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的婚礼,她因为扭了脚,所以没来,余笙之前又给她发了帖子,现在她能自由行动了,自然是要应约的,反正今日时间尚早。
余笙自己一个人在家,也是闲得发慌,正长霉呢,就听丫鬟来报,说是南宁王妃来了。
余笙喜不自胜,赶紧将自己又收拾了一下,然后出去迎客了。
于锦潇是第一次来平西王府,从进府之后,她便感受到了和南宁王府完全不一样的氛围。
这里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布局,都透着一股子舒朗大气,且一路走来,并未见到多少下人,比起处处精致、奴仆成群的南宁王府,平西王府更能让人心境开阔。
还没走到二门,便见到快步走来的余笙,她一脸真心实意的笑意,显然日子过得很不错,于锦潇便也替她开心起来。
“你总算是来了,咱们俩可是有好些日子没见了,怎么样?你脚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吗?”还没走近,余笙便连连开口,都没给于锦潇回话的机会。
她们俩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了,上次见面还是正月的事,眨眼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两人都从未出阁的姑娘变成了人妇。
“没什么大碍了。听婉莹说,当日你漂亮得就像是天上下凡的仙子,可惜我没这眼福。”于锦潇打趣道。
三个多月未见,中间又经历了那许多事,两人竟也没有生疏。
余笙将人引到了招风堂,珍珠去替两人泡茶。
两人聊了一会儿近况,余笙正想着该要如何自然的将话题引到生子上,就见于锦潇垂着眼睫,轻声说道:“今日我进宫,听说皇嫂有喜了。”
说完,她抬起头来,看向余笙。
余笙被这突如其来的注视搞了一个措手不及,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还没有。”
于锦潇“噗呲”笑出声来,“我也还没有。”
虽是笑着的,但余笙却分明从这话中听出落寞来,她仔细看了看于锦潇的面色,果然她还是在意的。
“咱们成亲才没多久,没有也是正常的,反正成了亲,总是会有孩子的。”余笙说完,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瞬时想给自己两个大嘴巴。
她原本的计划是要向于锦潇卖惨的,结果这……
唉!
正懊恼间,于锦潇又道:“余笙,虽然孩子早晚都会有,但是身为皇家的儿媳,早些开枝散叶才是正理。”
话总算是递到了余笙嘴边,她叹了一口气,“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回门那日,因为这还被我娘拉着念叨了半日。可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能生出来的,这些日子,王爷每天早出晚归的,好多时候人影都看不到,我又能怎么办呢?”
余笙说完,两方都沉默下来。
于锦潇知道陈留前世的结局,她改变不了他的命运,但是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余笙的下半辈子没有念想。
皇家的儿媳,上了玉牒,想要像寻常人家一样夫死改嫁都不行,这后半辈子,若是再没个孩子,日子可怎么过?
良久,余笙开口,让伺候在一旁的香叶等人下去了。
等只剩下她们二人,她才又小声道:“其实嫁过来的这些日子,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
说起这个,余笙皱着眉,她的脸也失了先前的好颜色,紧抿着唇好似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一般。xǐυmь.℃òm
“怎么了?”于锦潇关切的问道。
“我总是梦见王爷,王爷……”余笙顿了顿,然后深吸一口气,像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会暴毙,每次都还是不同的死法,我,我……”
眼泪盈满了眼眶,然后直直垂落下来。
“我真的好怕。”
于锦潇握住了余笙的手,看着这个美丽又羸弱的姑娘,也不知道该如何出言安慰,因为她知道,现在能安慰她一时,等她真的遇到的时候,这些还得她自己面对,除非能改了平西王的命。
若是知道他前世究竟是如何死的,她到还可以婉转的提醒一下余笙,可她自己也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又如何提醒呢?
现在已经五月了,离前世三皇子发丧还有不到两个月了。
当初她刚嫁进赵国公府不久,就听闻三皇子暴毙的消息,突然间离奇死亡,让京城的百姓很是议论了一番。
她对陈留一点儿都不熟悉,但也曾听赵衡提过一嘴,说是三皇子平日看着身体挺好的,怎么会突然就病逝了呢。
两年之后,宣德帝也突然间就一病不起,拖了几个月,也去了。
陈皓顺利继位,成了新一任的皇帝,景笙也做了皇后。
再后来,不知道哪里来的盗墓贼,在关虎山挖到一座墓,面上看着不显,但陪葬品却件件都是精品,很多东西只有皇家的人才能使用,种种迹象显示,那其实是已逝的宣德帝第三子陈留的墓。
只不过,墓里并没有发现尸首,只是一处衣冠冢而已。
衣冠冢这个说法,当时在市井之间流传很广,至于真相如何,不得而知,因为皇家并未承认,但也未曾出面辟谣,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过暗地里却重新派人加固了那座墓。
所以,于锦潇也不知道,陈留上辈子究竟是怎么没的。
但她知道,按照前世的发展,陈留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留给余笙的时间,不多了。
想了想,于锦潇还是开口道:“都说梦是反的,你也别太担心了,自己吓自己。不过,人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没了,总归要么是病,要么是意外,你若实在不放心,不如请个医术高明的太医来王府住着,再多让些人护着。”
于锦潇说这些话时,余笙一直仔细观察着,但她发现,好像于锦潇也并不清楚陈留前世究竟是怎么没的。
怎么会这样呢?
就算陈留还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他的死也是大事,死因不可能在京城半点风声都没有啊。
可是连于锦潇这个手握重生剧本的女主都不知道,这下余笙是真没辙了。
难道就这样认命?坐以待毙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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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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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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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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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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