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西侧一处马场,规模不大,豢养的都是马家庄子的健马。
说是健马,实际上都是些战马,数量不多近百匹。
马场北侧是一排箭靶,一个骑在马上的骑士赤着膀子,持弓射箭。
在战马高速运动下,马上骑士眼疾手快,一支支利箭正中靶心,其中一支箭竟将靶心上长箭射断。
这种骑术,这种射术,即便在军中也极为罕见。
射空了箭囊,马上骑士侧身低腰抓起地上插着的长枪。
长枪非是木枪,而是镔铁大枪。
这镔铁枪沉重无比,被马上骑士抡的虎虎生风。
长而尖利使用灵便,枪刃可挑可刺,枪杆又可格挡,既能棒打也能投掷,步兵骑兵两相宜,有马无马都能干,因此也被称之为百兵之王。
军中很少有人用枪,要是步战拦马的话可用陌刀,而非长枪,只有一些马上将领喜长枪。
这镔铁大枪是有名儿的,叫做“游龙”,敢将武器命名为龙的,整个大周朝也只有头铁的马如龙了。
大枪或挥或挑,或刺或劈,足足小半个时辰,马如龙才翻身下马。
小半个时辰不是他的极限,而是胯下战马的极限。
将长枪插在地上,阳光洒在了马如龙古铜色的肌肤上,一身肌肉如同钢铸铁打。
微微有些卷曲的长发披散着,剑眉英挺,黑眸锐利,嘴唇削薄轻抿,五官轮廓极为立体,棱角分明,身材虽是高大却不显粗狂。
马如龙孑然独立站在马场中央,散发着一种傲视天地的气势。
轻声对气喘不已的战马低声呢喃了几句,马如龙哈哈大笑,拍了拍马眼,马儿迈着盛装舞步回到了马厩之中。
一穿着华服的老者眉眼带笑漫步走来,正是马如龙大哥马如风。
马如风喜欢看自家二弟练武,见了二弟英姿,便能想到少年时在草原上的情形,想起草原好儿郎如同雄鹰一般驰骋天地。
“大哥。”
马如龙接过下人送来的汗巾,胡乱擦了擦脸,呲牙一笑:“比试一番?”
马如风笑骂道:“你这混人,莫说比试,便是上了战马我这老骨头怕是都要没了半条命。”
“大哥你说话越来越像汉人了,不直爽,你年岁大,马上功夫可没落下。”
马如风哈哈大笑,望着铁枪,笑声慢慢止住,提起了正事。
“申屠罡这宰辅,是周家天子任的,既是看重此人刚正,亦是想要利用他压制我马家,如今申屠罡欲打压咱们,背后,怕不是周家天子指使。”
马如龙摇了摇头:“周恪收了宝马,还让文武夸奖了几句,不像是要刁难咱们啊,会不会是申屠罡那老狗忍不住了。”
“若无周家天子授意,那申屠罡岂会准备发难?”
“我倒是觉得应该那老狗一人谋划,大哥你想啊,那老狗如冢中枯骨一般,再不动手的话,死不瞑目,再者说,我了解那周恪,此人行事磊落,更是不做委曲求全之事,要是想除掉咱们马家,也就不会收下宝马了。”
马如风摇了摇头,苦笑道:“当年军中的周将军行事磊落不假,从不委曲求全,可你别忘了,他如今是天子,是皇帝。”
“那你觉着咱们应该怎么应对?”
“不如你回北地,京中留下大哥一人就好,若是出了岔子…”
“不!”马如龙极为坚定说道:“要回也是大哥你回去,我要是走了,反而会引起周恪猜疑。”
“倒是如此,那便在观望一阵,从长计议吧。”
说完后,马如风从下人手里接过披风丢给了自家老二,眼神中满是宠溺。
世人皆知马家家主是老二马如龙,老大马如风更像是个大管家之类的角色。
实则外人不知,兄弟二人更像是父子,单单是年纪就相差了二十五岁,马如风正好六十,马如龙三十五。
马家家大业大,自然不可能就两个嫡系子弟,原本二人还有兄弟三人姐妹五人,加上马如风马如龙二人,兄弟姐妹一共十人。
当年周老板刺杀前朝天子失败,在带着兵马前去京中“支持”前朝大台子之前,还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干掉马家。
周老板知道,马家是前朝昏君的铁杆支持者,不除马家,就算改朝换代马家也是个不稳定因素。
事实也是如此,前朝天子连下圣旨让各地兵马勤王,除了突然蹦出来反向操作的韩百韧外,也只有马家马如龙准备带着精锐骑卒赶来京中。
只不过周老板快人一步,提前派了一支精锐去北地阻拦马家兵马,这一支兵马领军的人是周老板当年军中的副帅,此人极为悍勇,抱着必死的决心直捣黄龙杀到了马家祖宅。
这一战,周老板的手下全军覆没,而马家也差点被绝了根,核心子弟中,马家除了马如风和马如龙之外,其他兄弟姐妹全挂了,就如风如龙兄弟二人活了下来。
马如龙本想着带人来京中宰了周恪报仇,谁知周老板竟然毫无阻碍的入京了,走了个形势让前朝大台子乐呵两天后露出獠牙火速登基。
等马如龙带着人赶到京中的时候,周老板都加冕为帝了,马如龙也只能强忍着愤怒道了一声“恭喜”,装作不知道自家亲族是被周恪的人干掉的。
周老板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差点将马家灭了,当了皇帝,真要是不计后果的硬碰硬,马家肯定要完蛋。
为了博取周老板信任,马家兄弟二人也就在京中落脚了,一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看我几分像从前的模样,反正就是各种表忠心。
只不过马家兄弟与周老板心里都知道,对方早晚要搞事。
也正是因为如此,马如风改变了马家的“行事风格”,不再招兵买马,而是专心“养马”并交好关外部落,越是如此,周老板就越不敢轻易动他们。
兄弟二人漫步在庄子中,思索到底是天子要动手,还是申屠罡未经天子授意。
探讨了一会,马如风说道:“近些时日,让庄子里的人安分一些,其他亲族陆续回北地吧。”
“好,只是…”
马如龙犹豫了一下:“封侯侄儿性子乖张,抽了空你可要好好教导教导,往日也就算了,在京中冲撞了谁,对方都要给咱们兄弟二人一些颜面,现在申屠罡要动手,莫要让他在封侯侄儿的身上寻了可乘之机。”
马如风无声的叹了口气,不是他溺爱,而是其他孩子都死光了,就剩下这么一个操蛋玩意,不溺爱咋整,重新练小号来不及不说,自己这硬件条件也硬不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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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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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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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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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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