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雨落在树干上“噗噗噗”的闷响声络绎不绝。琇書蛧
“停止放箭。”康铎说。
箭雨骤停。
“杀。”康铎拔出刀,冲了进去。
部下们忙跟着冲了过来,与叛军在林间近身鏖战。
吴勉和部下们都手脚无力,打不过也跑不动。
康铎的人却越战越勇,把半年来的憋屈和愤怒都化作了战斗力。
惨叫声四起,叛军又倒下不少。
吴勉一看实在是抵挡不住,丢下死伤的同伴慌忙朝林间深处逃了。
康铎知道这里自己不如敌人那样对这里熟悉,再往山林深处追击,容易被伏击。
他朗声说:“不要再追,打扫战场。”
他站在树林边缘,用冷冷的目光扫了一圈。
握着刀的手在不住地颤抖,那是肌肉还处在兴奋的状态,抑或是积压已久的焦虑终于在这一刻释放。
这最后的机会,他把握住了!!
血腥味和着松林潮湿的气味刺激着鼻腔。
这是杀戮的气味。
他曾经很害怕这个味道,如今却觉得它比任何食物,香粉的味道都要让人兴奋。
这才是真正男人,真正的武将应该崇尚的气味。
难怪父亲一生都在征战,不愿久留在家中的温柔乡中,最后还死在了战场上。
有人问康铎:“大人,请问俘虏如何处置?”
那些俘虏大叫:“我们投降。”
“我们都是百姓,都是被吴勉逼着造反的。”
康铎冷冷望着他们:“从去年到如今,朝廷和本官招降数次。你们若有悔意早就投降了。”
俘虏惊恐地尖叫:“大明的军法,不杀降。不杀降!”
康铎对士兵说:“众将听令。”
士兵们齐声回答:“在。”
康铎:“我们今日,没有俘虏。”
把这些人关起来浪费粮食,放了随时会反。
杀了最干净。
士兵们喝了一声:“是。”
俘虏们挣扎着想要爬走,被一刀一个穿胸而过,解决了。
惨叫声四起,鲜血飞溅到树干上,那血腥味更浓烈了。
那个去买盐的亲兵竟然还没有死,大口喘着气吐血,瞪着康铎。
康铎低头望着他:“我知道你不肯咽气,是因为你想不明白,为什么你没看出带你去买盐的茶客和游商是我的人假扮的。因为,他们一个是军中文吏,一个是火头兵,手上自然没有被刀剑磨出来的老茧。”
亲兵瞪大了眼睛,嘴唇翕动,却说不出话来。
康铎点头:“是了,是了。你一定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隔那么远,我们还能追上来。”
他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盐,任它从指尖洒落在亲兵身上,笑了笑:“不是这个盐的问题,而是为你搜身的那个卫兵手上抹了泡过特殊香料的水,他把香料擦在你衣服上和裤子上。我们特地不跟那么紧,是因为怕被你发现,前功尽弃。等你走远了后,才让猎狗循着气味带着我们来追你。你挺聪明,还特地从溪水里淌过去。不过,那气味对猎狗而言太浓烈,你的掩饰并没有什么作用。我们特地挑了这个干燥的晴天,果然效果很不错。猎狗一路没有任何犹豫一路追着你而来。”
亲兵忽然不动了,原来已经瞪大了双眼死了。
康铎叹息:“你已经很聪明了,层层设防,只可惜那个人比你聪明得多。你能想到的,他早就想到了。你想不到的,他也能想到。你压根就没有赢的可能。”
吴勉战败后,退往天府洞一带的丛林中休整,继续与朝廷的军队对抗。
康铎勉强算是赢了,立刻叫人快马加鞭给老朱送信报捷:“禀报皇上,我军大胜,叛首吴勉领少量残余远遁,大势已定。百姓苦叛军已久,皇上仁慈。臣恳请休兵止戈,让百姓休养生息。”
其实他这个意思就是平叛大军消耗太大,剩下的叛军,当地守将已经能对付了。
老朱早就觉得这个平叛战拖太久,实在是费银子,便立刻下旨夸奖康铎,叫他即刻领兵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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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一年,春去秋来,日子过得飞快。
那日,朱樉跟邓知秋去城外面的树林子射兔子。
夏末秋初正是秦地最舒适的季节,暑气尽消,凉风习习。
兔子又大又肥,满地跑。
朱樉一连射中七八个。
邓知秋也射中了两个,高兴得不得了,靠在朱樉怀里:“啊,没人管的日子真舒服。”
朱樉笑:“我说了吧,到了这里,我们就是王。”
远处出现了一只小鹿的头,身子没在有大半个人高的枯草里。
朱樉朝那小鹿拉开了弓。
邓知秋小声对朱樉说:“帮我抓只活的来养在王府里。”
“容易。”朱樉笑了笑,垂下了箭头。对手下摆手示意包围小鹿。
远处传来鹿鸣声,是母鹿在唤小鹿回去。
小鹿蹦蹦跳跳地走了。
朱樉兴奋起来:“看来有鹿群,追过去。”
侍卫头领忙说:“殿下,再往北就是蒙古人的地界了,而且都是一马平川,容易追击。”
朱樉骂道:“瞧瞧你们这些怂包。我堂堂大明,在自己地界上打猎,还畏首畏尾,怕什么蒙古人。本王今儿还偏要去了。”
他一夹马肚子就跑了出去。
邓知秋也大笑着,跟着跑了出去。
那头小鹿好像是故意逗引他们,在前面蹦蹦跳跳,走走停停。
朱樉越追越不甘心,离城墙越来越远。
邓知秋都害怕了,说:“要不算了,回去吧。”
朱樉说:“别怕,都到了这里了。”
他用腿夹住马肚子,然后松了缰绳立在马上,搭箭张弓,瞄准了那头小鹿。
那小鹿却忽然往草丛里一蹲,不见了。
朱樉忙放下弓,一勒缰绳,马儿停了。
周围安静得很,哪里有鹿群。
侍卫头领说:“不好,有埋伏。”
朱樉和邓知秋忙调转马头正要走。
一圈士兵忽然从比人还高的草丛里站起来,把他们团团围住,对着他们拉满了弓。
朱樉的侍卫们忙把他们两个护在中间。
朱樉拔出刀:“不要怕,众位随本王一路砍杀出去。”
“我劝秦王还是不要乱动得好。”一人冷冷说着骑着马慢悠悠从旁边的石头后面踱了出来,“你跑得过,你这个娇滴滴的侧王妃可跑不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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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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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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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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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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