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喇叭声后,沈妈妈还对丈夫说道:“我听错了吧?怎么觉得是咱们家门口传来的喇叭声。”
中午,就夫妻俩吃饭。
年轻一辈都有工作,没空回家吃饭。
老人家这两天探亲去了。Χiυmъ.cοΜ
沈爸爸说道:“没有听到狗叫,应该不是我们家的,可能隔壁家的儿子又带女朋友回来了吧。”
“咱们儿子什么时候能带个女朋友回来。”
沈妈妈叹着气。
女儿都嫁了,儿子还没有女朋友。
“咱们儿子不着急,你急什么,儿子还年轻呢。”
很快,外面响起了开门声。
听到开门声,夫妻俩对视一眼。
随即,沈妈妈放下了碗筷,起身走出屋外去。
看到自家养的大狗,冲向院子大门口,摇头摆尾的。
“老沈,是晓君回来了。”
沈妈妈看到女儿的车子,开心地扭头冲丈夫叫一声,然后她走下台阶,又走了十几步才停下来,等到保镖停了车,她走到车后座。
车门一开,首先看到的是女婿,沈妈妈笑得更欢,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线,见牙不见眼了。
“妈。”
苏南下车,嘴甜地叫了一声妈。
随即回身想扶爱妻下车,发现沈晓君从另一边下了车。
沈晓君下车时还帮忙拿了东西。
“苏南,你来了,吃过饭了吗?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回来。”
沈妈妈笑着问,视线往女婿身后扫了扫,发现女儿从另一边下车。
她热情地招呼着女婿进屋。
“我刚下班,晓君想回来吃饭,我们俩就直接回来了。妈,煲有我们俩的饭吗?”
苏南边与丈母娘一起进屋,边问着丈母娘。
“妈。”
沈晓君叫了母亲一声。
两名保镖也跟着下车。
沈爸爸从屋里迎出来,招呼着大家进屋。
沈妈妈笑道:“我每餐都会多放几抓米煲饭,就是怕你们谁突然回来没有饭吃,家里养了几十只鸡鸭,也不用担心剩了饭。”
“妈养那么多鸡鸭呀。”
苏南笑道:“养在哪里?”
“晓君大伯承包了几个荔枝园,我们几家买的鸡鸭都放在她大伯的荔枝园里养着,过年吃,这可是真正的走地鸡,过年时给你们抓几个回家杀了吃。”
沈妈妈虽说是包租婆,一个月的租金,都破六位数的。
却又保留着以前的生活习惯。
每年都会抓几十只鸡回来养着,过年吃,还要走亲戚。
“走地鸡好吃呀,那我有口福了。”
苏南笑哈哈的。
一点也不嫌弃丈母娘过年只给他几只走地鸡。
“过段时间再去抓一批鸡回来养着,等晓君坐月子吃,村子里的女人坐月子,每天都要杀一只鸡的。”
沈晓君:“……妈,一天一只鸡,我哪能吃得完,我吃鸡吃到怕了。”
家里杀鸡,她只吃鸡腿以及鸡中翅,其他都不要了。
“你们现在年轻人坐月子,不缺营养,妈以前呀,坐月子,一个月里也就能吃上几只鸡,哪像你们这么幸福。你又买那么多东西回来,都说了,不要买不要买,浪费钱,我和你爸都吃不完。”
沈妈妈斥着女儿买那么多东西。
手却伸过去,从女儿手上拿过东西,担心累着女儿了。
进了屋,沈爸爸忙进厨房拿了几副碗筷出来。
两名保镖跟着一起吃饭。
深知沈家人没有架子,不讲究那么多规矩,保镖们也是习惯的了,他们要是不坐在一起吃饭,南少的老丈人还会生气。
“妈,有粥吗?我想吃白粥。”
沈晓君看到餐桌上有母亲自己腌的咸菜,边坐下来边问着母亲,“我想吃粥,想吃咸菜,格外的想。”
在婆家,她是吃不到这些的。
营养师不会让她吃咸菜。
婆婆也说要少吃腌制的东西。
娘家送过去的东西,从来都不敢放自家腌制的东西。
“粥是早上煲的,你想吃,妈去热上一热。”
沈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看了女婿两眼。
女儿嫁的是豪门,女婿是很好,沈妈妈还是担心女婿不喜欢。
她知道女儿在婆家的每天三餐,都是由营养师安排的。
吃的都是山珍海味。
就算女儿在书店上班,很多时候都不用她自己做饭了,女婿会让人送饭菜过去,或者亲家安排人送过去。
苏南知道丈母娘想什么,他笑道:“妈,别说晓君想吃白粥配咸菜了,我也想,这天气热,都不想吃饭,就想吃粥。”
“那我去热一热,早上煲的,也还能吃。你们不提前打电话回来,早说,妈就重新煲新鲜粥给你们吃了。”
沈妈妈边说着边进厨房里热粥。
沈家大厅有空调,不过老两口一般不会开空调,都是开风扇的。
苏南一来,沈爸爸就赶紧去关上门窗,然后开了大厅的空调。
沈妈妈热好了粥,连煲一起端出来,让女儿女婿想吃多少碗,自己盛。
沈晓君一向胃口好,怀孕后,更是能吃能睡的。
她连吃了两碗粥,还想再吃第三碗的,沈妈妈说她:“晓君,你别撑着了,一会儿又得难受。”
“好吧,不吃了,我再吃点咸菜,妈,你腌的咸菜很好吃。”
“偶尔吃吃就好,别吃那么多。”
沈妈妈说她,“让你家营养师知道了……”
沈妈妈没有再说下去。
营养师要是知道少奶奶不按她安排的食谱吃饭,而是吃咸菜配白粥,肯定会念叨的,还会在苏太太面前念叨。
苏太太算得上是开明的家长,不管苏南喜欢谁,只要儿子喜欢,都同意婚事。
对沈晓君这个儿媳妇也很满意。
只是很多生活习惯不一样,沈晓君不敢要求婆婆迁就她,都是她去迁就婆婆,时间长了,沈晓君便觉得自己不如好友那样自在了。
以前她还能自我安慰她是怀孕之故。
现在好友也怀孕,战奶奶的态度代表整个战家的态度。
沈晓君才觉得自己始终都不如好友自在。
豪门媳妇是不好当呀。
她这样的豪门媳妇已经很好的了,其他人比她更没有自由。
听说很多嫁入豪门的女人,只能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抛头露面的。
想自己做点生意,开间店什么的,还要被婆家人指责,最后为了家庭和睦,不得不关店,死了做生意的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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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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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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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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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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