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了,雪似是停了,寒风却瑟瑟吹着。
夜间,冰雪,最是难行。
韩佑原本可以乘坐马车,他不想。
出了城,韩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他想起一个作文。
爸爸书房的那盏灯,后来才知道,照亮的不是书房,而是全区人民。
现在他突然有些理解了,很多时候,很多事,很多人,走向、命运、生死,真的是押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胯下战马的马蹄下,不是宽阔的官道。”
韩佑仰天长叹:“后来才知道,是长垣万千百姓的生死线呐。”
江追和宫老师对视一眼,不知道韩佑在那胡咧咧什么。
韩佑挠了挠后脑勺,觉得不太通顺。
想了想,韩佑仰天长叹:“马上的病不是本少爷,后来才知道,是长垣百姓的未来?”
江追不解问道:“韩校尉你瞎嘟囔啥呢。”
“你懂个屁,这叫后来,后来才知道,自己以为的只是表象,明白吗?”
江追似懂非懂:“后来才知道,咸的,不一定是眼泪?”
韩佑:“…”
江追不太确定问道:“后来才知道,叫爹爹的,不一定是女儿?”
韩佑傻眼了:“这一套套的,你听谁说的?”
“雨绮姑娘啊。”
“雨绮?”
“前几日在食堂,我看她在那咯咯笑,我就偷听了一会,她就是这么说的。”
韩佑八卦起来:“她和谁说的?”
“两位少夫人。”
韩佑:“…”
韩大少爷顿时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套嗑这么熟呢,这俩娘们的破嘴啊,怎么什么都往外说。
三人三马,韩佑、阿追、宫老师,伏鱼象如果不耽搁的话,出山庄上官道,绕城自西向南,用不上半个时辰就会追上。
长垣是京城下县,实际上距离并不远,一百七十九里路。
骑马的话,即便是将马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天亮之前也会到达。
人分三六九等,马也是如此。
军中用的军马,如果是长途作战的话,一般骑乘的都是母马与骟马,而非公马。
公马虽然体格更加健壮高大,也容易服从纪律,不过没有雌马与骟马容易驯服控制,后两种马的情绪也在战场上更加稳定。
当然也有骑公马的,少,要么是无马可用了,要么是那种良驹特别听话的,军中很少有谁说就骑着公马出行作战。
少,不代表没有,屈指可数,韩百韧就是其中一个。
老韩就喜欢骑公马,驯马的方式也比较粗暴,直接撂倒,然后骑在马身上就是一顿揍,什么时候揍老实什么时候算。
韩佑骑的就是一匹公马,少有的脾气温顺,马老二送他的,名字叫黑风,韩佑嫌不好听,叫阿逵,因为这马身体是黑色的,鬓毛长的和有点像是胡子,大胡子,就插马腹两边挂俩板斧了。
按照正常情况下,如果优良的战马在地面平坦稍微柔软的地方狂奔,理论速度可以达到惊人的每小时五十公里,当然,是理论,这样的马有是有,也有不少,不过跑不了太久。
其实马和人是一样,如果不管不顾运动特别激烈,只求速度,坚持不了太长时间,受不了,不求速度的话,保持体力也会坚持的长久一些。
普通军马,在乎马力的话,不怕磨损的话,也就是每分钟三四十…不是,每小时二十到三十公里,能跑上五六个小时,也就是二百里地左右。
只走官道赶向长垣,实际距离也是二百里出头,天亮之前一定会到。
三人骑着马的速度并不快,不到半个时辰,陆百川、伏鱼象、姬鹰带着大队人马赶到了。
五十三人,还有五十名“军伍”,除了三十名南军杀才外,还有二十名杂兵,也就是那些科考舞弊的倒霉催们,风白也在。
韩佑倒不是真的指望这二十人能出什么力,别拖后腿就好了。
之所以叫上二十个读书人,韩佑有自己的考量。
名义上,一百个杂兵都属于仪刀营,虽然只是辅兵。
如果韩佑每次出事只用伏鱼象的手下的话,会授人以柄。
仪刀营又需要传承,需要挑选出一些真正可以传承下去的人,即便韩佑没对这一百人抱有期望,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有几个将来会文武双全的考生在仪刀卫效力。
众人汇合后,没有任何多余废话,韩佑一夹马腹,提了马速,五十余人在官道上策马狂奔。
值得一提的是,马上的二十名读书人包括风白在内,都骑过马,不过只有风白在内的三四个人算是精通骑术,可以骑快马。
山庄里的马大部分都是军马,人不行,没事,马行就可以。
战马都有着从众和跟随性,马速越来越快,军马都能跟得上,只要马上骑士保持住重心紧贴着马背不摔下来就好。
其实这也是韩佑第一次策马狂奔,平常出京入京很少骑的这么快。
马越快,风越冷,陆百川、伏鱼象二人骑术最好,单手抓住缰绳,另一只高举火把,火光忽明忽暗,猎猎作响。
这也是夜间策马狂奔必做之事,领头之人高举火把。
陆百川骑着马,距离韩佑最近,深怕后者出了什么闪失。
伏鱼象则是不时的回头大喊着。
“压低身姿,大腿莫要太过用力…”
“他娘的别猛地拉缰绳,失了蹄摔断骨头…”
“埋住脸吐气,不要迎风,莫要管马儿如何跑,抓住便好…”
“莫要学老子高声喊叫,马儿听到了会越跑越快…”
在此之前,辅兵营并没有进行过任何骑术方面的训练,光踢球了,除了风白外,其他十九人骑的像模像样,骑术算不得好,有些狼狈,却能骑。
韩佑不时回头望去,极为诧异。
二十人,过半的人还算沉着冷静,也难怪能被伏鱼象挑选出来。
疾驰了快一个时辰,马儿的喘息越来越粗重,鼻孔喷出了白色的气团。
陆百川吼了一声,将火把交给江追。
军中就是如此,夜间疾驰姓马,不可一人一直举着火把,手臂酸痛久了会失手。
除此之外,领头的马也受到过这样的训练。
马儿天生畏惧火焰,感受到热度,或是火把的火苗窜到了眼前,容易惊马。
江追接过火把时,伏鱼象也吼了一声,他也将火把递出去了,接火把的人是风白。
接替过后,换江追与风白二人跑在前头引路。
韩佑望着风白策马狂奔的背影,目光莫名。
“领跑”这种事,一般都是军中探马或是骑术过人者担任,尤其是在夜间,视线不及,稍有差池就会失蹄,极考验骑士骑术。
江追毕竟算是半个名门之后,家学渊源,属于是文不成武还行,能够领跑倒是无可厚非。
可这风白,明明是世家子,能够有这么好的骑术,着实令人意外。
还是那句话,“领跑”是骑术中的一种,但是一般人不会专门训练这种骑术,除非是军中悍将,至少也是校尉一级的,习惯性一马当先冲锋陷阵。
要么就是探马,骑术惊人。
一个世家子有着如此精湛的骑术,还懂“领跑”,说不通。
现在不是问的时候,能问韩佑也不会去问,他有更关心的事。
又骑了接近半个时辰,陆百川在队伍最后,大喊了几声,队伍已经越来越长了,六七个杂兵已经有点跟不上了。
要知道骑马不止是对技术的考验,对体力也是如此,长时间保持着平衡,还要随着战马起伏而略微调整身姿保持一致,加上夜间骑马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体力消耗很大。
韩佑大吼道:“到长垣还有多久?”
江追回头说道:“快到旬县驿站了。”
“到了驿站休息两刻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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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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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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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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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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