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召唤梁山好汉张富>第674章 高宠枪挑拒马
  所以,提前在南阳郡的东北方向布置防线,是非常有必要的。省的以后某天会被南下的曹操两面夹击,陷入被动之地。

  这也是徐庶自去年年底归顺蜀国以来,一直在致力筹划安排的工作。如今,这座人工建造的防线已经起到了作用。让前来攻打新野的夏侯惇等人,愁眉紧皱,不知道该如何破敌。

  夏侯惇本来是抱着马到成功的心气率兵进攻新野呢——不仅仅是他,曹魏阵营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心理。毕竟他们刚刚消灭了一个诸侯,举国士气大振!

  但在夏侯惇来到边境处,看到蜀国修建的人工防御屏障后,越看越觉得心里没底气了,便忍不住问道:“孝先啊,我们若强攻营寨,你觉得需要多少天才能攻破?”

  毛阶作为此时夏侯惇阵中的智力担当,也是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如果快则半个月吧,如果慢的话,可能要一个月甚至数个月更久了……”

  毛阶说完后,又赶紧解释了一句:“吾观蜀军的营寨,寨前拒马、鹿角无数,寨内还有数做箭搂刚好可以进行扫射。而且,还不知道蜀军的守将是何人,所以我也说不准。”

  夏侯惇叹了口气:“那这速度也太慢了,陛下那边估摸着已经到新野了,我们现在还被拦在南阳郡外。照这样下去,不是我们两面夹击,反而被蜀国给逐个击破了!”

  然后继续询问道:“那我们是否可以兵分两路,一路正面佯攻,一路从这山间小路走过去……”夏侯惇话音未落,毛阶就打断他:“大将军不可,南阳毕竟是蜀国地盘,我们的人对此处路况不熟,如果蜀军也在山路后面埋伏,我军岂不是白白送命了嘛!”琇書蛧

  “唉,好吧!”夏侯惇有一个巨大的优点,那就是虚心听从别人的意见,即使是身份、官职不如自己的人。这也是曹家、夏侯家这两个曹操本家宗亲中,最难能可贵的一点。这也是夏侯惇没什么硬战绩,却能稳居曹魏武将第一人的原因之一!

  “大将军,要不我们就打过去吧!末将肯当先锋,愿意率军进攻敌方营寨!”这次说话的是高宠,起初他一直听从夏侯惇和毛阶的对话,没有插嘴。但如今听到没路可绕,只能硬打,他便站了出来,主动请缨。

  “好,绕不过去,我们就打过去!高将军的勇猛,我等可是见识过,明日就以你为先锋,主动进攻!今日天色已晚,我们先回去吧……”夏侯惇一边感叹,一边和众人驾马回到大营内。

  第二日一大早,夏侯惇就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最先出场的就是近年来大放光彩的高宠!高宠作为曹魏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每次出场都是有硬战绩!

  第一次是在仲国奇袭许都时,临危受命,以一己之力击杀乐就、击退张辽和吕玲珊的联手,成功击退仲国的进攻。第二次就是在前不久的汝南之战里,身先士卒,破开城门,并且斩杀了袁术的大将纪灵。

  所以,高宠的实力有目共睹,夏侯惇也是放心让他来打头一仗!

  此刻,高宠骑着他的爱马青鬃马,手提錾金虎头枪,直向着蜀军营寨奔来!而在他身后,跟着乌泱泱一片魏军,一起叫喊着杀了过来!

  在蜀军营寨内,专门搭了一座高台,是用于主将纵观全局,指挥用的!徐庶就站在高台上,手拿令旗,沉着冷静地下令:“全军勿急,待敌军来到寨前,开始填坑破坏拒马时,在进行射击!”

  拒马,是古代作战中使用的一种能移动的障碍物,系以木材做成人字架,将枪头穿在横木上;也有的可能会为了节省辎重,也有将木头削尖,使枪尖向外,设于要害处,故名拒马枪。

  在使用时,把其中一支枪插入地面,用铁链把几支拒马枪相互连接在一起,就可以阻挡敌人的攻击。在修筑临时防御阵地时,不仅设置简便迅速,而且有很强的防御能力。

  野战时,多用在防御一方,作为构筑阵地时的辅助设施来使用。主要用以防御骑兵突击、和在守城时延缓步兵前进,在步兵清理拒马时,防守一方的弓箭手就可以尽情扫射。所以,拒马一般也和箭塔、箭搂搭配使用,效果更佳。

  蜀军营寨外,密密麻麻布置了差不多二十几个拒马,做足了防御准备!

  可高宠已经快到拒马前,他却不减速。而且仗着自己马匹够好,直接一跃跳过了陷马坑。转眼间,已经纵马来到拒马前,只见他长枪下压,直接戳在了拒马底部,然后嘴里大喝一声:“起!”

  全身用力,竟然硬生生将这支有数根实心圆木、加上数只短枪搭建的拒马给挑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拒马为了更好固定在地上,往往都会有一支或者多支枪插在地面深。当初蜀军布置的时候,都是先挖坑,插入长枪,再埋土这样的形式。

  可没想到眼前的高宠,竟然直接将重达一二百斤且埋在地里的拒马给跳了起来!

  这还不算完,高宠挑起来之后再次大喝一声:“给我走!”然后抡了半圆,将这支拒马砸到了营寨内,瞬间就有几名蜀军被砸死。

  这一幕可是看呆了众人,高宠身后的魏军先是吃惊,甚至都忘记了前进的脚步,然后才爆发出热烈的呐喊声:“高将军厉害!”“将军天神下凡啊!”“将军西楚霸王在世,神力无双……”

  有了高宠的壮举,魏军这边士气已经上涨到极致!所有将士都嗷嗷叫喊着跟在高宠身后冲了过来……

  反倒是蜀军这边就有些沉默了,他们打死也想不到,自己布置的拒马,竟然被敌将一人给挑了起来,还扔进了营寨,砸死了己方数人,这找谁说理去?

  还好徐庶反应快,最先冷静下来,大声呼喊:“放箭,给我放箭!”

  蜀军这才箭如雨下,试图阻止高宠前进的步伐,可区区箭雨,就能挡住高宠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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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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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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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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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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