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王一>第12章 与神同行
  “爷爷,那个坏人为什么要杀你啊,你和他有仇吗?”

  “孩子,这世界上的杀戮,有时并不一定需要仇恨才能推动。”种庆南和颜悦色地说道。

  经过了初时的惊吓,脱离危险之后的种庆南已然平复了慌张的心绪,再加上阿欢这个小姑娘实在可爱讨喜,情不自禁就喜欢上了这个一路上叽叽喳喳,貌似有点话唠的小女孩。

  种庆南一生未娶,只是年纪已大,此刻看到阿欢这个钟灵毓秀的女孩子,就好像看到的是自己孙女,眼中充满了慈爱之色。

  “不是因为仇恨,那是因为什么?”

  阿欢有些疑惑,在森林里小白小黄小黑这些朋友,他们都有各自的仇人,有时候打架还会把自己打的遍体鳞伤,自己都医治过好几回了。没有仇恨的杀戮和战争,自己实在不能理解。

  “为了利益!”

  种庆南看了看天,微微叹气。

  “利益?”阿欢睁着大眼睛,懵懵懂懂,只是摇了摇头道:“不懂!”

  她从出生起,就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每日粗茶淡饭,但只要有婆婆陪伴,依然能够怡然自得。除了采药攒钱外,基本没有和外界有什么接触,人际链十分简单,对于利益那些外界趋之若鹜的东西,自己根本没什么感觉,听到有人居然为了利益杀人,更加不能理解。

  种庆南一怔,看着对方的茫然的样子,就如同赤子天真,根本不似作假。再见她的服饰打扮也与现在都市年轻人大相径庭,反而有些古色古香,朴素自然,就像从小说里走出来的隐世仙女,心中对对方身份又多了几分疑惑。

  “呵呵……”阿欢捂着嘴,突然一阵娇笑:“虽然阿欢不懂,但是阿欢只要把坏人打跑了,爷爷就是很安全的。”

  种庆南愣了一下,对方这话一出,方才想起刚才眼前人的神仙手段,那可远不似如今看到的这般人畜无害。

  难道真是什么隐世高人?种庆南不禁沉默。

  “对了阿欢,你老家是哪里的?”种庆南随口一问,根本没指望对方会回答,在他心中,隐世高人一般对自己的来历都是讳莫如深,害怕被人摸到底细。

  却不想阿欢天真烂漫,想都不想,没有任何隐瞒道:“我从小生活在林子里,外面人说那里叫神农架。”

  神农架?那里也有人居住?种庆南心中暗道。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自己又不是做基层人口统计工作的,不知道也很正常。

  他按住心思,继续问道:“那你怎么跑来汉市了?”

  阿欢小脸一皱,声音低低的,有些担忧道:“我来找婆婆。”

  “婆婆?”

  “是啊,婆婆是阿欢最亲的人,可是她的眼睛看不见,阿欢很担心。”

  “呃……”种庆南沉吟了一声,道:“所以你就跑来汉市了?”

  如果对方所言属实,那可真算得上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白。但即便这样,为了自己的至亲之人,依旧愿意踏足这滚滚红尘,足可见对方心性之良善。

  “那你找到人没有?”

  “还没呢!”阿欢怏怏不乐:“我走了三天,今天才到汉市呢,听说汉市特别大,不知道婆婆去哪里了。”

  “没事的,阿欢。”种庆南忍不住摸了摸了她的头发,只觉触手如绸缎一般丝滑,忍住心中讶异,安慰道:“等爷爷办完了事,就帮你一起找婆婆。”

  “真的吗?”阿欢眼中露出惊喜,随后又有些担忧道:“可是阿欢只有两千块,没有多余的钱给爷爷,阿欢的钱要留给婆婆治眼睛。”

  种庆南哑然失笑,说道:“放心吧,孩子。你是爷爷的救命恩人,爷爷怎么可能收你的钱。”

  “是这样吗?可是婆婆说做人不能挟恩图报。找婆婆肯定很困难,如果因为我救了爷爷,爷爷就要无偿为我做事的话,那和婆婆说的话是相违背的。”

  种庆南怔住了,目光却更加柔和,这是怎么一位老人,才能教出这样一位如纯真赤子一般的可爱人儿。

  “阿欢,爷爷并不是因为你救了我就帮你做事,而是因为你的善良令爷爷感动,爷爷愿意为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不叫挟恩图报,这叫互相帮助。就像你会冒着危险,出手救爷爷这样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样,爷爷也应该帮助你找到自己的婆婆。”

  “是这样吗?”阿欢睁着大眼睛。

  “是的!”种庆南肯定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谢谢爷爷。”

  阿欢眯着眼睛大笑,就连种庆南也受到感染大声笑了起来。

  “对了爷爷,走了这么久,你饿不饿啊,阿欢身上有干粮,都是自己做的,你要尝尝吗?”

  两人此时已经走了快半个小时,种庆南脚程虽慢,但也差不多到了进城的国道附近。

  阿欢解下包裹,里面除了一个木盒子外,还有用干净白布包着的五个米饼,想来就是她所说的干粮。

  “这几天你就吃的这个?”种庆南看着手中圆圆小小的米饼,有些心疼。

  “对呀!”阿欢大方说道:“都是阿欢做的哦,很好吃的,快尝尝吧,爷爷!”

  种庆南走了这么久,又经过一番惊吓,确实有些饿了,闻言也不客气,轻轻咬了一口,只觉口齿之间弥漫药香,清爽鲜甜无与伦比。胜过自己这辈子吃过的所有山珍海味。虽然干吃有些噎人,但也不失为人间美味。

  种庆南盯着手中的米饼发愣,想不到一个小小的米饼居然能做出这么大的美味。而且这米饼下肚之后,似乎从胃里升起一股暖流流遍四肢,让自己疲累的身躯都恢复了一些力气。

  “阿欢你会制药?”

  “对呀,阿欢从小就采药,认识好多药材呢!”

  阿欢咬了一口米饼,伸着的小脚脚趾头一动一动,显得十分快乐。

  种庆南忍不住看了一眼,走了这么久,对方赤着的脚上居然没有任何灰尘。

  足不沾尘?我怕不是遇到了神仙吧!

  种庆南忍住惊讶没有多问,沉默地吃着米饼,悄悄掏出了手机,打开导航导了到神农架的距离。

  一看之下,眼皮直跳。居然有五百多公里,眼珠子都差点凸了出来,呛地连声咳嗽。Χiυmъ.cοΜ

  三天走了五百多公里,她是飞过来的吗?我是不是走错频道了,这里其实是武侠?

  “爷爷,给!”

  眼前出现了一个竹筒,里面装着清冽的泉水。

  阿欢见到对方咳嗽,以为是吃的太急呛到了,所以连忙递上了清水。

  “阿欢啊,你做的米饼真好吃。”种庆南喝了一口水,真心夸赞:“等到了城里,爷爷请你吃好吃的。”

  “好呀,谢谢爷爷。”阿欢开心大叫,随后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声道:“我听收药阿叔的小儿子说,城里的肯德基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阿欢很想吃,会很贵吗?”

  种庆南作为一名医生,下意识就觉得肯德基不健康,刚要拒绝。突然想到眼前的小女孩似乎从未体验过所谓人间繁华,就像农村里的留守儿童,一年到头可能也不过是想要一把玩具手枪罢了。

  心里轻叹一声,突然笑道:“当然不贵了,城里呀还有很多比肯德基更好吃的东西,等进了城爷爷带你吃个遍。”

  “哇,太好了!”阿欢大声欢呼。

  种庆南笑了笑,三两口吃掉了手里的米饼,他食量小,吃一个绰绰有余。喝了两口水,打算休息一下就继续赶路。

  突然,一只飞鸟掠过路旁的大树,原本还在欢快吃着饼的阿欢身子猛地一顿,望向远方天际,脸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爷爷!”她呼唤一声。

  “啊?”

  种庆南不明所以,抬头望去,就见到一汪如深潭一般深邃的双眼,空明圣洁似乎透出无限的光亮。

  就像静电流过身躯,种庆南打了个哆嗦,四肢一软,瞬间失去意识朝后倒去。

  阿欢将他扶住,缓缓平放在地,这才站起身,对着一方说道:“出来吧,藏于暗处的神圣。”

  “轰!”

  天地流白,无限光芒从天幕落下,洒下像天使白羽一样圣洁的光辉。

  金发碧眼的塞丽娜从光芒中走了出来,微笑道:“你如何知道我是神?”

  “我不知道?”阿欢摇了摇头:“只是因为你的身上有和山神伯伯一样的气息,只不过他是不能动的灵,你是能动的人。”

  “凡人,不错的感知力。”塞丽娜称赞:“既然你知道神已降临,那就不要阻拦神的步伐,将你身后的人交给我吧!”

  阿欢闻言不动,只是反问:“你们神也要杀人?”

  “神不爱杀戮,只会摧毁拦路的蚂蚁,很不幸,你身后的人就是!”

  “那可真不凑巧。”阿欢往前迈了一步,银坠叮当作响,眼中露出无比的坚决:“爷爷可是要带我吃肯德基的,你休想将他带走。”

  “蝼蚁!那就将你们一起送回太阳神的怀抱吧。”塞丽娜淡漠出声,平平一指。

  刺目的白光亮起,似乎要把所有人的眼睛灼伤,天地间化作白茫茫的一片。

  阿欢立于这片无限光芒之中纹丝不动,细密的毛细血管从眼皮浮现,最后从眼角到眼尾化为一片青色,就像被人画上重重的奇怪眼影,显得玄妙莫测。

  虽然强光闪耀,但她却丝毫无觉。缓缓抬手,轻描淡写往前一推,如同在虚空中击了一掌,发出“啵”的一声。

  光芒泯灭,塞丽娜站在原地,身子不由自主晃了晃,眼神复杂地望着阿欢。

  “你居然也是神!”

  她的眼里满是浓浓的羡慕和嫉妒,就在刚才自己居然见到一个人完成了神向的蜕变。这种人与神的自由进化那可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

  自从接受太阳神的赐福,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之后,自己属于人的那一面就已经开始慢慢消失。无论做出什么努力,仍旧阻止不了情感从自己的身体里剥离,就好像进化一旦开始,便注定了不可逆的结局。

  回想以前,自己也曾是一个在地中海快乐牧羊的小女孩,没想到时光荏苒,如今却已是高高在上的白羊宫之主。

  沾染神血之后,进化之路便不能停止。有时候自己甚至有一种这不是进化的错觉,反而更像是一种感染,被神的基因感染,最后化为神的同类。

  如今,看到眼前的这个小女孩,绝望的人生里,似乎出现了一条不同的前路,不过在那之前,那位种教授必须消失。

  “我认可你作为神的一员,那你更应该明白蝼蚁并不值得神的怜惜,所以啊请立刻让开前路,不要阻拦。”

  “我才不要做什么高高在上的神。”阿欢冷哼一声,她的眼中战意沸腾:“我可是大山的女儿,我的名字叫阿欢!”

  赤脚一踏,足下安平,整个人如清风飘来。双手一扬,浑身上下好似放出宝光,有无量功德围绕。

  此刻阳光普照,没有降雨,天空却出现一轮虹光。天地似乎都在欢娱,恭贺圣人的降世。

  塞丽娜瞳孔一缩,心中震惊无比:“这……这种神力居然比自己还要高贵,快要逼近太阳神了。”

  她双手轻动,接住对方来招,两者相碰却是悄无声息。

  二人就像扭毛巾一样,左右互搏,双手正反各转了几圈,摩擦之下,手边的空气都瞬间变得燥热,好似两块打火石在空中击打生热一样。

  “噗噗噗……”

  一阵爆响声后,塞丽娜退到一边,额头冒出层层冷汗,脸上更是浮现出一抹潮红,只是很快就消失无踪。口中呼了一口长气,带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铁锈气息。

  她此刻心脏砰砰直跳,好像要从嘴里跳出来一样。别人看着两人交手似乎平平无奇,其实其中凶险却是恐怖万分。

  尽管已经十分高估对方的实力,但是交手以后,才明白对面女孩的实力有多么可怕吓人。

  庆幸的是对方似乎并无好战之心,而且实战能力也不够,只是纯靠修为居然也能压地自己踹不过气,如果全力出手自己哪里还有命在。记得上一个给自己这么大压力的,还是太阳神和轮回之主“他”。

  “夜叉先生还不现身吗?”

  塞丽娜突然尖叫一声。

  “桀桀桀……”

  一阵阴笑声传来,只见塞丽娜身边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位流浪汉,他脸上纹着鬼面,头发蓬乱肮脏,看上去十分恶心骇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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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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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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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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