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有名吗?”王一回头看他。
周永元苦笑摇头,就好像自己在积年职场当中遇到一个小白一般无奈,如果不是惊叹对方的修为,有时候真感觉对面这人不像是混武林的。
但他依旧耐心解释道:“三十年前,这秦钟越横空出世,以一手鹰爪功,连败南方武林七十六人,横压当世,人送外号‘秦鹰王’。后来还是南方武林集体求佛山咏春叶宗师出面,北上请了周石亭‘周龙王’出手,才将秦鹰王的势头给压下来。”
“听人说当时那场鹰龙斗可谓盛况空前,堪比武林盛事。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当时周龙王已经在化劲境界浸淫多年,而秦鹰王那时才四十岁,只是暗劲巅峰的修为,二人居然斗了个旗鼓相当。虽然最后是以秦鹰王惜败三招而告负,但也着实令人震惊。”
“周石亭?”王一的关注点显然不在所谓的鹰龙斗上,如果没有记错,形意小宗师的爷爷好像也叫周石亭。
“以暗劲战化劲,古往今来也不是没有这样的成例,但也要看对手是谁。那周石亭周龙王可是四十入暗,五十入化,当时就已经是成名江湖二十年的武道宗师,居然差一点没有降住对方。也就是那一战后,秦钟越名声大噪,才算彻底坐稳了‘南鹰王’之名。”
“那也确实很厉害了。”王一由衷赞叹。
“只是没想到这位成名江湖多年的大高手,居然会去宗家做了管家。虽说古人常言‘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但是如今已经是现代社会,武道宗师本身就代表了身份地位,真不知对方是怎么想的。这事儿如果传到江湖,必然是一场轩然大波。”周永元有些不理解。
王一倒是想的很明白:“要让这种人心甘情愿效力,无非就是恩威并施而已。要么这秦钟越有把柄在宗家手上,要么就是这宗家有恩于他。乱花迷人,因果纠葛。这武道境界再高,也高不过这红尘大刀。”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在王一心目中,真正的大侠,要么归隐山林,追求武道高峰。要么投军报国,马革裹尸而还。但无论怎么选择,也绝不会选择成为一家一姓之走狗,所以对于这样一位大高手成为高门大户的看门狗,他还是感到有些可惜。
但他随后又问道:“那谢真人怎么没有出手去争一争这武道第一人的名头?”
周永元两手一摊,颇为无奈道:“恩师算是大器晚成,四十岁明劲都未修至大成,哪里有资格挑战这样的高手。所以他有时还常常会感叹自己错过了武林最辉煌的岁月,不然必定也能让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武道历史长河中。”
“虽然错过了大争之世,但以谢真人如今的武道成就,青史留名也只在等闲之间。”王一适时地捧了一句。
果不其然,周永元听到这话,神色中泛起淡淡的骄傲之色,傲然道:“那当然,恩师虽然大器晚成,但如今在武道之路上已经少有人能跟他并列,称他为一代宗师,尚不为过。”
王一点了点头,显然对他说的话颇为赞同,无论修为,气度和人品,谢逊确实是在他所遇到的武林中人之中,都是一等一地存在。
周永元见对方如此推崇自家恩师,心中好感更盛,再次出声邀请道:“我看现在天色还挺早的,王师傅咱们两个要不去喝两杯?”
王一本来一开始是想拒绝的,但是没料到今天会突然遇到华通这样一个变数,对方不仅跟王成华事件有关联,最厉害的是能够令这样一位武道宗师为其效力,其背后的宗家势力确实不可小觑。
今天对方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但被自己小小的教训了一下,保不齐对方还有其他底牌和后手。
自己虽然不惧,但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对方真要玩阴的,自己也可能防不胜防。闹到最后如果自己忍不住掀了桌子,也必定为世俗所不容。
这周永元也算蜀都的坐地虎之一,跟他好好打探一下情报,也能做到知己知彼,心中不慌。
想到这里,他已经有了主意,于是欣然同意了对方的邀请。ωωω.χΙυΜЬ.Cǒm
周永元大喜,连忙跑进办公室换了一声常服,然后开车载着王一往一处十分出名的夜市摊而去。
…………
就在王一他们奔赴夜宵地点的时候,此时坐在车内的秦钟越却是闭目凝神,眉头紧皱。右手不时传来的那一阵阵微微的刺痛,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心中掀起惊天巨浪。
自己原本是想给对方一个教训,好让对方心怀敬畏,不要外面胡言乱语,却不想终日打雁竟被雁啄了眼。
要知道自己习练“大力鹰爪功”已有六十年,一身功夫全在双手之上,而且这大力鹰爪功讲究拳势雄健,发力刚猛。自己从小到大更以特殊药水强壮手骨,并且早在十年之前就已经将功夫由内而外,练到骨髓。五指抓出,甚至能够抓碎鹅卵石。毫不夸张地说,就算王一的手是一根钢管,自己也能将手印印在那钢管之上。
但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自己甚至认为能够十拿九稳的年轻人,一捏之下,自己居然毫无抵抗力,就好像自己手里捏的不是人手。反而像是情况倒转,自己把手放进了一台液压机里。如今这阵阵刺痛,显然已经伤了手骨,实在是可怖可畏。
天生神力?还是功力精深?
秦钟越已经不敢再想下去了,因为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今天自己最后这无礼的举动,无疑是给宗家树立了一个强敌。而且最可怕是对方还如此年轻,背后指不定还站着一个更加恐怖的老怪物。
所以对于王一,秦钟越已经无形中将他的威胁等级调高到最高一级,到了不得不向家主汇报那一步。
他歪头看了一眼旁边坐着的恬静女孩,心里没来由地叹了一口气。作为宗家六房流落民间的骨血,五年前才被找回,认祖归宗。
没有人比他明白家主对自己死去的小儿子怀有多深的愧疚,不然也不会派自己去英国守护这个女孩五年,而这五年仅仅只是为了让这个女孩明白自己如何成为一名贵族。
如果这件事放到华国任何一个普通女孩身上,对于能够成为宗家的公主,估计都会觉得这是一件一步登天,成为了人上人的惊喜。但是对于身边这个女孩来说,她却没有任何应有的喜悦,只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无形的牢笼,想要逃离。所以才会在五年时间内,不断地挑衅家主的原则和底线。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点开始有点同情眼前的女孩,不过这种情绪只出现在一瞬之间,王一给予他的阴影更盛过所有不必要的情绪。消除所有在萌芽之中的威胁和隐患,比如王一,才是他此刻最该去做的事情。
车辆行驶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停在了蜀都市区内一座古朴宏大的庄园之外。四周树影徸徸,月色斑驳,显得清幽宁静。但是放眼一望,周边不远处又是繁华的都市景象。这庄园修在此处,简直是闹中取静,大隐于市的绝佳典范。
没有人能想象要在寸土寸金的蜀都市内,建造这样一座规模宏大的庄园需要怎样的财力和背景,可是对于宗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
秦钟越率先下了车,然后来到另一侧,拉开车门,微微弯了弯腰,恭敬地请女孩下车。
女孩咬了一下嘴唇,忍着胸口的起伏。低着头,没有去看任何人,只是沉默不语地下车,然后匆匆朝庄园内走去。
庄园内灯火通明,四周仍旧能够看到身穿职业服的下人行色匆匆地从庭院穿过,而最中间也是最华丽的那一栋建筑之内,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女孩笔直地朝着那个方向走去,走到门外,停顿了一下,才伸手推门,迈步走了进去。
房间内一个仆人都没有,所以显得十分空旷宁静,但里面却又灯火交织,亮如白昼,呈现出另一派的富丽堂皇。
一个身着丝袍睡衣的老人,正在正厅一张方桌前挥毫泼墨。
老人年约七十许,光头,须眉皆无,有一种凶悍和威严夹杂的诡异气质。但他却偏偏带着一副金边眼镜,将这股凶悍磨灭了不少,反衬托出几分儒雅。
老人书法已近尾声,写的是曹操的《龟虽寿》。大家最熟悉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就是出自这里。
只见他一手书法精准谨严,华滋遒劲,显然是仿的元代书法大家赵孟頫。但是转折之间,却又锋锐尽显,透出浓浓的杀伐之势,全然不像是一位老人心境能够写出来的作品。
女孩此时已经走到老人身后,一言不发地站立着。老人似乎已经感觉到了身后有人,但还是慢悠悠地继续书写着笔下的作品。
等到最后一笔写完,老人挺直身躯,将笔一搁,也不回头,只是低眉欣赏着笔下的作品。但是嘴里却慢悠悠吐出一句十分沙哑冷厉的话语:“既然回来了,就不用给我报道了,去祠堂跪着吧。”
女孩闻言,神色冷淡。转身,直接离开了这个让人压抑生闷的房间。
听着身后的动静,直至渐渐消失。老人锋利的眼神之中,突然泛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痛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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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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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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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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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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