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城南郊外,一处破败的丛祠内。
一道身穿脏兮兮的灰色长袖t恤身影,缓步从祠堂内走了出来。
此人正是秦末。
他本是现代人,却莫名其妙穿越到了这东汉末年,并且成功混成了一名乞丐。
而今天又是他沿路乞讨的一天。
时至末汉,随处可见都是逃难的灾民,秦末一路乞讨着前行。
他要前往洛阳,前去投奔曹操。
三国中,秦末最看好的便是曹营,只要成功加入曹操的阵营,并在他关键的时候献上计策。
那么就一定能获得曹操的重用,并且能够获得一个好的归宿。
秦末行走在这片陌生而贫瘠的土地上,不由唱起来歌。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
“儿女情长被乱世左右,谁来煮酒!”
“尔虞我诈是三国,说不清对与错!”
“纷纷扰扰千百年以后!”
“一切又重头!”
“哦……”
此时一队身着青色长袍头戴黄巾的人,骑着马正在官道上疾驰。
忽闻前方有人,正在吟唱这首林俊杰的《曹操》顿时被惊为天人。
“站住!”
领头一名壮年大喝一声。Χiυmъ.cοΜ
只见其身后青袍之人,全都立即勒马停住。
他们纷纷保持警惕地看着秦末。
秦末闻声回过头,看到了这群人,也不知怎么搞的,心底忽然涌现了一股恐惧。
“诸君有何贵干?”
秦末连忙拱手施礼问道,脸上堆满了笑意。
领头壮年翻身下马,走向了秦末,看到秦末装扮怪异,顿时心生好奇。
“在下张宝,见过先生!”
张宝对着秦末拱手施礼道。
秦末闻言顿时一愣,看这些人装束,再听这个名字,他哪里还不知道这群人的身份。
张宝,地公将军,黄巾贼!
是了,目值正月,黄巾起义正是二月。
我靠,不会这么巧吧?
秦末心里一阵发慌,历史上的黄巾贼到处烧杀抢掠,自己怎么就遇到了黄巾贼了呢?
张宝见到秦末没有反应,问道:“先生?”
“啊......在下秦末,额…字文墨!”
秦末回过神来,慌忙答话。
“原来是文墨先生当面,失敬失敬!不知先生刚才所吟唱的,是为何仙曲?我等竟从未闻听过,实为大撼!”
“仙曲?”
秦末闻言一怔,旋即笑道:“这是我自己瞎编的,只为娱乐!如有不妥,还望诸位莫要见怪!”
“哪里,哪里!”
张宝哈哈笑道:“先生能编谱如此仙曲,必是大才之人,不如先生随我进城喝杯茶水?”
面对张宝的邀请,秦末施礼一拜,道:“实在抱歉,我还有要事在身,恕难从命。”
说完,秦末便想要赶紧抽身离开。
自己还要赶去投奔人妻曹呢,都知道黄巾起义没有多久就会玩完,跟着他们瞎混。
那岂不是送死?
张宝听到秦末拒绝,顿时露出了一丝不悦之色,在他看来,眼前这位先生,虽然身穿怪异衣物,但是气质非凡,才能定不简单。
而且秦末还表有字,要想知道在古代表有字的人基本算是家境不错之人,而秦末表的字,一听就代表着他有文化有学识。
“名”是一个人出生之时由长辈为其所取,而“字”则是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或女子十五岁行笈礼后由长辈为其所取,对此《仪礼》中便有明确记载:“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张宝此时俨然把秦末当成家道中落的落魄才子,要知道张角三兄弟都没有表字。
本来太平道教内有学问,懂文化的人才就不多,若是自己能带回一个谋士回去,大哥一定会非常高兴!
这样的人才,还独自一人,岂能放过?
张宝心念一转,便有了主意,于是说道:“既然先生不肯随我进城坐坐,那张某只好得罪了!”
说完,张宝便擒制住秦末。
“你要干什么?快放开我!”
秦末闻言一愣,他没想到张宝竟然如此强硬,居然打算绑架他。
“先生莫怕,我等不会为难于你!”
尽管秦末不断挣扎着,但是他的力量哪里比得过一个武艺高强的大汉,没挣扎几下,就已经被五花大绑了起来。
没想到自己唱了一首歌,就被绑票了。
这tm的找谁说理去?
秦末被捆扎在马匹上,动弹不得。
随后,一行人便朝着城内赶去,一路上,秦末被癫得黄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秦末被捆在马上的模样极为滑稽,刚入城,便让周围路边的百姓不禁纷纷侧目。
“这人犯了什么事,为何大贤良师的人要抓他?”
“就是就是!”
“准是干了偷鸡摸狗的事被抓住了!”
众人窃窃私语,秦末心里却是恨得直咬牙,但是他却不敢发作。
秦末心中暗暗发誓,一旦逃脱,一定要让这帮黄巾贼付出代价。
他没想到张角在巨鹿一带竟然有如此的声望,被百姓视为大贤良师,秦末不禁想起了历史上张角的事迹,历史上的张角得了《太平要术》,到处装神弄鬼,呼弄百姓。
自己到时候一定要把这本书搞到手,看一看是不是真有那么邪乎。
就在秦末胡思乱想之际,已经来到了城内一处幽静的宅院外。
宅院大门紧闭,门口站着两名护卫,见到来人是张宝,连忙上前迎接。
张宝一挥手,示意麾下放开了秦末,他自己也下了马,朝着秦末走了过去。
秦末被解开了束缚,顿时感觉自由了。
“文墨先生,请!”
张宝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哼!”
秦末也不扭捏,既来之,则安之,于是冷哼一声,大步进入了宅院内。
秦末知道现在自己基本是安全的,这些人想要抓自己充当军师,但是,如果不表现得有学识,对他们有用,自己肯定会被弄死。
张宝也没有见怪,在他看来秦末越是这样,越代表着他有学识有才能,他岂不知那些才识过人者,皆是心高气傲之辈,怎么肯屈尊降贵的给他们这些人当幕僚。
反正人自己是给绑来了,到时候就看大哥的了,到时候大哥若是喜欢,便留下秦末,不喜欢,就杀了……想到这里,张宝脸上露出一丝邪性的笑容。
进了府邸,秦末便跟在张宝身后,走进了府内,府邸的前院布置很普通,中间空出一大块空地,而空地上有几十上百名壮汉,正在操练着。
这明显就是为造反做准备,秦末肯定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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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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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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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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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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