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被几个年轻人如何的推搡,依然是紧紧的握着那装着破烂的袋子不肯撒手,或者那袋子里的东西就是这位老头最珍贵的财富。
哪怕是被一个穿着花衬衫,像个流氓一样的家伙给推倒在地,依旧是紧紧的抱着他的袋子。
几个地痞似乎还没有玩够,纷纷上前一把抢过老头的袋子,把里面的破罐破纸啥的全都倒在了老头的身上。
然而老头却好像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戏耍,一边被地痞推来推去,还在捡着那些破烂。
周围有路人看不下去了,大声的呵斥道:“你们太不像话了,这么欺负一个老头,还是人吗?”
花衬衫一甩他那高低不齐的头发,斜眉歪眼的看向那路人,肆无忌惮的说道:“你特么想管闲事是吧?
我身后新潮夜总会的老板就是我爸,道上的人都叫他番仔,你特么的是不是活腻了?”
一听到番仔这个名字,路人吓得就是一愣,随即便头也不回的跑开了。
林川喝了口糖水,就问正在煮糖水也是满脸愤怒的老板。
“老板,我是外地人,不太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那个人说的番仔很厉害吗?”
老板狠狠的削着手里的甘蔗,冷冷的说道:“他不是厉害,是坏,坏到骨子里,这个番仔原来就是渔民,
整天的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后来被一个深市来这里做建筑生意的老板看好,就收他做了保镖,之后老板在这里赚了钱,就拿钱给他开了家夜总会,
番仔当上夜总会的老板后,更是无恶不作,尤其是他的那个衰仔,整天的欺负人,比他的老爸都过分,
那个捡破烂的老头叫鹏叔,原来是在夜总会对面卖馄饨面的,他还有个十八岁的女儿,叫阿悦,生的很是漂亮,被那个衰仔阿佑看上后,便经常去骚扰,
还不让鹏叔做生意,把客人都赶走不说,这个阿佑还把阿悦给糟蹋了!”
说到这里,老板把砍刀重重的插在菜墩上,就好像插在阿佑的脑袋上一样。
他跟着说道:“这还不算,那个阿佑还把阿悦给带去夜总会,整天的陪客人,阿悦不做,就把鹏叔的店给砸了,还把鹏叔打了一顿,
现在鹏叔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在夜总会周围,就算是被打也不愿意离开,就想看看自己的女儿,特么的,简直是没阴德,
要怪就怪那个叫林川的大老板,买下了整个香花区,投资几十亿搞过海大桥,还雇佣了一个日本娘们在这里指手画脚,
如果这里不做商业开发,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变成可恶的富豪,也不会有像鹏叔这样的人被欺负!”
林川被说的也是满脸的苦笑。
什么地方都会有这样的几条臭鱼。
不过老板说的也很对,机遇面前,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只有够奸,够狠,够坏的人才能发财。
不同的是,有的人发财之后还懂得行善,但是有的人,那就是在找揍。
尤其是那个番仔父子。
因为这俩畜牲,他都被卖糖水的老板给骂了一顿。
想到这里,林川给了两毛钱的糖水钱,便径直的来到了那间夜总会的门口。
此时阿佑几个人发现对面的宵夜摊上,有几个年轻漂亮,身材超棒的美女,便像见了鱼腥的野猫一样围了过去。
周围得街坊来帮鹏叔捡起了地上的破烂。
鹏叔用坚强的眼神跟感激的目光,对大家道谢。
林川也掏出一百块钱给了鹏叔,惊的鹏叔急忙摆手拒绝道:“谢谢你好心人,非亲非故,这钱我不能要!”
可是林川却还是把钱塞进鹏叔的手里。
本想安慰鹏叔几句,但是再多的安慰在这个时候也显得苍白。
所以林川只是点了点头,便转身走向夜总会。
鹏叔还想挽留,街坊们都劝道:“拿着吧鹏叔,你今天是遇到好人了,别辜负人家的一片心意!”
“没错,好人有好报,那位老板真的是个大好人啊!”
“赶紧去吃点东西吧,离那些畜生远点!”
鹏叔再次谢过街坊,便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既是感谢林川的背影,也是遥望近在咫尺的夜总会。
此时的林川已经走进热闹的夜总会,正到处的看着。
要说这个时代的南方夜总会,也能受到很多国外潮流的影响,最主要的就是香岛娱乐业的影响。
流行歌曲,摇摆舞,沙发卡座霓虹灯,啤酒果盘加饮料,甚至都有了比较先进的dj师,把氛围掌握的特别好。
一群群的少男少女随着劲爆的音乐,欢快的舞动身体,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只是这里的服务并不是开放式的,座位自己找,想喝什么自己去吧台买,然后服务员会给你端到桌上。wWW.ΧìǔΜЬ.CǒΜ
唱歌是最受欢迎的项目,点一首歌曲5块钱,依旧是抢着唱。
舞台也布置的很好,还有专门的灯光师打灯光,就是没有大屏幕什么的,完全就是盲唱。
开放式的服务还包括,你可以叫陪酒小姐来陪你喝酒,跳舞,唱歌。
每个陪酒小姐都非常年轻漂亮,只是在她们的脸上,却看不到丝毫的开心。
出场的时候,还有一群抱着双臂,好似大侠一样的打手,死死的盯着她们。
就在这时,一个戴着眼镜的矮子,大声的叫嚣道:“吗的,我来是花钱开心的,不是看臭脸的,连摸都不让摸,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啊?”
林川随着喊叫声看去,就见那个低着头的姑娘,紧紧的拽着自己的短裙,看年纪都不过二十岁。
这时一个穿着西装的男经理出面解决。
他微笑的说道:“这位老板,实在是对不起,不过咱有话好说,你不用大喊大叫,影响客人的心情,你有啥要求可以对我说!”
眼镜男拽了拽脖子上的领带,很是嚣张的说道:“我就想找个让摸的娘们,否则来你这里玩什么?”
经理觉得这矮子,就是在无理取闹,便冷笑一声道:“对不起这位老板,我们这里可不提供这种服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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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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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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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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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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