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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朱云飞李虎>第328章 愤怒的贝子尚善
  随着傅青主轻骑冲阵,生擒马鸣佩而回。

  西门外的战斗,很快便宣告结束。

  清军一千五百骑兵,尽数被杀,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战斗结束,朱云飞立即对集结的陈德吩咐道。

  “玄甲骑军分头支援各城,告诉军主将,来犯之敌,尽数斩杀,砍下人头,在开封城下,筑造京观。”

  接到军令的陈德,立即率军分头并进,驰援各城的战事。

  回到大帐的朱云飞,对曹明吩咐道。

  “传令各军主将,明早向城头喊话,凡是主动投降者,不但免死,还可以官复原职。”

  “反抗者,破城之后,人头落地。”

  曹明拱手应道:“卑职遵命。”

  “青主,了不起啊,万军之中,生擒敌将而归,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对于傅山刚才的表现,朱云飞毫不吝啬的大为赞赏。

  “微末之功,不足挂齿。”傅山拱手一拜,表情没有丝毫的波动。

  “居功不自傲,很好,哈哈哈……”

  朱云飞开怀大笑一声,吩咐沈寿峣道。

  “给青主拿一坛地瓜烧,这是我赏赐他的。”

  “遵命。”

  沈寿峣恭敬的应道。

  刚才在营门前,沈寿峣也是亲眼目睹了傅山的风采,对于这个身穿朱衣道袍,一副高深莫测的傅山。

  沈寿峣之前还有些怀疑,他究竟有多厉害。

  但现在他是彻底服气了。

  “多谢大将军。”见到那一坛三斤装的地瓜烧酒,向来风轻云淡的傅青主,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波动。

  傅青主喜欢铸剑,剑法超群,更精通医术,有空便钻研道法儒学思想。

  他不好女色,亡妻多年前病逝后,他独自抚养儿子。

  但唯独好酒,因为他最崇拜之人,便是李白。

  李白好剑喜酒,受其影响的傅山,自然也是痴迷剑法和美酒。

  地瓜烧是朱云飞在济南府,安排酿酒的工匠,用地瓜烧酿造的烧酒。

  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如今地瓜烧的第一批烧酒,已经成功酿造了出来。

  虽然地瓜烧算不上什么好酒,但胜在甘醇,故朱云飞和傅山尝试过,都颇为喜欢。

  天亮之后,开封四门外的战斗结果,皆被上报到了朱云飞桌案前。

  清军突袭四门营地的六千骑兵,尽数被斩杀。

  缴获战马五千余,另有千匹战马被砍杀。

  这一战,可谓是大胜。

  根据审讯俘虏所知,开封城中清军三万人马,八旗精锐骑兵,也就七千余人。

  今日凌晨一战,清军的骑兵,全军覆没。

  加上昨日白天的攻城战,守军死伤了四千余人。

  仅仅一天,三万守军,就折损了一万余人。

  这样的惨败,让城中的固山贝子尚善,几乎发狂。

  “济尔格申大人,现在我们怎么办?”

  “开封还能不能坚守的下去?”

  脸色惨白,目光有些呆滞的尚善,茫然的看着内大臣济尔格申。

  “尚善贝子,我们的信使,早已经求援而去,只要再坚守三五天,豫亲王定会派援军抵达。”

  济尔格申郑重的说道。

  “现在我们城头还有两万人马,再召集一万民夫协助守城,只要据城坚守,再守十天不是问题。”

  “那就好,那就好……”

  “尚善贝子,西门主将马鸣佩战死西门外,卑职担心军心不稳,不如派卑职前往坐镇吧。”

  济尔格申平日里与马鸣佩关系不错,对于他亲率骑兵出城战死,心中多少有些感伤。

  “一个奴才,死了就死了,要不是他出的馊主意,何至于损失六千铁骑?”

  尚善有些不满的挥了挥手,偷袭敌营的建议,就是马鸣佩提议的。

  如今导致惨败收场,尚善自然对马鸣佩大为不满。

  若不是马鸣佩没有回来,他早下令把他给给砍了,以发泄心头怒火。

  “报!”

  尚善与济尔格申刚商议完,亲卫来报道。

  “启禀贝子大人,明军在四门外,把我们的战死的兄弟,尽数砍下了脑袋。”

  “筑成了四个人头京观,还在城下劝降汉军旗人马。”

  “说是只要投降,不但既往不咎,还可以官复原职。”

  “并说顽抗不降者,城破之日,所有守军人头落地,筑成京观,以儆效尤。”

  “还有马鸣佩将军,被钉在了木驴之上,正在西门外,遭受凌迟酷刑。”

  ……

  “明蛮欺我太甚,此仇不保,我尚善誓不为人。”

  听到帐下戈什哈的汇报,尚善拔刀而出,双目冒火的挥刀,把大堂上的家具,尽数劈砍成了一堆垃圾。

  发泄完心中怒火的尚善,盯着济尔格申道。

  “你立刻去西门城楼,稳住军心。”

  “传令彻尔格,阿尔岱众将,严加防范汉军旗的人马,谁要敢投降,立即斩杀!”

  “喳!”

  济尔格申连忙躬身一拜,退了出去。

  被钉在木驴上的马鸣佩,足足被凌迟了一千多刀,那种锥心的疼痛。

  犹如撕心裂肺,哀嚎了足足一个时辰的马鸣佩,最终惨死在西门外。

  城墙上的汉军旗将士,看着自家主将惨死情景。

  以及那筑成京观的人头,无不是心胆俱裂。

  马鸣佩的副将许占魁,看到惨死的马鸣佩,以及城头动摇的军心,同样也是内心惶恐。

  他本是陕西蒲城人,明末陕西天灾四起,因为孔武有力,善于骑射,他便去了辽东投军。

  五年前的辽东一场战斗中,他受伤被俘,遂归降了清军。

  作为一个汉人,剃头投降异族,虽然他一直没有表现出不安来。

  但每次清明、冬至想到陕西蒲城的先人,他其实是十分羞愧的。

  这几年,他编入汉军镶红旗,获得马鸣佩的赏识。

  从千总做到副将,也是顺风顺水。

  可昨天到今天,明军展现出来的实力,深深触动了他的内心。

  
  要知道如今他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建功立业的年纪。

  所以他的内心之中,自然是不想跟着马鸣佩一样死去的。

  心中惶恐的许占魁,当天中午,明军攻城之时,故意给自己插了一支箭矢。

  从而躲避了战斗,回到城门内的营地养伤。

  督战的济尔格申,倒是没有怀疑他。

  毕竟许占魁已经归顺大清五年,都做到了副将的位置。

  在济尔格申看来,这样的汉将还是值得信赖的。

  他真正需要防范的是,大清入关以来,新归附的那些明军将士。

  躲到伤兵营的许占魁,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的三天内,伤兵营内的伤兵,就被济尔格申强行命令。

  前往城头参与守城,原因嘛。

  明军攻势猛烈,城头伤亡惨重,兵力捉襟见肘。

  除了重伤员,所有轻伤员都必须登城守城。

  躺了三天的的许占魁,再次登上城头时,看到血迹斑斑,满地尸体的场景。

  脸色瞬间变得一片惨白。

  “将军,我们是不是,也会跟他们一样,死在这里?”

  许占魁身边亲兵队率,是个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

  他叫孙维统,他的家在山东临清关。

  他是三年前被张天禄裹挟去了辽东的青壮民夫。

  后来被迫加入汉军旗,编入到了许占魁的帐下。

  许占魁见他容貌俊伟,身形健壮,为人机敏,便提拔他做了自己的亲兵队率,也就是队长的意思。

  “放心吧,我们不会死的。”

  许占魁看着城下,士气高昂,攻城有序的明军人马。ωωω.χΙυΜЬ.Cǒm

  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低声吩咐了孙维统一声。

  “你去把田仲生千总找来。”

  “遵命。”田仲生是许占魁的生死兄弟,手底下还有几百号兄弟。

  如今也已经死伤过半,得到命令的田仲生,很快来到许占魁跟前。

  此刻,西门外负责攻城的明军,正是虎大威率领的护卫军。

  几天下来,虎大威率领的护卫军,在火炮营,弓弩、火枪的掩护下,对城门展开了猛烈攻击。

  护卫军每日的伤亡,都高达一千多人。

  但却始终未能攻下城门,这让虎大威抓狂之余,心头也是阵阵滴血。

  “虞绍勋,立即率领你的人马,继续进攻。”

  “既然这帮建奴杂种要打,老子跟他拼到底。”

  面色阴沉如水的虎大威,在看到柏永馥率领的人马,再一次被打退。

  他立即扭头对正在休整的虞绍勋,扬声下令道。

  “卑职遵命。”

  虞绍勋咬了咬牙,策马举刀吼道。

  “左营的弟兄们,随我进攻!”

  “杀~杀~杀啊!”

  排列整齐的士卒们,纷纷怒吼着,朝着城头冲了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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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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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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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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