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雨点淅淅沥沥的落下。
倒春寒让今天的温度格外的低。
“都六点钟了,怎么还没下班?”
我手里捧着热水,轻轻地吹着。
白色的雾气萦绕,挡住我看电脑的视线。
春节假期刚刚过去不久,虽然公司里的人都来上班了。
但假期后遗症每个人都有。
办公室的气氛,都是懒洋洋的。
“下班下班!”
办公室的领导拍着手掌走出来,对大家说道:
“今晚有聚餐,大家一起来。”
听到有聚餐,办公室里的人都是兴致不高。
他们现在只想要回家休息。
“头儿,我要请个假,家里有事。”
我举起手,对他说道。
“哦!”
他明显愣了一下,不过旋即露出笑容说道:
“可以。”
办公室里的人,都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从来可都没有人,敢拒绝头儿的聚餐邀请。
这个新来的实习生,这么勇?
我暗中耸了耸肩,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爸是公司的副董事长。
我的家庭美满,父母都是公司高层,吃喝不愁。
收拾好东西,背着公文包和大家打了声招呼,就搭电梯下楼。
呼!
刚走出公司大门。
寒冷刺骨的风夹杂着冰冷的雨吹来。
冷得我缩了缩脖子,躲在围巾里面。
这条黑色的围巾,是我的青梅竹马给我织的。
我的青梅竹马叫季清思,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住在一个大院里。
家里的爷爷辈,就建立下过命的交情。
我的父亲和她的父亲,还一起扛过枪。
“对了,过年之后,季叔现在已经是白月城的城主了。”
我搓着手呵气,去到公司的地下车库。
滴滴!
坐到车里,启动车子。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有种空虚,像是缺少了什么一样?
我对着后视镜无奈地笑了笑,我现在的日子,还缺什么?
回到家里,暖气让房子里暖阳如春。
“爸!妈!我回来了!”
收起雨伞,我换上拖鞋走进客厅。
“今天这么快就回来了?”
“不用去聚餐?”
沙发上,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大叔,手里面拿着晚报在看。
“去了也没什么意思。”
我摊了摊手,说:
“那还不如回来。”
“倒是你们这些高层,能准时下班。”
“一个命令下来,我们就得苦哈哈地熬到现在。”
我倒了杯水,吐槽到。
“欢迎来到成年人的世界,虽然很糟糕,但是你绝对会爱上它。”
我爸笑着放下报纸,说出了一番很有哲理的话。
“啧,爸你又从哪里搞来的鸡汤?”
他拿起水杯,说道:
“你知道这是鸡汤就好。”
“如果是除你父母外的人和你这么说,不要客气,给他一拳就是了。”
“又在这里说什么呢?”
“快单去洗手吃饭。”
我妈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虽然工作很忙,但是我妈都坚持自己做饭。
“收到!”
一大一小起身,古灵精怪地敬了个礼,一起去洗手。
吃完饭之后,我爸忽然开口说道:
“明天就是元宵了。”
“在我们天月皇朝,这可是传统的情人节。”
“明天有没有什么打算?”
他挤眉弄眼地看着我。
“我明天要和你妈过二人世界,烛光晚餐,你就不要在家里当电灯泡了。”
我无奈地拍了拍额头,说道:wWW.ΧìǔΜЬ.CǒΜ
“我知道了。”
“你和清思的事情,也早点定下来吧。”
听到我爸的话,我的脸一下子就变得热乎乎地。
只是嗯嗯呜呜地应了几句。
一直到晚上睡觉,我的脑子里面都还有些乱。
我侧着身子,看着床头的台灯。
忽然,那种空虚的感觉再次袭上心头。
这是为什么?
我不想想那么多,蒙着头昏昏沉沉地就睡了过去。
……
第二天下班,我在公司拿出手机,拨通了清思的电话。
“辰哥?有事吗?”
“那个,清思,那个,晚上,不对,下班你有时间吗?”
我结结巴巴地开口问道。
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顺其自然。
但是今天,就要挑明吗?
“有啊!”
“你要带我出去玩吗?”
“我听说今年,城中心搞了一个很大的灯火晚会!”
听着清脆的声音,我笑了笑说:
“对,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就去灯火晚会。”
“我现在就去开车接你。”
“好,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我高兴地哼着即兴创造的节奏,走了下楼。
老天爷也好像是知道,今天是元宵节。
连续下了三天的雨,也终于停了。
我开车去到市里的研究所,季清思就是在这里上学上班。
虽然季叔是白月城城主,但是季清思还是凭借着自己大学时全系绩点第一毕业的身份,被保送到这里读研究生。
我看到一个清妍秀丽的女孩,对我招手。
今天她特意打扮过,看起来更加地动人。
她坐到副驾驶上,我将充好电加热的暖水袋递给她。
“冷吗?”
“嗯。”
季清思接过暖水袋,点了点头。
我们一起在研究所外面,一间特色私房菜餐馆吃完饭之后。
就驱车赶往白月城中心。
城中心很热闹,一对对小情侣牵着手,在看花灯,猜灯谜。
我和季清思也是顺其自然地,将手牵在一起。
“哇!辰哥!你看那个!”
“花车巡游!”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
在车上,有一个非常大的花灯!
花灯外形,像是传说故事中的巨龙一样,即将飞跃向天空。
看到这个花灯之后,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好,好熟悉!
我感觉到一阵剧烈的晕眩感袭来。
天空和地面,都像是被调转。
“辰哥!辰哥!你没事吧?”
清思焦急的喊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眼前的视线,也逐渐模糊。
一个“我”的声音在脑海里面响起。
这才是最美满,最美好的日子啊!
为什么要放弃?
沉浸在幸福中,沉浸在美满中不好吗?
“这一点也不好。”
我低声地说道,我想起来了。
我叫辰丰,我现在神弃岛。
而我,已经走到了最后一关:
人世间!
……
ps:这一章写着感觉挺有意思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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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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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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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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