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燕立刻被吸引住了,急忙松开安全带,打开车门跑过去隔着橱窗观看。
“咱们去里面看,既然摆在这里,应该就能买!”曾凡拍拍薛燕肩膀。
店铺的墙面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吉他,几乎看不到其他的乐器,那架古筝是唯一的例外。
店里只有个和他们年龄差不多的女售货员,听到他们要看那架古筝,去后面请了老板出来接待。
老板是个顶着一头棕色自然卷头发的白人老头,一脸黑白夹杂的大胡子,看上去五六十岁的年纪,出来后向他们确认道:“那是一架别人抵押的旧琴,我不保证它现在的状态,售出后也没有任何质保,两千美元不还价,你们考虑好我就拿给你们看!”
“我们看下材质,如果材质没问题那就买了!”曾凡说道,看薛燕的表情,他已经决定要买了。
古筝又称秦筝,汉晋以前都是十二弦,唐代增为十三弦,明清增加到十五弦,民国年间又出现十六弦古筝。
其实二十一弦古筝的历史并不太长,是建国后一些乐器大师改良后的产物,他们统一了古筝形制,采用钢丝缠绕琴弦,大大的提升了古筝的音域,后续又有多位民乐大师开发出多种新式演奏技法,增强了古筝的音乐表现力,从而被称为“众乐之王”,有了“东方钢琴”的美誉。
市面上的古筝大部分都是国内乐器厂家的量产作品,这架古筝没有任何厂家标志,做工更显古朴厚重,老板双手托举看着都有些吃力。
放到柜台上后,曾凡双手搬起估计了一下重量,至少得八九十斤重,比薛燕那个国内带过来的重一倍还要多。
用手指轻轻敲击古筝侧板,咚咚声特别厚重,好像实心一样,厚度不会低,怪不得这么重。
薛燕伸出手指在琴弦上滑动一下,一连串悠扬的声音响起,连绵不绝真有种余音绕梁的感觉。
“它的音色真的很美,可惜我们这里没有人会演奏,不知道这位小姐能不能让我们见识一下它的魅力呢?”乐器店老板笑着问道。
“我也是初学者,水平有限,再说也没有带薄片,单靠手指没法弹奏!”薛燕不好意思的推脱道。
“老板,这架古筝我们买了,不知道有没有配套的盒子?”曾凡轻轻摸着筝上的木纹说道。
不仅有一个纯木结构的配套盒子,还包括了两个半米高的紫檀木支架,都是传统的榫卯结构制造,看材质和做工就知道应该出自同一个人。
如果在国内,光看这些材质和工艺,估计再贵几倍都会有人愿意买,可惜在这里明珠蒙尘,摆了两年多,竟然无人问津。
平白的捡个便宜,让曾凡有点不好意思,转身打量乐器店墙上的吉他,准备买上一把,算是变相补偿一下老板。
没想到老板不死心,又拿出来一个三十厘米见方的盒子,里面全是一些各式样的薄片,让薛燕自己选,合适的就赠送,就为了听一听现场的古筝演奏。
到了这个份上再推托有点说不过去,于是薛燕挑选了几个指套薄片戴在手上,准备弹奏一曲,老板把支架打开放在店铺中央的空地上,曾凡双手抱起古筝轻轻放上去摆正,女销售搬来一把椅子放在古筝前面。
薛燕学古筝的时间不过一年多,练习的次数也不是很多,真正熟练的曲子没几首,她可没有曾凡那种听过曲子就能在脑中自动转换成曲谱的能力,稍微试了试音后,闭上眼睛凝神几秒钟,手指挥舞,弹奏了一首比较有代表性的古筝曲目《渔舟唱晚》。
这首曲子不需要很高技巧,但想要将曲中那种夕阳映照万顷碧波,渔民悠然自得,渔船随波渐远的优美景象映现到听众脑中,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了,尤其是面对可能连曲名都没听过的老外,更是难上加难了。
好在他们也从没听过这种华国特色的曲子,这种另一种风格的曲调别具韵味,音乐的特点就是不分语言国界,好的曲子大家都能产生相同的感受。
一曲弹完,鼓掌声先从门口响起,从门外走进来白发老头,大声赞叹不已,然后又和店里人打招呼:“嗨,曾,好久不见,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我!”
“伦布朗先生,你好!见到你很高兴!”这老头是在克劳曼家里认识的,爱丽丝的钢琴家教,据说还是个很有名望的钢琴演奏家。
“老查理,恭喜你,这架华国琴终于找到了它的主人!”伦布朗又和店铺老板说话。
“你的耳朵真好使,这么远都能把你勾过来!”店铺老板查理不知道是夸奖还是讽刺。
伦布朗毫不在意查理的言外之意,转身又和薛燕打招呼:“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是伦布朗克洛兹,城市乐团的钢琴家,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认识你?”
“你好伦布朗先生,我是薛燕,来自华国的留学生,曾的同学,加州理工的学生!”薛燕站起身,礼貌的和这个白发老头握了握手。
“我听过这首曲目,你弹得很不错,欢迎你空闲的时候来我们乐团交流,曾,你如果愿意来,我们同样欢迎!”伦布朗笑着发出邀请。
“好的,有机会我们一定上门请教!”曾凡笑着敷衍道。
一面之缘的伦布朗热情的攀谈下,他们也不好意思马上付钱走人,在这家乐器店又停留了半个小时,才带着打包好的古筝离开。
出于对老板的补偿心理,曾凡又买了一把价值六千美元的马丁吉他,一起装进了凯雷德后备箱。
“本来捡个便宜,你还买把那么贵的吉他做什么?”上车后,薛燕不解的问。
“我不想白捡便宜,再说你的古筝搬来搬去不方便,都是弹拨乐器,你顺便学学吉他,在这里更好和同学们交流!”曾凡说道。
“我以为你给自己买的,原来又给我找活儿呀!”薛燕伸过胳膊打他一拳。
“咱们都不是专业乐手,平时能用几次?给你买的我就不能拿来用吗,还不是都一样!”曾凡不在乎的说道。
“当然不一样,送给我了,没有我的允许,你就不能用!”薛燕蛮不讲理的说道。
“行,那我就不用!”
遇到伦布朗这个老头也没有白耽误时间,打听到这里的奔驰专卖店地址,顺便去买车。
可能是受她爸爸的影响,薛燕对奔驰情有独钟,选了一辆有两对圆形大灯的双门轿跑,最高配置才五万多美元,算是帮他省了不少预算。
随后两人又在街上找了家餐馆吃了午饭,薛燕拉着曾凡逛街买了几套衣服,这次没有再让曾凡付款,全部刷的她的信用卡,最终由她老子薛敬仁买单。
一番消费后,曾凡午休的时间也快过去了,将古筝和吉他装进新车里面,他回学校,薛燕回农场,结束了今天的偶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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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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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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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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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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