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王八蛋不仅玩弄了净了师太,还杀人灭口。”他恨恨的说道。他知道净了的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光凭陈二狗的证词,法律是无法定刘富贵的罪,况且他也不能这样做,那样不仅牵出净了的事,也会牵出真性的事情,那会让寺庙蒙羞。
本来沈江跟净了没有任何关系,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是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容忍不了这种杀人灭口的无耻行径。更重要的是,他对庙里的尼姑产生了感情,无论谁,他都感到像自己的家人一样,所以这种爱屋及乌的感觉便油然而生。
沈江一路急行,很快便接近老土村,路过一片林子时,他才注意到,这正是村北的那片林子,那晚村长和二香就是在这林子里办事儿。同时,他也想起了花娃的话,那所谓的‘凶宅,应该就在这附近才对。
果不其然,他发现在林子边上的一个土坡上,有一座孤零零的院子耸立在那里。那院墙已经破败不堪,有些地方已经坍塌,大门紧闭着,四周都是荒草,还有几棵半死的槐树矗立在那里。
“花娃这小子胆子也真大,晚上在这种鬼地方睡觉,这脑袋少了根弦,硬是和别人不一样。”沈江也没有时间进去一探究竟,眼见离村子近了,看见路边有顶破草帽,就捡起来,戴在自己头顶,他可不想被别人发现他溜进村民的房间。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钟,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村里的人大都在屋里歇着,地里也没有人影。
沈江低着头,就往村里走,没想到不远处迎面走来一个人,沈江只瞄了一眼,就暗叫“倒霉”,自己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偏偏出现了。
谁?村长吴明贵。
吴明贵正悠然自得的走了过来,后面跟着一条大黑狗。
沈江赶紧低下身子,装着系鞋带,让吴明贵从身边走了过去。
可是没想到,他刚站起来,那条狗却冲他叫了起来。
沈江吓了一跳,默不作声仍然往前走着。
谁知,身后传来了吴明贵的叫声:“站住”沈江没有办法,只好停了下来。
那条狗的叫声引起了吴明贵的注意,他回过头来,看着这个戴草帽的人,那身穿着打扮不像村里的人,村里的人一般不会在这个炎热的时候,还穿着牛仔裤和皮鞋晃悠。
直觉告诉他,此人可疑,一定是村外来的,而且那背影还有几分熟悉。
吴明贵转到沈江身前,一把摘下他的草帽,“好哇,原来是你小子”m.χIùmЬ.CǒM
沈江尴尬的笑道:“嘿嘿,村长,大热天的,你还出来晃悠啊”
“好小子,鬼鬼崇崇的到村子来做什么?”
“瞧你说的,什么鬼鬼崇崇,这村子不能进来吗?”
“你小子不在庙里呆着,倒底做什么来了?不说清楚,我这做村长的还真不让你进来,你和这村子又不沽亲带故的,要是村里少了什么东西,咋办?我得对村民负责”吴明贵一脸严肃的样子。
沈江被他喝住的时候,就知道他要找自己的麻烦了,虽然自己和二香撇清了,但自己和香兰的‘奸情’让他发现了。知道这家伙心里老大的不舒服,一句话,肥水流了外人田,当然不爽了,不然也不会到处散播他和香兰的‘好事,。
“村长,瞧你那正经的样子,你还怀疑我进村偷东西?你说这大白天的,村里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偷?何况我也不是那号人。”
“嘿嘿,你小子是什么人我不清楚?头一回进村就把一个大活人给偷走了,你还说你不会偷?你比那些小偷还厉害是不是又盯上哪家的媳妇了?”吴明贵调侃起他来了。
“村长,你想哪里去了,我是进村来找花娃的。”沈江已经想好应付的理由。
“花娃?他昨天掉进河里,打湿了衣服,不是已经回庙里去了吗?”
“他掉河里去了?”沈江一脸惊讶,“没见他回来啊,花伯就是担心他几天没回去了,就叫我进村子里来找找,你也知道花娃有病,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沈江这个借口非常的恰当,吴明贵一时也反驳不了,倒犯了糊涂,“应该是回去了,今天没见他在村里,是不是去那边林子里玩了?”说着,他朝北边的林子一指。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冲着吴明贵说:“村长,到处找你哩,原来你在这里。咦,沈保安,你也来了,动作挺快的。”
沈江一头雾水,什么动作挺快的?
吴明贵说:“找我爪子?”
“哎呀,香兰回来了,大家等着你去主持刘老汉的丧礼啊。”女人说。
“她还回来的快呢,难得她一片孝心。那好,我们走。”吴明贵正要走,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冲着沈江说:“好啊,你这小子,原来是冲着香兰来的!”
沈江一脸茫然,说:“你们在说啥子?”
“你小子,还跟老子装,懒得理你了。对了,看见二香没有?”
“你老糊涂了?二香怀着身孕呢,让她去赶晦气?”
“哎,我昏头了。”吴明贵说着,便转身和那女人往村里走。
沈江想着那女人的话,大叫道:“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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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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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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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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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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