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孩啊,就是这么单纯可爱。
但,他喜欢的不就是她的这种纯真和可爱吗?
高宁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好,你放心,我不会的。”
“我从进部队开始就跟着司令,这些年,一直深受他的熏陶和影响,这些基本的东西,我还是很清楚的,也绝对不会逾越那条线。”
高宁捧着章子珞的脸,认真跟她对视,“小珞,我手上拿到的每一分钱,都是我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换来的,都很干净。”
章子珞也知道自己有些激动了,高宁既然是跟着司辰出来的,但凡他素质不行,是绝不可能做到这个位置的。
司辰那样神一般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看重的手下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呢?
她微微点头,眼底略带着一丝娇羞,“嗯,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我们要脚踏实地。我对我们现在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况且,我现在也刚出来,才就业不久,以后也还是有上升空间的,所以,你千万不要太着急了。”
“我之前一直觉得,我毕业之后,能靠自己的本事,在京城买下一个两房的小房子,就已经是顶天的了。如今你已经超越了多少人了,所以,在我眼里,你是非常非常优秀的。”
“我这人没什么太大志向,只要我们都好好的,两个人一起携手努力,我相信,我们的未来总会越来越好。”
高宁就喜欢章子珞这踏实的样子,点点头,“好,我会的,我们一起努力。”
两人说着,很快就来到了夏绯的别墅里面。
这一次,恰好司辰也在。
夫妻两人正坐在客厅的里,孩子似乎哭了,司辰正抱着娃,一边哄一边摇晃着,动作姿势都十分专业。
他穿着一身家居服,褪去了往日里的威严,仿佛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孩子爸爸。
而夏绯坐在一边,手里拿着手机,一边吃水果,喝茶,一边看着司辰哄孩子。
夫妻两人,相处的十分和谐。
外头的阳光顺着落地窗打下,映衬在他们的身上,让这一幕变得说不出的温馨。
高宁暗暗的在心里发誓,将来,他一定要让章子珞过上好日子。
然后,也跟司辰和夏绯一样,生一个宝宝,两人过简单快乐的生活。
章子珞说她要求不高,小富即安,事实上,高宁的想法更简单。
在遇到章子珞之前,他甚至对钱没有任何概念。
毕竟他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又整天混迹在部队里,几乎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
此时的他是无比的庆幸自己当初用那些攒下来的钱,买了这么一套房子。
否则,如今他遇到喜欢的女孩了,想结婚,却要个落脚点都没有,指不定还真的会因为受不住诱惑,走上一条不归路呢。
“司令,夫人。”
“绯姐姐,姐夫。”
两人进来之后,将手里的礼品交给了保姆,纷纷打招呼。
夏绯抬眸,明媚的眼眸带着几分笑意,“来啦,过来坐。”
两人都有些拘谨,在旁边坐下,接过夏绯递上来的茶,腰杆子挺得笔直。
很快,司辰将娃哄好了,深吸了一口气,扭头看到高宁跟章子珞,微微颔首,“你们聊,我带宝宝上楼去睡觉。”
高宁跟章子珞急忙点头,看着平时浑身霸气,杀伐果断的男人,此时带着孩子那接地气的样子,心里更是感慨万千。
也许,这就是好的爱情,给人带来的改变吧?
不管是夏绯还是司辰,都变得十分的温柔和善,在生活上褪去了锐气。
夏绯为司辰生儿育女,而司辰也愿意用自己宝贵的空余时间,陪伴妻儿,亲自带娃。
所谓岁月静好,也不过如此。
“准备的怎么样了?”夏绯也不马虎,看着章子珞开门见山。
章子珞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那一口气,顿时又狠狠的被吊了起来。
“准,准备好了。”她深吸了一口气,认真的看着夏绯,“也许,还未必能达到姐姐希望我达到的高度,不过,我已经尽全力去提升了。”
夏绯点头,“尽力了就不会有遗憾,不管结果如何,都是命。”
章子珞闻言,多少有些错愕。
她居然从夏绯的嘴里听到了命这个字?
她记得,以前夏绯是从来不信命,更不认命的……
这些年,发生了这么多事,夏绯的改变,确实是挺大的。
夏绯很快带着章子珞去了琴房。
章子珞是第一次进夏绯的琴房。
她知道夏绯的好东西很多,送自己的那把,并不是她手上最好的琴。
可她也没想到夏绯的好琴居然会有这么多。
进去琴房才发现,里面摆满了各种精致的琴盒,很多都是她在课本和网络上才看到过的标识。
更有些是被博物国际博物馆收藏过的。
虽然也有些比较普通的,但,即便是普通的琴,也比章子珞拥有的那把共鸣要强。
直到此时,她才终于明白,原来夏绯把那琴送自己,是真的觉得自己适合。
而他手里的好东西,多不胜数,根本也不缺那一把。
结果自己过去那段时间却因为这把琴给自己带来的奇妙变化,焦虑不安了许久。
当真是格局太小了。
夏绯将那把修复好的琴递给了章子珞,随即办了个椅子在旁边坐下,“你试试看,也挺久没听你拉琴了,来一首我听听?”
章子珞立刻挺直了腰杆,捧着那把琴,双手都激动的有些颤抖起来。
她小心翼翼的抚摸着,那被修复之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的琴身。
看着上面被更换过的琴弦,只轻轻用手指扫过,那奇妙的触感,便让她心潮澎湃。
她知道夏绯本事大,肯定能让这把琴变得更加优秀,却也没想到会变得这么惊艳。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拿起了弓,架好琴,闭上眼睛,开始小心翼翼的演奏起来。
第一个音符出来的,章子珞愣在了原地,久久都回不过神来。
这,这声音怎么会……
她脸色苍白着,不信邪的再次拉了一下,还是难听的破音。
这把琴,不过离开了她一个月,却像是突然不再认她了一般,连声音都变得生涩难听了?
章子珞咬着嘴唇,偷偷看了夏绯一眼,见她低着头,丝毫不意外的样子,咬着牙,一次次的在琴房里尝试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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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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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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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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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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