬼的日子还不长,却没少被老鬼欺负。
家里人烧给它的钱,让老鬼们抢走大半,它现在看到老鬼就要躲,没想到,躲得过老鬼,也却躲不过天师。
它一个没啥灵力的小白衫,何德何能被天师差遣?
算了,天师和老鬼,还是天师更可怕。
片刻之后,白衫鬼便带着两只老鬼来了。
两只老鬼一边走一边骂,白衫鬼点头哈腰,见到沈凝,两只老鬼才知道,白衫鬼没骗它们,还真是天师有请。
二鬼赔着小心:“天师大人,您叫小的们过来有啥吩咐?”
沈凝面无表情:“白凤城附近有没有来过什么邪道或者异人是十五年前来的?”
二鬼面面相觑,十五年前?
“怎么,你们那时还没做鬼?”沈凝问道。
“做了做了,只不过年代久远,小的们还要仔细想想。”一鬼小心翼翼。
沈凝看它一眼,忽然伸手揪住它的两只胳膊,接着,就把胳膊像拧麻绳一样系在一起:“什么时候想起来,我什么时候给你解开。”
说着,又看向另一只鬼:“我要不要也给你打个结?”
那只鬼一脸谄媚:“不用天师大人动手,小的、小的、小的就快要想起来了。”
沈凝冷哼一声,斜睨着二鬼,她早就看出来了,这两只鬼不是想不起来,而是不想说。
果然,没过一会儿,被拧住胳膊的那只鬼率先想了起来:“十五年前,白凤城里来过一个老道,不过他没有住在城里,而是住到了城外。”
另一只鬼生怕风头都被同伴抢去,忙道:“对对,那独眼老道就是十五年前来的,没错,那天城西头的小寡妇死了,我们几个都去了她家,正好看到那独眼老道从西城门进城。”
“独眼老道?他现在还在白凤城吗?你们知道他去了哪里?”沈凝问道。
二鬼摇头,沈凝能感觉到,提起独眼老道时,这两只鬼全都瑟缩了一下。
“你们为啥怕他?他捉过你们,还是把谁打得魂飞魄散了?”
道士捉鬼,并不是什么鬼都捉,只要鬼没有害人,道士是不会多管闲事的。
能让两只老鬼如此惧怕,这独眼老道一定做过可怕的事。
两只老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两人一起看向拧成麻花的胳膊。
“独眼老道不抓我们这样的,他只抓小鬼,都是一两岁四五岁的小鬼,我们亲眼看到,他一个晚上吞食了三只小鬼,唉,别提多恐怖了。”
另一只老鬼也附和:“是啊,那个时候,全白凤城的小鬼都不敢出来了,别说是小鬼,就是我们也害怕,万一他找不到小鬼了,连老鬼也一起吞,那可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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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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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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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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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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