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余斌>第101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和林菲菲发信息说完,这丫头欣然答应,还发了一个想我的表情,勾得我心里痒痒的。

  本来我想第二天上午回去,可她明天上午十点钟有个会,再见面的话的后天休息。

  她现在都快连轴转了,弄得我俩像牛郎织女似的,明明离得很近,却像隔着一道银河。

  “这样也太辛苦了吧?连轴转哪吃得消!”我发信息过去,为了表达我的心情,结尾特意加了一个“愤怒”的表情。

  林菲菲回复道:“放心吧!不会的,开完会就没我事了,我直接回宿舍休息。”

  她这么说,我心里才稍安了一下,互联网“吻别”以后,转身去打扫战场。

  “咦……你怎么还不走?留着我明天上午收拾就行。”周疏桐打着哈欠走过来,见我正在刷碗,怔了下说。

  我扭头看了她一眼,笑道:“今天晚上我留这儿住,已经和菲菲请示完了。”

  她精致的脸颊上闪过一抹愕然,“你不走了?那……那多不合适啊!咱们孤男寡女……”

  “院子里住进来六个大汉,你一个女孩子,我有点儿不放心,而且还是一个美女。”

  周疏桐嘴角勾起一抹笑弧,神情愉悦道:

  “我觉得和他们相比,你才是最可怕的。”

  “嘿……你这人。”

  “好啦!和你开玩笑呢!放这儿吧!明天早晨再收拾就行。”

  “没事,都快刷完了,不差这几个了,你先去睡吧!”

  周疏桐点点头,嘱咐了我几句,便转身离去。

  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听见外面有打扫的动静,才迷迷糊糊从床上爬起来。

  推门出去,我伸了个懒腰,唐枫已经来了,正在打扫客人房间。

  她歪头冲我一笑,“早啊斌哥!早餐已经给你放前厅了,加热一下就能吃了。”

  “好嘞!对了,疏桐呢?”

  “疏桐姐去市场,说要再买点儿花种。”

  “哦哦哦,我还不饿,先帮你收拾客房。”

  我二话不说,抢过她手里的吸尘器,开始作业。

  唐枫虽然从小产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也搬回了自己家,可身体依然有些弱,我怕把这丫头累着,于是脏活累活都抢着干。

  人多力量大,三间客房的卫生很快都搞定了,我刚吃完早餐,门外响起来一串清脆的脚步声。

  我抬头一看,周疏桐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

  看到她怀里抱着的袋子,我笑了笑,问道:“听说你出去买花了?买的什么?”

  周疏桐眉飞色舞,嘴角翘了下,嫣然一笑:

  “月季蔷薇。”

  我一愣,“月季我知道,但月季蔷薇是什么?”

  她掏出手机,从网上找出照片推到我面前,脸上笑容越发灿烂:

  “就是这种,能爬满整面墙壁,花期长,花量也大,也适合懒人种植,阳光越大,开得越多。”

  她说起花花草草,眼睛突然亮晶晶的,又说:

  “你想想,用不了多长时间,咱们院子外面就墙都是月季蔷薇,是不是很漂亮?说不定能成为网红打卡圣地呢!”

  “但是我有个疑问,这么多花,万一被人摘了怎么办?”

  周疏桐轻呵一声,“谁敢!让我看见,我不把他的腿敲断了。”

  我咧了咧嘴,苦笑道:“不至于吧!这么多花呢,如果真有人摘一朵,其实也没什么吧!”

  “那可不行,我以前没和你说过,我爸妈重男轻女嘛!我从小就被他们扔给爷爷奶奶,我奶奶最喜欢的话就是月季蔷薇,那时候爬满了墙,我之前就一直想种月季蔷薇,但没合适的机会嘛!现在你把这个小院买下来了,我终于可以实现梦想啦!”

  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了,重重地点了点头,“放心,在咱们这儿你随便种,谁要敢揪你的花,男的我给丫手砍下来,女的我就……批评教育……”

  “切!少臭贫,跟我去墙角撒种子。”

  “好嘞!”我应声而起。

  这种花的确适合懒人种植,只要把种子洒在墙角就行了。

  周疏桐洒完种子,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阳光洒在她脸上,形成斑驳的光晕,使她的笑容更加明媚。

  她拍了拍手上的土,那双杏眼越挑越翘,莞尔道:

  “对了,有一个卖烤肠的客户,想和咱们合作,我试吃了他们卖的烤肠,还挺好吃的,但品牌没影响力,所以给咱们的提点也挺多的,我觉得可以试试。”

  我不禁有些好奇,笑道:“你以前找的品牌方可都是大品牌,怎么这次突然愿意和名不见经传的品牌合作了?”

  “这家品牌的烤肠确实挺好吃的,而且主打是0添加,我很看好他们的潜力。”

  她稍稍一顿,眸底飞快地闪过一抹亮光,笑道:

  “而且这家工厂老板,之前投资了好几个品牌都成功了,后来被人踢出局了,现在重新创业,如果真能做起来,咱们也算帮了他一把,以后他也能给咱们介绍客户……”

  她越说越兴奋,我从不怀疑她的眼光,当即让她抽个时间把客户约出来聊聊。

  说不定是个机会呢!

  周疏桐一向雷厉风行,她把时间约在了后天,正好那天林菲菲休息,我却要去陪客户喝酒。

  我连续两晚都住在客栈,留林菲菲一个人独守空房,她在电话里听说我陪不了她,略微有些失望,可也能理解。

  “没事,你去忙你的吧!正好我今天有点儿累,不想动,你去吧!对了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啊?”

  “下午两三点儿吧!我约了人家中午吃饭,但可能喝点儿酒,我尽量少喝。”

  我的确是这么想的,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中午见的那位客户人特别热情,一见面让我叫他九哥,他人如其名,嗜酒如命,每次都说他全干我随意,然后一扬脖,一饮而尽。

  我都看傻了,但人家都干了,我要是不喝,岂不是太不给面子,我硬着头皮一杯接一杯,陪他干了。

  周疏桐想替我喝,但被我拒绝了,堂堂五尺男儿,岂能让女人挡酒?

  代价就是我喝大了。

  这顿饭我和九哥消灭了两瓶白酒,分开的时候,我们俩还依依惜别,相见恨晚似的。

  我目送着他开车扬长而去,终于坚持不住,跑到一棵树下,呕地一声就吐了……

  我正吐得酣畅淋漓,一双纤细的高跟鞋,忽然缓缓出现在视线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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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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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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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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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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