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七日的防守,城墙之上的黄巾几乎都已疲惫不堪,城中的百姓们也是一片愁云惨雾,他们知道城池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七日,这些鲜卑和乌桓连续不断的发动攻城,从白天到夜幕没有丝毫的停歇。
他们虽屡次都没有攻破城池,但却依旧不死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持续派兵来骚扰沮阳县,而且他们似乎不破沮阳不打算放弃。
沮阳县内,秦末正在动员百姓。
沮阳县的城门外,无数的鲜卑和乌桓骑兵步兵正在集合着。
他们也很难受,步兵基本都死得差不多了,现在都是骑兵下马当步兵使用参与攻城。
鲜卑和乌桓三十万人损失近有七万,而秦末这边也损失了近两万的黄巾士兵。
也是有着城墙之利和城内百姓的支持,秦末才能率黄巾坚守城池七天。
整整七天,城中百姓们纷纷自发搬运石头,拆掉房屋获取木头以制作守城的器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是不这么做,胡人入城第一件事就是屠城。
对于鲜卑和乌桓来说,三十万大军如今只剩二十多万,已经算是伤筋动骨。
这一切,全都拜城内黄巾和百姓所赐,他们恨不得将城内所有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兄弟们,这一次一定要冲破城门!”
领头的一名鲜卑将领高呼着,同时催马疾驰,带着身后的骑兵朝城门口杀去。
此人乃是鲜卑中部首领阙居,檀石槐建立了一个草原部落军事大联盟;这个联盟将草原分为东、中、西三部,任命了12个地区首领。
阙居的部队也是中部最强大的部族,他麾下的骑兵战斗力也是最强大的。
此刻秦末正在城内部署百姓们的工作,全城百姓全部都被调动了起来,他需要尽快组织一支民兵部队起来,万一敌人打入城内,就可以展开和鲜卑、乌桓最后的巷战。
这时,有人来报:“主公,鲜卑和乌桓又发动攻城了,这次似乎大军全调动了起来。”m.χIùmЬ.CǒM
闻听此言,秦末心里一惊。
“走,随我上城墙!”
此刻的秦末,也是非常焦虑。
城墙之上,秦末看向城外。
“呜!呜!呜!”
号角声响起,鲜卑和乌桓的攻城队伍又开始发动攻势,他们不断的发起猛烈攻击。
听到鲜卑的喊杀声,秦末的眉头紧紧皱起。
鲜卑和乌桓已经攻城七日了,他们的攻势还不减反增,再这样下去,城池早晚会被攻破,他也清楚,鲜卑和乌桓这么做肯定是为了打一个时间差,其他地方的大军也正在向这里集结。
“主公,云可带你突围而出,在这样下去沮阳县早晚会被攻破,不如趁早突围。”
赵云小声的提议道。
闻听此言,秦末眼中闪过一丝异样,随即摇头叹息道:“子龙,还有三天,如果我先逃走,那城内所有百姓必将遭难,我不能这么做,我必须留下来保护城内的百姓,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不到最后一刻,我不会放弃。”
当然,秦末也想逃走;
有赵云,黄忠等一干武将护着他,想要杀出去肯定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他这么做,之前所表现出来的仁义及大义全都化为泡沫,只要他敢走,幽州的民心他就别想再要了。
见秦末如此决绝,赵云叹气的点点头,并没有劝解什么,他也非常清楚,现在劝解秦末根本是徒劳无功,只能等待援军赶来。
这时,城墙下的喊杀声越来越近,秦末和赵云的脸色也都是变得凝重起来。
“将士们!”
秦末拔出长剑,高声喝道:
“在我们的身后,就是我们守护的百姓,我秦末最后一道军令!若是敌人爬上城墙,你们看到我秦末倒下,不要停下手中的武器,握紧手中刀剑狠狠砍向他们的脑袋!日月山河还在,我与诸位同在!”
说完后,秦末举起长剑,大声呐喊道:“黄巾威武!!”
“主公万岁!!”
将士们也响起一阵呐喊,声震苍穹。
“黄巾威武!!”
“主公万岁!!”
这番话像是一剂兴奋剂,让城墙上的所有人都振奋起来,一个个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皇甫嵩见状也是暗自点头。
他的确没有想到秦末竟然有着这样的气魄,这样的勇气,真的让他非常敬佩,他看的出来,此刻的秦末是真正的担起了责任,他相信这样的人当了皇帝也绝不是昏君,心里不禁对汉灵帝产生了一些怨念。
秦末此话也是赢得了,田丰、沮授二人的赞赏,他俩总以为秦末以前在装,可是现在,他们才明白,秦末的确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物。
这一刻,秦末成了一个传奇。
城下,鲜卑的大军也发动了最猛烈攻势。
城外远处,鲜卑和乌桓的战旗不断挥舞,战鼓擂动,杀声震天。
此时不断有着鲜卑士兵爬上城墙。
秦末也是身披战甲,拿起长剑加入了战斗,与城墙上的将士们一起拼杀。
“啊!”
“啊!”
“啊!”
.......
一个个将士倒下,鲜血染红了城砖。
鲜血将整座城墙的墙面都染成了血红色,这个景象是那般的凄美,但却充满了血腥味,也充满了危险气息。
这些鲜卑士兵们也是拼命的向上攀登,一副誓死要攻破这座坚固的城墙的模样。
秦末一边厮杀,一边怒吼道:“杀!给我杀光这些杂种!!”
“杀!!”
“杀!!”
.......
赵云也在死死护着秦末。
而秦末武艺拉胯,要在前线砍人激发士气,赵云也是怕秦末有一点儿闪失,都是把凑近的鲜卑士兵武器打飞,打残,然后踢到秦末身边让他收下人头。
对于赵云的做法,秦末也是十分满意;
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保镖。
城墙上的将士们看见秦末的勇武,也都是振奋了起来,自己主公都提剑杀敌了,他们就算是再累,再辛苦也要撑住,
不能让敌人攻破城池。
由于七日的攻城,黄巾早已没有了箭矢,也没有了守城的器械,都是苦苦的用命死撑着。
鲜卑大军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城墙上的士兵们根本就抵挡不住,不少的士兵已经倒下了,不过鲜卑和乌桓的伤亡也惨重,他们也不好受。
一时间,双方都陷入僵局。
这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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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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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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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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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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