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蝙蝠入宫的时候,她刚摔了一只青花瓷瓶。李刚原本坐着,被她吓了一跳,不由站起身来。
两名宫女跪下身去,魏晨拂尘挥了一下,小太监上前捡走了碎瓷片。
黑蝙蝠伏跪着,大气不敢出。
“你不是说那个鞭王陆毅是你的好朋友吗?居然被琪三一顿酒就喝跑了?”韦后的声音冷得像冰。
“回娘娘,这陆毅性格一向乖张,我行我素。我与他有十来年的交情,但不知那琪三用了什么诡计,定是挑拨了我们的关系。”黑蝙蝠回答道。
“我早就说要杀了他,父亲不同意,说是他有欧慎之妹妹的线索,现在那女子已经死了,留着琪三总是个祸害。”李刚咬牙恨恨道。
“你要杀他?恐怕你还没动手,他自己倒是先到你府上直接死在你府里,坐实了你的罪名。”韦后道:“遇上这种不要脸,又不怕死的人,你拿他没办法。”
李刚道:“他还真是不要脸,之前传他爱男色,他根本就认了。这次我让画师画他的醉态,京城那么多人都买了回家,他毫不在意。真是不要脸透了。”
“这说明,比起他要做的事来,这些都算不得什么。”韦后的确有她不同于常人的见解。
“他要做什么?皇帝的儿子已经死了,他还想翻了天不成?”李刚不以为然。
“保不准,他还真能翻了天。”韦后幽幽地说,“我听说,他之前的伤又重了,治不了了?”
“前日皇上又让太医给他看了,的确说是比较严重,不能劳累伤神,否则性命不保。”李刚重新坐下,抬手让黑蝙蝠起身,也示意他坐下。
黑蝙蝠望了一眼韦后,她不做声,他便斜斜地坐到椅上,垂下了头。
李刚望着他怯懦的样子,心中不由鄙夷,也是江湖上有名的一个人,却是如此毫无英雄气概。看来,真是皇家威严足以震慑天下,也难怪乎自己内心蠢蠢欲动。
“不能硬杀,那我们就让他劳累伤神,不就自然取了他性命?”韦后嘴角边闪过一丝笑容,黑蝙蝠闻声抬头望她,见到这抹笑,感觉后背有如千只蚂蚁爬过,浑身汗毛直竖。
“对啊,还是妹妹高见。只是我们如何让他劳累伤神?”李刚问道。
韦后生气地望了一眼她的哥哥,如果不是靠她和父亲,他如何做得了太尉?居然还痴心妄想要做首辅。
她转着手里的玉手握,轻哼了一声:“我若是能出宫,还要你们传信息吗?哥,你的消息还不如我的多。”
“妹妹你是皇后,自然比哥哥我耳目多。”李刚平日整天玩乐宴饮,哪有心思去收集消息,凡事都有父亲和妹妹兜着。
“平王已经快不行了,皇上想让他回京,我会拦着皇上,让平王在陕西死了,琪三一定会去,再运灵柩回京,下葬,等他做完这些事,估计也丢了半条命了。再说他不在京城,我们有些事就好办了。”
李刚冲着皇后竖起了大拇指:“到底是皇后,这主意真绝!杀人于无形。”
韦后这时又看向黑蝙蝠:“黑蝙蝠,你那个女儿,得好好管束,”黑蝙蝠立即称是,韦后欲言又止,一摆手:“都退下吧,我累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时魏晨小碎步进宫,附在皇后耳边说:“辰妃娘娘有喜了。”
韦后听了,淡淡地说:“有就有吧,我也不能不让她怀上。”
辰妃娘娘得知自己怀孕,又喜又怕,六年前小产的事还在眼前,她知道是谁害了她,但她没有能力去抵抗。她是个妃子,偶尔会被皇上记着,好不容易有了喜,孩子却掉了。
这六年来,她一直在悲痛中渡过,皇上偶尔来一趟,她都像只受惊的兔子,心底是欢喜的,等皇上走了,她又担心,月事来了,她又失望。
她不知道自己害怕的和期盼的是不是同一件事,她只知道,在这个宫里,她要活着,活好,必须要给皇上生个孩子,哪怕是个女孩。
当御医告诉她有喜了,她一个想要见的人是承琪。她要找一个靠山。有了皇上的孩子,自然成了皇后的敌人,在京城,她放眼望去,只有承琪是忠心于皇上且有能力保护她的,齐王也和皇后一条心,其他的王爷都远在外地,何况凭她一个小妃子,也搭不上线。
皇帝宫外女人的儿子死了,承琪一定会帮她保住她的孩子的。
辰妃如此想着,让自己的太监苏儿出宫去请琪三公子来,她特别嘱咐,一定要避人耳目,这个时候,她与承琪的接触,明眼人一定能看出她的用意,她必须小心行事。
苏儿倒也机灵,他没有穿着宫服到平王府去,而是换了一身直裰,扮作读书人上门拜访。家仆将他带到承琪的书房,他才表明身份。
承琪立即明白了辰妃的心思,但他没有马上答应,只是回复苏儿,自己有时间一定去宫中问候辰妃。
送走苏儿之后,承琪安静地临摹了一遍《曹全碑》,管焱来喊他吃饭,他才放下笔起身往前厅走。
顾加笑和管焱跟在身后,承琪不说话,他们也不说。
前厅点了灯,桌上摆着几碟小菜,有莴笋炒银鱼、拍黄瓜、狍子肉,一盅佛跳墙,一盘脆皮山珍卷,一碟莲子蓉方脯,另有一盘西瓜盅。
承琪坐下举筷便吃,吃了一半,覃伯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小罐子,见承琪正大口吃着,也不敢上前。
承琪见了,问:“覃伯,有什么事吗?”
覃伯这才上前说道:“公子,今天厨子做菜忘放盐了。”
承琪放下筷子,望着吃剩的菜,咂了下嘴:“好像是啊。算了,我吃饱了。收掉吧。”他起身摆摆手,走回书房。
覃伯问管焱:“公子怎么了?”管焱耸了耸肩,摇摇头:“不知道,大概想事情想出神了。”
承琪的确想出神了。已经接到大哥的信,父亲病入膏肓,急着想见自己,大哥的意思是要送父亲回京,他不想让父亲长途跋涉,路途遥远,不能让父亲在途中受苦。
只能自己去。但他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长途跋涉对他来说,也是极其危险的。而且,他最担心的是,自己离开京城,皇后那边一定会有所行动,他已经感觉到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靠近,他似乎就要抓住了,却差那么一点点。
这个一点点,就像写诗的灵感,苦思冥想的句子,就差一个神来之笔。他一遍遍地把目前已经得到的信息在脑海里拼缀,试图拼出一张完整的图,可是,总差那么一块,他连不起来,这让他感觉很不安,一定是漏了什么,到底是什么?
回到书房,感觉到异常的烦热,从下午开始,天就一直压着,像要下雨却没有下,青砖上泛起了一层水汽,他的身子粘乎乎的,很不舒服。
这天气真是让人烦闷啊。
他踱步到院子里,没有风,也没有星星,有虫在低鸣,他听着自己轻微的呼吸声,这呼吸告诉他自己还活着。他不由笑了,之前还说要和李则简耗,总能耗死这老头,现在看来,自己可能要先死了。
那么,在自己死之前,要怎样把他们一举歼灭,让庆临将来登基没有障碍呢?
薛彪还是把自己的想法和清瑶说了,哪怕承琪怪罪,他都要去试一试,如果能救得了他,即便是承琪发怒杀了自己,都无所谓。
他只要他活着。
清瑶听完了薛彪的话,点了点头,她望着眼前的这个孩子,此刻,他挺直了背站着,眼里露出坚毅的目光,他似乎是比刚见到他的时候高了些,也壮了些,而且,脸上的胡须也硬了,不到一年,他好像从一个男孩成为了一个男人。
当他告诉她有希望能救承琪的时候,她几乎要伸手去拥抱他,她想和他一起去寻找神宫,但她知道,如果同去,他一定会分心照顾她,反而成为拖累。
而且,薛彪似乎还不知道她和承琪的感情,虽然他很奇怪玉佩为何在她手中,但也只是想着承琪是为了保护她。
所以,她只能平静地同意了薛彪的计划,并且让他放心去,她不会和任何人提起他擅离职守的事。
薛彪的确擅离职守了,但他不在乎。他把包袱背在身上,拿起承琪送给他的精铁环刀,大步走出院子,朝山下走去。
他要下山,然后翻过莽山边上的三座较低的山,进入到高海拔的雪山群中。而亚拉神山,就在群山之中。
几天之后,他来到了一片牧场,绿色的草原上,成群的牦牛散放着,或蹲或站,低头啃草,也有垂首打盹的。草场周围是高高的原始森林,望不见头,他走在草地上,听到了流水的声音,前面是有河的,他带的水要喝完了,正好可以去装一些。
他想找人问一问路,虽然做了很多准备,但之前没走过这路,仍是怕走错了。
没有人,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牧民的牛都是散养,有的牛几天都不回去,有的牛每天自己会走回家。
他朝远处的雪山望了望,只要方向对就行,如果前面没路,大不了再折回来重新找路。这么想着,他也坦然,循着水声来到一条河边。
河水清澈而冰凉,那一定是从雪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水底下的黑色石块清晰可见,有羊和马在河边喝水。
有马,应该有人。
果然,薛彪听到了马蹄声和呼喝声,转头望去,一人骑着匹白马正往河边走来。他站起身,把皮囊放回腰间,等待马上人过来。
来人到了薛彪跟前,翻身下马,问道:“你是哪里来的?面生的很。”
薛彪拱了拱手:“这位小哥,我是外地过来的,想去亚拉神山,能否指条路?”
“亚拉神山?”小哥的脸色变了,“你去那里干嘛?”
薛彪答道:“之前听人说神山上有神宫,很好奇,想去看看。”
“既然知道有神宫,也应该知道神宫是不能随便去的。特别你这样的外人。”小哥一脸正色道。
“哦?为何不能去?我之前并未听到有如此说法。”
小哥放开缰绳,让马自己去喝水,走到薛彪近前,上下打量着他,然后说:“神宫自然是神人才能去,我们普通人进不了。”
薛彪笑了:“我去哪里找神人?”
“那里。”小哥的手指向前方,“亚拉雪山的第二高峰侧姆那拉峰,你如果能找到艾玛,他能带你去。”
薛彪的眼睛一亮:“真是神人吗?他能进得去神宫?”
“能,只有他能进,但是他愿不愿意带你去,那可说不定了。而且,他行踪不定,我们都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你也未必能找到他。”
无所谓,找遍整座雪山,一定能找到他,至于他愿不愿意,那就由不得他了。
薛彪想着,拱手给小哥道了谢,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去。
又走了两天之后,薛彪就对自己的想法感到轻率了,他一直呆在北方戈壁沙漠,从来没有到过雪山,原以为爬雪山和登其他的山一样,在山上找人虽然不容易,但也不至于找不到。
但是,当他站在雪山脚下抬头往上看的时候,只有一片白色,等他开始攀爬的时候,更是艰难。脚一踩进雪就陷了进去,用力拔出一只脚,往前跨一步,又陷了进去,力气要比平常用得多不说,随着海拔的增高,他越来越感觉呼吸困难,更要命的是,冷,极度地冷,风吹得他的皮肤像刀割般疼。
他把包袱里准备的所有衣服都穿上,包括婆婆给他的大皮袄子,感觉好些了,但走路费力又出了汗,一出汗风一吹又冷,他一点爬雪山的经验都没有,如果今晚找不到一个地方休息,他会冻死在这里。
我还真是有点轻率了,薛彪想,但我不会死的,我一定能找到那个神人,他也生活在雪山上,一定有屋子,所以,我只要在夜晚看哪里有光亮就往哪里去好了。
这样想着,他稍微定了神,停下来啃了点干粮,感觉身体恢复了体力和温度,四处张望,除了白茫茫的雪和从雪中露出黑色山石,他看不到其他东西。
好像才爬了一点,离山顶还有很远的距离,神人应该住在山顶上面。他这么一想,又着急起来,立即用力往上攀登,每走一步都很费劲,他不断对自己说:一定要去神宫,一定要救公子,这世上只有你可以救他了。
不知走了多久,他已经走得麻木,四周寂静无声,只有自己粗重的喘气声,他感觉自己的心就像一面不断敲打的鼓,头要裂开般疼,视线变得模糊,天已经黑了,他努力地睁着眼睛,用手把陷在雪里的腿拔出来,再陷进去,再拔出来,直到最后,他的身体倒在了雪地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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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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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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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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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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