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惇进入汝南城中后,长舒一口气,仰天大笑:“哈哈哈,幸好没有辜负陛下厚望,攻破了汝南。这下我倒想看看,袁术这老小子,现在还能怎样猖狂!”程昱也是心情大好,在一旁笑着说:“我估计,袁术早就跑了……”
一语成谶,还真被程昱给说中了!
过了一会儿,曹洪纵马来到夏侯惇面前,刚翻身下马,夏侯惇就率先问到:“子廉,怎么样了,可否抓住了袁术!”
曹洪摇了摇头:“回大将军,城破之时,我就领着十几骑飞奔到袁术的皇宫内。可当我到达那里之时,袁术已经跑了,我在皇宫中找寻一遍,只抓到了袁术的一些妃子和几个儿女。”
夏侯惇闻言,摇了摇头,心里略有失望,转而说起了袁术的‘光辉历史’:“唉,多年不见,这袁术逃跑水平倒是一点没落下呀!数年前,我们在封丘击败袁术时,这老小子就跑得飞快,一路从封丘跑到宁陵,又从宁陵跑到了寿春。这才算他命大,逃过一劫。”
“可没想到,他倒好,在拿下扬州后,转身就称了帝王,还和吕布狼狈为奸,这不是找死嘛?前年攻破寿春,袁术又逃到了汝南;现在我们拿下了汝南,袁术竟然又跑了!我看啊,他也别当什么皇帝了,就叫袁跑跑算了!”
夏侯惇是气的不行,越说越气愤,把袁术这么些年都骂了一遍。骂了半天,才停了下来。
这时,终于能插上话的曹洪继续说道:“据袁术皇宫内的太监说道,除了袁术之外,还有他的大儿子,也就是那个什么太子袁燿、太子府吕玲珊都不在城内。哦,对了,袁术的皇后,冯氏倒是没跑了,还在皇宫内。现在我将他们全部集中在宫里,派人严加看守。”
夏侯惇听着这个名字比较耳熟,张口问道:“吕玲珊?就是吕布的女儿吗?”“没错,就是吕布的女儿。”“那我估计袁术应该是向南逃跑,想要到荆州找吕布去了!”夏侯惇立刻猜出来。
“这样,子廉,你辛苦跑一趟,带上些骑兵,向南追逐袁术,袁术拖家带口,肯定跑不远,一定要在袁术逃到荆州之前,活捉他!”曹洪抱拳:“末将领命!”说罢就翻身上马,带人追去了。
这时,高宠也走了过来,对着夏侯惇行礼道:“大将军,仲国骠骑将军纪灵被我一枪捅死,征北将军张辽、尚书令陈宫两人被活捉。其余大小官员,抓到数百人。俘虏仲军将士一千五余人……”
“好啊,除了跑掉一个袁术之外,其余可真是收获满满。”夏侯惇拍手叫好。转而继续道:“这纪灵可是袁术手下难得的猛将,当年的匡亭之战,要不是他舍命护着袁术,袁术也不会逃出生天。如今这么一员猛将为了袁术战死,实在是不值得啊!”
纪灵身为仲国的骠骑将军,这位袁术手下最为忠心、最厉害的将领到最后也还是死了,他死在了高宠的枪下,也算是没辱没了名声。同时,这也宣告着袁术的原班人马已经全部战死。(吕布杨素的人其实不归袁术管)
夏侯惇感叹完之后,对着身边的人吩咐道:“纪灵没有像袁术一样跑路,倒也是个英雄,给他厚葬了吧,若其家中老小尚在汝南,好生待之!”“是!”
这也是夏侯惇的人格魅力,俭朴克己,赏罚分明。对于敌将尚且如此,更何况自己军中之人呢?要不然,夏侯惇也不可能是曹操最信任的将军,更不可能如戏称的那般“打仗没赢过,升官没停过”!
“那将军,这张辽和陈宫又该当如何处置?”高宠又问道。夏侯惇略加思考一下,说:“好生照看着,待到许都,由陛下发落吧。”
这陈宫可是曹操曾经的‘救命恩人’,也是曹操最艰难那段时间的陪伴者,和曹操之间的感情不是常人能比拟的,曹操肯定也希望陈宫能为大魏国效力。
至于张辽,现在的张辽可还没有后世的封神之战‘威震逍遥津’呢,自然名头也不太响。不过,奇袭许都那一战也让他初露锋芒,夏侯惇也知道他是个将才,不仅武艺高强,还善于统兵。ωωω.χΙυΜЬ.Cǒm
至于这种老相好、或者将才,都好生看着,送到许都让曹操处置,总是没有错的。夏侯惇非常懂这些,所以安排的也是妥妥的。
高宠下去后,夏侯惇和程昱一起来到了皇宫内。正如曹洪之前说得那样,他已经将皇宫内袁术所有的皇亲国戚都聚在一个屋内了。
如今这里面,大多数都是袁术的妃子,以及子女,最大的不过十七八岁,正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最小的还有两三岁的,由娘亲抱着嗷嗷大哭呢。
夏侯惇的目光被最后方一人所吸引,此人身着服饰和其他人都不同,还戴着凤冠。很明显,她就是袁术的皇后,冯氏了!
冯氏虽然是皇后,也见过不少大场面,但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可确实不舒服,她眼神闪躲,低着头,不敢看夏侯惇。
夏侯惇来到她面前:“抬起头来!”冯氏这才缓缓抬起头,冯氏今年刚过三十,虽然不再年轻,但面容秀丽,肤白似雪,一颦一笑间有一股成熟女性的魅力。
夏侯惇看了一会儿,笑道:“好好好,果真有几番姿色,陛下一定会喜欢的!”
听到此言的冯氏不仅没有恐惧,反而是松了口气,她心想:这下不仅能保住性命了,若将曹操伺候舒服了,自己说不定还能封赏个妃子呢。在强大的魏国做妃子,可要比仲国的皇后强!
听上去很是唏嘘,不过在乱世之中,人人难以自保。这些有姿色的美人,自然是要凭借着自己的长处,过上好日子,也没有什么错。
人和人性格品行不一样,但大家都只是想活着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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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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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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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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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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