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一旁的宋礼礼,立刻就高下立判。
之后的一个月,虽然大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很清楚,郭韩应该是凶多吉少了。
之前郭父郭母对原主还算有些好脸色,但自从郭韩失踪后,看她哪哪都不顺眼。
结果,郭家祸不单行,郭韩的对象家出事没多久,郭晓梅的对象家又出事了。
郭晓梅也有个青梅竹马叫沈军,因为沈军父亲的原因,他们全家要去乡下。
郭母为了不被牵连,再一次着急忙慌替郭晓梅包办婚姻。
郭晓梅这边愿意配合,但她的身体出了些小状况,或许不能立刻嫁人了。
在郭母的再三追问下才得知,郭晓梅居然怀孕了。
这要是沈军家没出事,郭晓梅怀孕就是天大的喜事,因为沈军父亲的职位比郭父高的不是一丁半点。
可如今,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别说郭母不同意郭晓梅嫁给沈军了,就是郭晓梅自己都不愿嫁给沈军。
郭母立刻带郭晓梅去了趟医院,打算悄悄把孩子处理掉。
可医生却告诉郭晓梅,她的身体比较特殊,如果这次不要这个孩子,日后可能会很难怀上。
但如果这次要了这个孩子,就不会影响日后继续要娃。
郭母很快就做出决定,让郭晓梅生下这个孩子。
准确来说,是让宋礼礼“生下”这个孩子,以后就当是郭家的孩子,这样也能解决郭家没后的问题。
郭晓梅虽然犹豫,但她知道郭母是为她好。
再说了,她也不想跟着沈军一家去乡下。
那种地方,她应该一天都待不下去。
当天晚上,郭母就单方面宣布了这个决定。
宋礼礼没有任何决定权,只能被动的接受。
郭母趁着郭晓梅的肚子还不明显,立刻给她定好一户工人家庭,然后借口郭晓梅要给郭韩守孝,一年后才能完婚。
对方自然没有意见,能跟郭家结亲,是他们高攀了。
之后,原主便被郭母打扮成孕妇出门。
众人惋惜郭韩的同时,又替他庆幸,还能留下骨血,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原主在外面是被婆家捧在手心的孕妇,在家就是全家的保姆。
赵晓梅怀孕后脾气变得很不好,动不动就要羞辱原主。
原主的思想很传统,觉得自己生是郭家的奴隶,死是郭家的鬼。
况且,她丈夫是为保护国家财产牺牲的,作为英雄的妻子,她不能给郭韩丢脸。
是的,没错,郭韩死后,郭父给他弄了不少英雄名头
就……挺恶心人的。
七个月后,郭晓梅在小诊所生下一个男婴,取名郭兵。
她孕期被折磨的够呛,又一直提心吊胆,就怕被沈军知道她怀孕的事,所以对这个孩子完全没什么感情。
除了给孩子喂奶,她基本不碰孩子。
倒是原主这个假妈,还真有些真妈那意思。
既然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原主便把郭兵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从孩子出生开始,她就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
郭晓梅出了月子就开始忙结婚的事,她对自己未来的丈夫马崧并没什么感情,只是对方好拿捏而已。
所以,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怎么样。
就算第二年郭晓梅怀上马崧的孩子后,也不见她跟马崧关系缓和。
不过,她也不喜欢郭兵,总是淡淡的。
孩子其实很敏感,谁对他好能感觉的到,所以郭兵从小跟原主更亲近些。
但因着郭父郭母的骄纵,郭兵从小就很淘气,并且还越长大越淘气。
明明是孩子淘气,可郭父郭母都把气撒在原主身上,骂她没文化,骂她教不好孩子。
可当郭兵犯了错,原主要教训他时,郭父郭母又拦着,还一口一个:
“他还是个孩子!”
“你和小孩子较什么劲?”
“他知道什么?”
原主只能跟郭兵讲道理,可他根本听不进。
自从郭韩因公殉职后,他的工作由原主顶替。
为了照顾英雄家属,她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乡下人被分去了财务科。
好在,原主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脑子不笨,只是在乡下缺少读书的机会而已。
她白天上班,一下班回到家就忙着做家务,几乎没有自己的生活。
郭兵三岁那年,钢铁厂来了个小伙子,叫盛年,只花了两年时间,就从车间工人一路升到副厂长。
盛年一直偷偷关照原主,后来跟原主接触多了,便喜欢上了原主,想跟她结婚。
原主后来才知道,盛年之所以会关照她,是因为盛家下乡的地方,就是她从小长大的宋家村。
宋礼礼的父亲恰巧救过盛年的爷爷,他便一直记着这份恩情,回了首都之后,刚好跟原主在同一家钢铁厂,便一直偷偷关照她。
时间久了,盛年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原主。
弄清自己的心意后,他立刻向原主表白。
原主其实早就感受到盛年对自己的心意,但她根本不敢往那方面想,一直在装傻,直到盛年挑破这层窗户纸,她再也不能忽视。
并且,她发现自己也喜欢上了盛年。
盛年是个好人,所以原主不想拖累他,非常果断的拒绝了他。
盛年以为她在顾虑孩子的问题,立刻发誓,这辈子可以不生孩子,只把郭兵当成亲儿子。
原主犹豫再三后,决定答应盛年。
反正,郭家也并不欢迎她。
于是,她跟郭父郭母说了这事,老两口自然是不同意。
他们早就听到传言,说是盛老的孙子对宋礼礼有意思。
盛老也就是盛年的爷爷,他的职位比郭父高的不是一星半点,郭家可不敢硬碰硬。
但郭兵不能没有妈!
硬的不行来软的,郭母哭着求原主留下,一口一个:
“你舍得兵兵吗?”
“他是你看着长大的,要是你再婚,他该多难过。”
“他已经没有爸爸了,如果再没有妈妈,以后别人会怎么看他?”
原主对郭兵有感情,毕竟是她从小带到大的孩子,就跟自己的亲儿子没两样。
郭母还以为需要给宋礼礼下跪,才能把她哄得在郭家当牛做马,结果只是流几滴眼泪,就把她给搞定了。
除了让郭兵勉强有个完整的童年,郭父郭母还有另一层考量。
只要原主在郭家一天,她就不会泄露郭兵的身世。
但日后她要真做了盛老的孙媳妇,跟郭家就不是一条心了,说不定哪天一个不小心,就会说漏嘴。
所以,就算是死,也不可能让宋礼礼离开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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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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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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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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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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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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