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帝国附属,帝国举办如此盛大的典礼,国王是必须亲自到场恭候的。
几人坐下来一阵寒暄,接下来就是感慨帝国的强大。
这些国王,都是乘坐火车来到帝都。
因为长途跋涉,很多人提前几个月就出发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他们看到了一个辽阔强大的宗主国!
自信的百姓,巨大的城市,精锐的士兵。
哪一点都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及的。
其他国王还好说,反正都躺平了,帝国越强他们过的越舒服越安全。
但暹罗国王拉玛五世就相当吃味和羡慕了。
他们暹罗祖上也阔过,那是差点把东南亚小霸王缅甸灭掉的存在。
没错,缅甸在成为帝国宣抚司之前,一直都是东南亚最能打的国家。
历史上几次把唯一能和他争锋的暹罗都灭了好多次。
但暹罗作为一个地区性大国,也顽强有实力把缅甸人赶走并复国。
说起来,暹罗现在的拉玛王室还和帝国有点关系。
在隆昌帝时期,当时的缅甸宣抚司还有很多反帝国武装。
他们被帝国镇压以后纷纷逃窜至暹罗。
当时的暹罗大城王朝,腐朽不堪内斗不止,完全打不过这些残兵败将。
没多久就被攻陷国都,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明秦人郑信!
郑信,又名郑昭,父郑镛出生于广东澄海县(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勉文年间南渡暹罗,居阿瑜陀耶城(中文叫大城),娶暹罗女为妻,生郑信。
不久郑镛去世,郑信为暹罗国大臣收为养子,接受了很好的教育。
长大后从政,官居甘碧府府尹,封爵为披耶,暹罗人称为披耶达信。
大城王朝灭国后,郑信以东南沿海地区为基地,组织抗缅军,光复大城,并迁都吞武里。
1767年12月28日被拥立为王,史称吞武里王朝。
随后消灭各地割据势力,1770年统一了暹罗全国,又多次对柬埔寨进行军事扩张。
当然了,赶走缅军的第一时间,郑信就派使节到帝都,请求隆昌帝的册封。
暹罗一直作为帝国的附属,本来缅甸残军入暹罗,隆昌帝和朝臣们都不屑一顾。
他们认为,这些残兵败将绝对会被小弟收拾了。
没想到,大城王朝如此不堪,而且亡的那叫一个快啊!
隆昌帝得到消息后,正在商量向暹罗派兵帮其复国,但郑信复国的消息就传来了!
当时可没电报,暹罗的那些破事,想要上达天听,没个把月绝对传不到。
这个时间差成功的让郑信在帝国出手之前就统治了暹罗。
见已成事实,而且这郑信还是明秦自己人,隆昌帝也顺势册封郑信为暹罗国王。
可没过几年,暹罗发生宫廷政变,郑信被杀。
而他手下的大将却克里成为了暹罗统治者,也就是拉玛一世。
要说这事没却克里参与鬼都不信,但却克里相当鸡贼的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郑华。
并派遣使者来到帝都,谎称自己是郑信的儿子。
由于当时消息传达不便,而且,当时的帝国正大力进军海洋,开阔吕宋宣抚司。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郑华也被顺利册封为暹罗国王。m.xiumb.com
所以,真要论起来,现在的暹罗王室还是一个“窃国者”。
拉玛五世自小接受西式教育,很早就觉醒了国家民族意识。
当时作为高卢鸡附属的暹罗,时不时发生反对高卢鸡殖民的武装抗争。
你这白条鸡是啥?还想殖民我?
帝国也就算了,俺们当了帝国这么多年的附属早就习惯了。
你白条鸡从文化、人种等各方面都和俺不对付,俺不反你反谁?
拉玛五世相当同情这些反抗势力,还让国内自己掌握的力量,为这些组织提供掩护。
在他的心目中,他要带领暹罗人赶走高卢鸡,并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但养好病的帝国又来了.....
所以,这几个国王中,就拉玛五世很少说话,心里不平衡啊!
这里插一句嘴,小日子战败后改倭国降尊号,但并没有成为帝国的附属。
当时谈判的时候,伊藤博文为此还提过一嘴。
但唐仪是坚决不要倭国成为帝国附属。
按皇帝的话来说就是,你成我附属了,我以后还怎么光明正大的灭了你?
作为宗主国,一旦随意灭掉附属国而没有啥大的原因,带来的后果相当恶劣。
你让帝国其他附属怎么看你?
卧槽~我们就差当帝国省长了,你还要把我们灭咯?这么不讲情面的?
所以,倭国还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
你看帝国是如此的仁慈~倭国:我谢谢你哦!
得到附属国齐聚消息的德康皇帝,邀请几位国王参加自己的宴会。
几人跟着礼部官员来到皇宫,又换来一众艳羡的惊呼。
特别是闵妃,一个女人对于一切奢华的东西天生没有抵抗力。
各国国王除了早就见识过帝国皇宫的尼泊尔国王特维·比尔·比克拉姆·沙阿,
其他人都不自觉的发出惊呼。
沙阿国王作为几人中年纪最大的国王,刚上位的时候可是跑到帝都见过厚坤帝的。
沙阿国王撇撇嘴想到:
“真是一群没见识的土包子~”
殊不知大哥不说二哥,他们几人都差不多!
尼泊尔皇宫也没好到哪去,不就先见识过帝国皇宫,还给他整出优越感了。
德康皇帝早在勤政殿安排了宴席,杨潇等内阁大臣作陪。
进入勤政殿,众国王马上推金倒柱的跪匐,一边把头埋的低低的,一边大喊:
“大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句话完全就是用明秦语喊出来的,作为帝国附属王室,怎么可能不会明秦语呢?
这其中,又以朝鲜王李熙和闵妃的喊话最为字正腔圆,真不愧是“帝国长子”。
“众位远道而来不必多礼,快快入座吧。”
听到皇帝的话,几人三叩九拜后起身跟着太监进入各自的座位。
这座位也有讲究,朝鲜王和尼泊尔王的位置是第一排,接下来是锡金、赵越、不丹和琉球,
暹罗王拉玛五世孤零零一个人坐在第三排。
这安排就是故意的!
暹罗虽然因为帝国衰弱而转让他人之手,但这些年一个使节或者暹罗复国组织都没有联系过帝国。
这里面没有拉玛五世的授意才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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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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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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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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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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