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李逸>第507章 这是什么奇怪解释
  温斯罗普没有搞房地产的先天条件。

  温斯罗普的镇民大体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农场主、牧场主和马场主。

  这一类人,名下的土地都是100英亩打底。

  第二类是中产镇民,薪资收入和美国居民收入相差不大。

  这一类人,大多数都有房子,并且大概率没有换房子的打算。

  第三类人是最普通的镇民。

  这一类人大多数都是租房,并且几乎没有购买房子的欲望。

  美国不比国内。

  国内结婚生子的前提是有房有车。

  但美国可没有这种前提。

  很多美国家庭一辈子都租房住。

  李逸拍了拍江浩然的肩膀,说道:“温斯罗普有能力买房的人,早就在镇上或波士顿买了房子。”

  “没能力买房子的,他们大概率一辈子都不会买房子。”

  哈维接过话头:“如果是20年前,或许还有可能,但现在真的不行。”

  江浩然嬉笑道:“我也是随口一说。”

  “更何况,就算我想投资房地产,我父母和大哥也不会同意。”

  李逸眉梢一挑,问道:“浩然,你家里没有人做房地产生意?”

  江浩然摇着头,一脸正色道:“我爷爷严令禁止过。”

  “我大伯和父亲他们给我们定了规矩,有些生意坚决不能碰。”

  “来钱确实快,但也很容易干出缺德的事情。”

  闻言,李逸内心叹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

  这时,追云和闪电从空中飞下来,并朝着江浩然脚下扔了两只斑鸠。

  江浩然见状,高兴的提起两只肥硕的斑鸠。

  最近正值酿酒葡萄成熟的季节,追云和闪电每天都要去葡萄酒庄上空巡逻。

  只要有不长眼的海鸟、飞禽闯入,两只猛禽也不跟你废话,直接干你丫的。

  偏偏就有一些鸟类经受不住葡萄的诱惑,铤而走险,最后……

  就被江浩然提在手中。

  昨天吃晚饭时,江浩然听到有野斑鸠闯进庄园,顿时就嘴馋了。

  李逸也没有拦着。

  北美的斑鸠非常多。

  起初,北美是没有斑鸠的。

  后面逐渐引进了灰斑鸠和珠颈斑鸠。

  华国人对珠颈斑鸠应该比较熟悉。

  这种斑鸠在华国南方特别常见。

  李逸老家那边,珠颈斑鸠的土名字叫斑鸪雕。

  小时候,李逸就喜欢跟三位好兄弟去掏斑鸠窝,抓斑鸠。

  因为这玩意真的很美味。

  不论是炖着吃,还是烤着吃,都很好吃。

  可惜现如今,老家也很少看见斑鸠的身影。

  以前老家那边,老鹰、金雕、猫头鹰、斑鸠、喜鹊等等鸟类,真的随处可见。

  其他野生动物,例如狐狸、獐子、松鼠、穿山甲、野山羊等等,也时常可以看到。

  有时候,李逸真的可以理解为什么国家要出台法律保护这些动物。

  因为再不保护,就特么快要灭绝了。

  反观美国,美国人不吃斑鸠。

  灰斑鸠和珠颈斑鸠进入美国之后,仿佛就进入了天堂。

  李逸看着江浩然手中两只奄奄一息的大斑鸠,问道:“这两只斑鸠,你准备怎么吃?”

  江浩然思索片刻后说道:“本来想一只烤着吃,一只炖汤,可家里人太多了。”

  说话间,江浩然的目光就瞥到了在草地上散布的追云和闪电。

  李逸嘴角一抽。

  不够吃,你就直说呗。

  而且,江浩然也没有说错。

  家里这么多人,这么多宠物,两只斑鸠真的不够塞牙缝。

  李逸把追云和闪电叫到跟前,吩咐了几句之后,两只猛禽腾空而起。

  十分钟不到,两只猛禽带着4只肥硕斑鸠折返回来。

  江浩然兴奋地拿起四只大斑鸠,并夸赞道:“追云、闪电,干得漂亮。”

  六只斑鸠勉强够吃了。

  两只炖汤,四只烤制。

  李逸站起身,开始准备烧水处理斑鸠。

  有一说一。

  他已经忘了上一次吃斑鸠是什么时候了。

  大概是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吧。

  李逸和三位好兄弟放暑假,每天要么去掏鸟窝,要么去山上逮野鸡,要么去河里面摸虾抓鱼。

  那个时候,抓到一只斑鸠,摸小半桶螃蟹,就能开心一整天。

  太久没有吃斑鸠,李逸一时间忘了怎么下手。

  网上也没有靠谱的视频。

  不过问题也不大。

  斑鸠跟鸽子差不多。

  脆皮烤斑鸠,滋补斑鸠汤。

  秋高气爽的天气,李逸特别喜欢在别墅外面做饭。

  傍晚的时候,微风徐徐,再搭配晚霞与庄园美景,真的很舒适。

  土灶旁,江浩然玩笑道:“逸哥,每次看你做饭,我总感觉你非常适合去当厨师。”

  当厨师?

  算了吧。

  李逸摇了摇头。

  他的厨艺确实不错,但仅限于做一做家常菜。

  脆皮烤斑鸠的做法很简单。

  放血拔毛,去除内脏,腌制,放进烤箱。xǐυmь.℃òm

  时间一到,就可以吃了。

  看着色泽诱人的烤斑鸠,江浩然率先撕下一个斑鸠腿。

  “嘶……有点烫,味道很好,外酥里嫩。”

  安娜小朋友抱着李逸的大腿,蹦蹦跳跳的。

  “李逸叔叔,我也要吃,我也要吃。”

  李逸扯下另一只斑鸠腿,吹凉之后递到小丫头嘴边。

  小丫头张大嘴巴一口咬住。

  “好吃,好吃。”

  小丫头眯着大眼睛,开心的扭来扭去。

  哈维走过来,尝了一口后,评价道:“肉质老了一些,汁水还不错。”

  李逸不由得一笑。

  哈维这个评价,他很认同。

  所有的家禽、鸟类,年龄越小,肉质也就越嫩。

  尤其是母鸡、母鸭这些,下了蛋也会变得不好吃。

  一开始,李逸不理解。

  为什么没有下过蛋的母鸡更好吃。

  直到有一年,村里游神全村一起吃饭,李逸去厨房帮忙,一位老厨师反问了李逸一个问题。

  “你就说,你喜欢生育过的女人,还是没生育过的女人。”

  当时,李逸就愣住了。

  老厨师又接着说了一句话。

  “没下过蛋的母鸡,肉质更紧实,换成……”

  李逸当场石化。

  他总感觉那名老厨师在骗他。

  但他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以前老一辈人,可不会跟你讲科学。

  他们所有的知识点基本都来自归纳总结以及口口相传。

  他们可能说的不准确,却有一定的道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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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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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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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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