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在中间,并不受宠。
秦南城最疼爱是他的三子,秦北域。
上次的刺杀就是秦北域派的,秦南城明明知道,还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要是蚝油真的能如同酱油那样,就能迅速让他在青帮站稳脚,还能得到那些人的拥护!
“她要多少?”
“一两万,还说有把握帮我推出去。”秦北忻笑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莫尘雨也来了兴致:“她倒是信任你,方才我有问她,她连看我一眼都没有。我想你要是没见她,这蚝油说不定,她也不会拿出来,最多就是自己使用。”
莫尘雨的话,让秦北忻心微微一动,嘴角勾了起来。
是吗?
她就怎么信任自己。m.χIùmЬ.CǒM
也是,他们之间也算有过过命之交,那村姑相信他也是应该的。
“那大牛知道吗?”
“应该不知道,他跟我提的是什么蚝干。”
秦北忻这么一说,更觉得林月对他是不一样的。
也是,自己这么英俊,风度不凡,林月对他有异样,也是很自然。
秦北忻:“这么说来,一万两也不算贵。”
莫尘雨不知道秦北忻再想什么,反倒是把手中的册子来回的翻着,“这图形还有点意思,一看就清楚,这格子上,一行一列都清清楚楚。”
“北忻,你有没有想过,把她留在身边……”
“她又不想当我通房,我提过了。”
莫尘雨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此女子你把她当做通房?”
“不当通房难道还是小妾,她……”
莫尘雨没兴趣听这人精虫上脑:“你可以把她留在身边做事。”
“啧,一名村姑何来的本事。”嘴上这么说,脑海中却不由的浮现出,林月方才站在他面前侃侃而谈的样子,真是发光发亮,美得嘞。
“单单她这一手本事,就足够了。”莫尘雨指着手中的册子。
“简单明了,数据清晰,通俗易懂。这不是本事吗?”
秦北忻夺过册子,因为太用力那纸张就裂开了,“真是穷酸,好一点的纸也买不起,算了明天多给她一点,给她买纸用。”
林月说得没错,普通老百姓说不定在这辈子都不可能赚到一万两,可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一万两不过是他们平日游玩的开销罢了。
莫尘雨被夺了册子也不恼,反倒是拿起桌面上林月留下来的蚝油罐子,还没有欣赏一会儿,就被秦北忻夺了过来,唤来人,交给了厨子。
莫尘雨:“……”
秦南城那么多儿子,他怎么眼瞎就选了这么一个东西当朋友。
林月出了青帮分部就往果苗店跑,果苗老板也在紧张得等她。
见到林月回来,他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林月终于买到她心心念念的果树苗和佛手苗,种植好,就等着明年四月份开花,标志母种和父种。
这树刚刚种下,天就变了,开始刮起大风来,还下起雨来。
这是要来台风了吗?
第二天起来,雨越来越大了,风也大。
林月想了一下,她干脆放弃了驴车,自己只身一人下山去。
寅时的天气,哪怕是夏天天也还没有亮,风刮过树梢发出沙沙作响,听起来恐怖又可怕。
清河村泥泞的村路上没有半点人影,林月穿着蓑衣,戴着斗笠,抹掉脸上的雨水,眯着眼往前走。
走了两步,草鞋打滑整个人差点摔倒,还以为会摔得狗吃屎,林月被人扶住了。
大手又稳又热拦住她的腰。
“霍大哥?”
霍弋拉住她的手,把她往自己身边带。
林月本想说不用,但话到喉咙,就说不出来了,最后干巴巴道:“我会给你算工钱的。”
走到前头的霍弋差点笑了,最后这是低低嗯了一声。
她其实没有跟霍弋说今天她要去见秦北忻的事情。
不是她不怕危险,是她觉得,在交易未完成之前,秦北忻也不会让她出现危险。
这点自信林月还是有的。
也不是说她不信任霍弋,是觉得,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非必要,不要把员工叫起来加班,这样会惹人嫌的。
林月以前也当过社畜,自然知道,半夜被老板叫起来加班是什么感觉。
几次林月想要松手,都差点摔了,后来她也不矫情,干脆就任由着霍弋拉着她的手。
两人的手,都不算好,霍弋手上有不少的茧子,有点粗糙,林月的手上也有不少的伤口,皮肤因为长期洗菜,洗碗,皮肤有点皱了。
但是……林月垂眸,她还是觉得霍弋的手很好看,很修长,指甲也很干净。
想来要没有他那拖油瓶般的师妹,霍弋想必是养尊处优的存在。
这些茧子,粗糙是不存在的。
到达乐河县时候,约定的时间已经过来,林月心里有点急,速度不由加快几分。
难道走了?
等到她去了码头,码头上哪有什么人,只有海风、雨水和拍打在码头上的海浪,一下又一下打得很凶。
“林月?!”
一盏茶后,秦北忻看着落汤鸡的林月,又看着她脚上快叠层高山一样的黄泥土,他居然感到气愤:“什么天气,你说出来就出来!就不知道等等吗?我派人去通知你了!”
林月张得大大的眼睛,睫毛上都是雨水。
还没有说话,秦北忻指着地面:“你看看,你把我地面弄成这样……算了,算了,让你们准备好的热水,你们准备好了吗?”
林月笑着称谢:“谢谢少东家。”真是刀子嘴豆腐心的少东家。
仆人很快来了,说热水准备好了。
“你跟你的佣人,去洗个澡吧。”
林月想要解释一下,霍弋不是她的佣人,还没有说话,霍弋先说了:“多谢少东家。”
“滚滚滚,真是碍眼,寒酸又丢人。”秦北忻不耐烦摆摆手。
林月二人相继离开。
林月并没有让秦北忻等太久,差不多他喝完一盏茶的时间,下人通报林月来了。
“这么快……”快字吞没在口中,消失在喉咙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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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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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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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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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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