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宋礼礼>第212章 “死”了丈夫的怨种俏寡妇02
  赵岚的死讯传来时,郭父郭母心中百感万千,对她的愧疚几乎不能用言语表达。

  再看看一旁的宋礼礼,立刻就高下立判。

  之后的一个月,虽然大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很清楚,郭韩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之前郭父郭母对原主还算有些好脸色,但自从郭韩失踪后,看她哪哪都不顺眼。

  结果,郭家祸不单行,郭韩的对象家出事没多久,郭晓梅的对象家又出事了。

  郭晓梅也有个青梅竹马叫沈军,因为沈军父亲的原因,他们全家要去乡下。

  郭母为了不被牵连,再一次着急忙慌替郭晓梅包办婚姻。

  郭晓梅这边愿意配合,但她的身体出了些小状况,或许不能立刻嫁人了。

  在郭母的再三追问下才得知,郭晓梅居然怀孕了。

  这要是沈军家没出事,郭晓梅怀孕就是天大的喜事,因为沈军父亲的职位比郭父高的不是一丁半点。

  可如今,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别说郭母不同意郭晓梅嫁给沈军了,就是郭晓梅自己都不愿嫁给沈军。

  郭母立刻带郭晓梅去了趟医院,打算悄悄把孩子处理掉。

  可医生却告诉郭晓梅,她的身体比较特殊,如果这次不要这个孩子,日后可能会很难怀上。

  但如果这次要了这个孩子,就不会影响日后继续要娃。

  郭母很快就做出决定,让郭晓梅生下这个孩子。

  准确来说,是让宋礼礼“生下”这个孩子,以后就当是郭家的孩子,这样也能解决郭家没后的问题。

  郭晓梅虽然犹豫,但她知道郭母是为她好。

  再说了,她也不想跟着沈军一家去乡下。

  那种地方,她应该一天都待不下去。

  当天晚上,郭母就单方面宣布了这个决定。

  宋礼礼没有任何决定权,只能被动的接受。

  郭母趁着郭晓梅的肚子还不明显,立刻给她定好一户工人家庭,然后借口郭晓梅要给郭韩守孝,一年后才能完婚。

  对方自然没有意见,能跟郭家结亲,是他们高攀了。

  之后,原主便被郭母打扮成孕妇出门。

  众人惋惜郭韩的同时,又替他庆幸,还能留下骨血,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原主在外面是被婆家捧在手心的孕妇,在家就是全家的保姆。

  赵晓梅怀孕后脾气变得很不好,动不动就要羞辱原主。

  原主的思想很传统,觉得自己生是郭家的奴隶,死是郭家的鬼。

  况且,她丈夫是为保护国家财产牺牲的,作为英雄的妻子,她不能给郭韩丢脸。

  是的,没错,郭韩死后,郭父给他弄了不少英雄名头

  就……挺恶心人的。

  七个月后,郭晓梅在小诊所生下一个男婴,取名郭兵。

  她孕期被折磨的够呛,又一直提心吊胆,就怕被沈军知道她怀孕的事,所以对这个孩子完全没什么感情。

  除了给孩子喂奶,她基本不碰孩子。

  倒是原主这个假妈,还真有些真妈那意思。

  既然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原主便把郭兵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从孩子出生开始,她就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

  郭晓梅出了月子就开始忙结婚的事,她对自己未来的丈夫马崧并没什么感情,只是对方好拿捏而已。

  所以,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怎么样。

  就算第二年郭晓梅怀上马崧的孩子后,也不见她跟马崧关系缓和。

  不过,她也不喜欢郭兵,总是淡淡的。

  孩子其实很敏感,谁对他好能感觉的到,所以郭兵从小跟原主更亲近些。

  但因着郭父郭母的骄纵,郭兵从小就很淘气,并且还越长大越淘气。

  明明是孩子淘气,可郭父郭母都把气撒在原主身上,骂她没文化,骂她教不好孩子。

  可当郭兵犯了错,原主要教训他时,郭父郭母又拦着,还一口一个:

  “他还是个孩子!”

  “你和小孩子较什么劲?”

  “他知道什么?”

  原主只能跟郭兵讲道理,可他根本听不进。

  自从郭韩因公殉职后,他的工作由原主顶替。

  为了照顾英雄家属,她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乡下人被分去了财务科。

  好在,原主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脑子不笨,只是在乡下缺少读书的机会而已。

  她白天上班,一下班回到家就忙着做家务,几乎没有自己的生活。

  郭兵三岁那年,钢铁厂来了个小伙子,叫盛年,只花了两年时间,就从车间工人一路升到副厂长。

  盛年一直偷偷关照原主,后来跟原主接触多了,便喜欢上了原主,想跟她结婚。

  原主后来才知道,盛年之所以会关照她,是因为盛家下乡的地方,就是她从小长大的宋家村。

  宋礼礼的父亲恰巧救过盛年的爷爷,他便一直记着这份恩情,回了首都之后,刚好跟原主在同一家钢铁厂,便一直偷偷关照她。

  时间久了,盛年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原主。

  弄清自己的心意后,他立刻向原主表白。

  原主其实早就感受到盛年对自己的心意,但她根本不敢往那方面想,一直在装傻,直到盛年挑破这层窗户纸,她再也不能忽视。

  并且,她发现自己也喜欢上了盛年。

  盛年是个好人,所以原主不想拖累他,非常果断的拒绝了他。

  盛年以为她在顾虑孩子的问题,立刻发誓,这辈子可以不生孩子,只把郭兵当成亲儿子。

  原主犹豫再三后,决定答应盛年。

  反正,郭家也并不欢迎她。

  于是,她跟郭父郭母说了这事,老两口自然是不同意。

  他们早就听到传言,说是盛老的孙子对宋礼礼有意思。

  盛老也就是盛年的爷爷,他的职位比郭父高的不是一星半点,郭家可不敢硬碰硬。

  但郭兵不能没有妈!

  硬的不行来软的,郭母哭着求原主留下,一口一个:

  “你舍得兵兵吗?”

  “他是你看着长大的,要是你再婚,他该多难过。”

  “他已经没有爸爸了,如果再没有妈妈,以后别人会怎么看他?”

  原主对郭兵有感情,毕竟是她从小带到大的孩子,就跟自己的亲儿子没两样。

  郭母还以为需要给宋礼礼下跪,才能把她哄得在郭家当牛做马,结果只是流几滴眼泪,就把她给搞定了。

  除了让郭兵勉强有个完整的童年,郭父郭母还有另一层考量。

  只要原主在郭家一天,她就不会泄露郭兵的身世。

  但日后她要真做了盛老的孙媳妇,跟郭家就不是一条心了,说不定哪天一个不小心,就会说漏嘴。

  所以,就算是死,也不可能让宋礼礼离开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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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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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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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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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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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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