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宋游王善公>第145章 武官与画
  街上已经开始有蝉鸣了。

  

  

  

   此后的一些天里,宋游便常常关着门,在屋里教三花娘娘认字。

  

  

  

   当然不是成天学到晚,那样太累。

  

  

  

   宋游一般只在下午教她、吃完饭的时候,教完就去睡午觉,让她练习。

  

  

  

   每天也只教她十几个字。

  

  

  

   每教她学会一个字,都要或惊叹或吹捧或不可思议或怀疑她暗地里偷偷用功一番,总之每天不重样。教到三四个字的时候,就要及时打住,告诉她寻常人每一天的精力和聪明都是有限的,三花娘娘虽然天赋异禀,但也不是精力和聪明用不完,然后在她强烈要求下,再教她一些。

  

  

  

   教完不忘劝她不要偷偷用功,然后假装不知道她在偷偷用功。

  

  

  

   门口的店招倒是没有撤下。若是有人来敲门,找他们去驱邪捕鼠,他们便去走一趟。若是来人看见大门紧闭,就不来找了,他也并不因为没有帮助到别人而感到愧疚,只觉得双方没有缘分,乐得再过一日清闲。

  

  

  

   渐渐春尽,立了夏。

  

  

  

   日照增加,雷雨变多,柳树枝条上的叶子也越发葱郁,每天窗外的太阳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街上人们的衣裳越穿越短,甚至有些在城里做苦活累活的干脆不穿上衣,腰间布条勒着排骨,常常大汗淋漓。

  

  

  

   已经是夏天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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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时日里,吴女侠依旧早出晚归。

  

  

  

   捋完了榆钱,又摘槐花来。

  

  

  

   有时割了两斤肉,也来请他加工,搭一个伙。有时回来路上碰见什么东西闻着香,也买点回来,分与他们吃。有时心情好,也来找他们,请他们去或近或远的某个地方吃点小吃,也挺有意思。

  

  

  

   这位女侠有时疲惫,有时轻松,有时身上会带点煞气血腥,宋游也不多过问,如当初说的一样,互相轻松相处。

  

  

  

   最多问她一句,怎么又请他们吃饭。

  

  

  

   吴女侠便咧着嘴跟他讲——

  

  

  

   既入江湖内,便是薄命人。

  

  

  

   眼下她在长京求生,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又累又危险,每天出去都不晓得还能不能再回来。可顺利回来了,却又找不到别的事做,实在无趣。

  

  

  

   要说兴趣爱好,她也匮乏得很。

  

  

  

   小时候她没吃过多少好的,长大后也没多少见识,不懂诗词歌赋,听不来曲,赏不来茶,吃便是她这一生最大的爱好了。然而以前年纪小,没有钱也没有能力,买不起,走不远。现在买得起了,也走得远了,又发现有些饭一个人实在不好去吃。

  

  

  

   点多了吃不完,点少了吃不遍。

  

  

  

   不多不少,又没多大意思。

  

  

  

   别人见你一个人,总爱看你两眼。

  

  

  

   以前在长京没有朋友故人,每天回来,随便填饱肚子,就在二楼床上一缩,睁着眼睛与漆黑的夜对视一会儿,再醒来也就是第二天早上了。现在多了一位挺谈得来的友人,自然要叫上朋友一起去吃顿好饭。

  

  

  

   一来自己本来就爱吃。

  

  

  

   二来安慰自己辛苦,奖励自己又多活了一天,又庆贺距离自己来长京闯荡时定下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无论如何,能在一天劳累危险后,叫上一个不错的、能谈得来的,而且还不东问西问的朋友毫无负担的一起吃顿好饭,甚至心情郁闷之时,她低着头专心吃饭、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会多问,她觉得实在是一件安逸的事。

  

  

  

   挺好。

  

  

  

   宋游也很满意这种生活与接触。

  

  

  

   既看得到,又不深入搅和其中,能体会到,又不觉得累,真是美好。

  

  

  

   也满意这样的交情。

  

  

  

   逐渐到了五月。

  

  

  

   ……

  

  

  

   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

  

  

  

   日长睡醒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道人收起毛笔,看着纸上一行字。

  

  

  

   二楼窗户依然开着,清风吹动柳枝,由窗口进来,带来些许凉意,也将墨香吹到了面前来。

  

  

  

   小女童两手扒着书桌边沿,伸长脖子看着。

  

  

  

   随即仰头看向道人,眼中疑惑。

  

  

  

   “写的什么?”

  

  

  

   “三花娘娘认识什么?”

  

  

  

   “日,长,儿,子,童。”

  

  

  

   小女童踮起脚尖,一一伸手指着纸上的字迹,因为墨迹未干,她不敢把手戳下去,同时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着。

  

  

  

   最后才指着最左下角的字:

  

  

  

   “花!”

  

  

  

   “三花娘娘厉害。”

  

  

  

   “为什么这么多字我都不认识?”小女童仰头盯着道人,眼珠子胡乱转着,里头有些怀疑。

  

  

  

   “因为三花娘娘还没学。”

  

  

  

   “你不教我。”

  

  

  

   “这世上的字太多了,纵使三花娘娘天赋异禀,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学,不可操之过急。”宋游耐心说道。

  

  

  

   “我很聪明。”

  

  

  

   “那是自然。”宋游抿了抿嘴,不疾不徐的说,“如今三花娘娘已经会写很多字了,但一直是用的柳枝和沙盘,还从未用过笔墨,不如今日就试试用毛笔在纸上写字是什么感觉,如何?”

  

  

  

   说着他将毛笔递向小女童。

  

  

  

   小女童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目光瞄向纸笔,看不出脸上想法,但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脆生生说道:

  

  

  

   “纸要花钱!”

  

  

  

   “没关系。”道人摸了摸女童的头,“也许它会因为三花娘娘写的字而变得更珍贵。”

  

  

  

   “听不懂。”

  

  

  

   “试试。”

  

  

  

   “哦……”

  

  

  

   小女童迟疑着接过了毛笔。

  

  

  

   照着道人教她的样子,握着笔杆,低头看了看桌上的纸,学着道人的样子在砚台上蘸了墨,又仔细刮了刮,小心落笔。

  

  

  

   四个大字落在纸上——

  

  

  

   三花娘娘。

  

  

  

   算不得好看,却也算是工整,伴随着溅射出的大大小小十几个墨点。

  

  

  

   写完她便连忙收了笔,不敢多写。

  

  

  

   “很好!三花娘娘年纪尚小,初学不久,首次落笔,便已有了大家风范,假以时日,可怎么得了?”

  

  

  

   “!”

  

  

  

   小女童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从脸上看不到她的内心想法。

  

  

  

   可若有尾巴,恐怕已经翘起来了。

  

  

  

   道人则将墨晾干,小心收起纸。

  

  

  

   其实何止是纸要花钱,这墨也是逸都时的凝香墨,十分昂贵,用到后来连他都很少用了,今日才又拿了出来。

  

  

  

   可再贵的纸墨也是字的载体,哪里又比得上三花娘娘写下的第一行字呢?

  

  

  

   正在此时,底下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道人与女童一起下楼,开门一看,站在门口的是一名年轻仆从。

  

  

  

   仆从一见他,就连忙对他施礼。

  

  

  

   “先生,小人有礼了。”

  

  

  

   “足下不必多礼。”宋游也回了一礼,在他脸上看见了汗珠,“不知足下来找,所为何事?”

  

  

  

   “先生可会驱邪降魔?”

  

  

  

   “自然。”

  

  

  

   宋游指了指门上店招。

  

  

  

   “我家主人也是在别人口中听说了先生的本事,这才特意来请。”仆人说道,“不知先生可否方便,随小人走一趟,我家主人必有重谢。”

  

  

  

   “不知足下口中的主人住在哪里?”

  

  

  

   “东城与西城交界处,不远。”

  

  

  

   “又是何事呢?”

  

  

  

   “我家主人最近常常心绪不宁,半夜惊醒,仿佛被人窥探,去天海寺请了开光的法器,也没有用。”仆从露出为难之色,“主人要强,具体如何小人也不便多说,先生若是方便,还请过去看看。”

  

  

  

   “也好。”

  

  

  

   宋游抬头看了看头顶的烈日,虽然不想出门,却也答应下来。

  

  

  

   接着一转身,对身后小女童说:“外头太阳大,热得很,而且家中无人,便请三花娘娘在家里守家,莫要被闲杂人等摸进去、偷了东西。也请三花娘娘注意劳逸结合,练字需适当,以三花娘娘的天赋,不用加倍练也能写得很好了。”

  

  

  

   “知道的!”

  

  

  

   小女童悄悄瞄着道人,嘴上答应得好,心里却已经决定偷偷用功了。

  

  

  

   怎么可能不加倍练?

  

  

  

   所谓的天赋异禀,全是她偷偷用功才有的结果,这道士不知道,才说她天赋异禀,要是哪天不练了,他不是会觉得自己天赋突然变差了?

  

  

  

   那怎么能行!

  

  

  

   道人对此自然是不知情,只柔声对仆人说:“便麻烦足下往前带路。”

  

  

  

   “不敢不敢,请。”

  

  

  

   仆从恭恭敬敬,往前走去。

  

  

  

   一路对宋游讲些与他主人有关的事,像是怕被街上行人听到了,声音压得低。

  

  

  

   他家主人是京城武官,负责京城防务,正当壮年。

  

  

  

   能任武官,想来也是武艺高强之人,按理说这样的武官应该妖鬼难近、百邪不侵才对,最近却常常心绪不宁,睡着后总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

  

  

  

   堂堂守卫京城的武官,竟担忧自己宅中闹鬼、身体中邪,说出去怕被人笑话,不敢请那些有名的高人,恰好前些时日偶然听说西城有位刚来长京不久的年轻先生似是有些本事,名气不大,便想着请来看看。

  

  

  

   宋游一路随他进了宅院。

  

  

  

   宅院不大,地段一般。

  

  

  

   长京确实居大不易。

  

  

  

   宋游跨进院门,左右看了看,并无察觉阴邪之气。

  

  

  

   随即主人家出来迎他。

  

  

  

   果然是一位身强体壮的武官!夏天在家中休沐,穿得很随意,薄薄的衣裳完全挡不住肌肉的轮廓,又正是血气旺盛的年纪,如此武人,寻常阴魂到了面前恐怕也近不得身,至于寻常妖邪,就算不会被他一剑斩了,怕也不敢轻易与他为敌!

  

  

  

   事实确实如此——

  

  

  

   宋游眯着眼睛看了看,未从主人家身上察觉到什么异样。

  

  

  

   直到他进入主人家的卧房。

  

  

  

   只见墙上挂着一幅画——

  

  

  

   画中之人披挂整齐,身材高大,骑在马上,手提长枪,栩栩如生。与之对视之时,更觉灵动,恍惚之间,甚至觉得他要从画中冲将出来,借着冲锋之势将面前之人戳个对穿,再直接钉到身后门上。

  

  

  

   画中人正是面前的武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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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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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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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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