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他迷迷糊糊即将入睡,却隐约听见房门被悄然推开的细微声响,随后总觉有谁附在耳边轻唤着自己。这混账……他睡意全无,心烦意乱。猛地睁眼,然而闯入视野的是阿拉斯加犬毛茸茸的放大版的脸。他惊呼一声,忘了自己躺在床沿上,翻身滚了下去。
果不其然,摔这一下不叫惨,而是混沌·凡尔斯的嘲讽紧随其后:“我算明白你怎会这么蠢了,怕是常事吧。”
“滚,谁像你抱着那么大一只狗子还贴得这么近。”
听罢此番言论,混沌·凡尔斯反倒不要脸地往床上一躺:“怕甚?又不是被亲了。”
“你……你给我滚下去!”他气不顺,握起拳头准备捶打那厚脸皮家伙的胸口。谁知还没得手呢,便被对方扣住手腕顺势拉倒。他扑进对方的怀里,脸可是泛红了好半天。
“算了吧,跟个小姑娘似的,一拳可不痛不痒。”
明知混沌·凡尔斯是在嘲讽自己,可他却也不再做任何反抗,就那么顺从地伏着,沉默不语。往昔他从未想过,原来除了兵戎相见……还可以这样。
不料,最煞风景的言辞其实是出现在了末尾。“让你不你就不了?真听话,乖儿子。”
真够浪费感情!凡尔斯终于忍不住了,他是挺想把这家伙给掐死的,无奈自己被控制得死死的,完全使不上劲。此刻的他,心情正如五味杂陈。
所幸,混沌·凡尔斯还算识趣,已经松开了他。既然是阴暗面,又岂会体察不出其情绪变化呢。“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半年前,洛凡校园被拐,你分明有能力阻止,为什么不。”
“不为别的,我只想见识人贩的头目有多不知死活。”
“……那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凡尔斯哑然失笑,“十几条鲜活的人命,一瞬间……全没了。”
可惜,此番言论并不能触动混沌·凡尔斯多少。彼时的混沌飞王嗜杀成性,或许这些……他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避过此次,那下一次……?不怪歹徒手段毒辣,倒怪我袖手旁观?真有你。”
“抱……歉,是我过激了。”他迅速冷静下来,想来那确然是事实。毕竟,谁都没有料到,本以为只是群普通的黑恶势力,结果却搅出了这么大的风浪。可是,罪恶迟迟没有落网,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你啊,还是像以前一样,总爱想些有的无的。”混沌·凡尔斯侧翻身抱住趴在床沿的小犬,“我们,只需护得小鬼周全不就好了么。”
也是,扫黑除恶,那是警察的职责。而己方不过异世界来客,是故无权插手此事。
“你可曾听闻‘天下大同’?”凡尔斯躺于另一侧,沉默半晌后忽又出语,“《大道之行也》所描述的‘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也许多数人都甚为崇尚。只是,当今社会的物质文明高度发达,而精神文明却仍相对匮乏……难以实现。”
“大同?你不觉得,现在说这话,就像乌托邦和桃花源一样不切实际么。”
求别再说这两个词了……这只会叫精灵想起某只叫莫妮卡的。不行,这话题绝不能继续下去。先下手为强,凡尔斯机敏地掐掉了它:“说来,你为什么总是叫狗子‘猪’啊,不起个名?”
“……Alaska如何?”
“醒醒,起英文名太奇怪了,不如带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味道的。”
“……???别,这样更奇怪。”混沌·凡尔斯不禁怀疑对方也中了洛兮玥的毒,只是程度较轻罢了。他开始摆弄起某人的手机,“谐音也许可行?”
“你这哪来的……?”洛凡落下的?那不可能。在图书馆那会他还清楚看见这小孩用手机发信息跟自家同桌调情。(划)
“没收洛兮玥的。你应该知道她……”
凡尔斯秒懂。那人总喜欢看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她可不止一部手机。你说要没收吧,那怎么不收全部?表面上看来是“为民除害”,而一深究怎么更像是“假公济私”呢。
“所以,谐音的结果你可还满意?照中国人的习惯,一两个字的称呼或许比较亲切。”凡尔斯凑过去看了眼输入法的待选项:厄拉斯格、俄罗斯歌……这个饿啦四哥可是差点没把他笑死。
混沌·凡尔斯无心继续,索性揭过此页。“我莫名愿望强烈,且必须今日实现。不知你……能否满足。”
“我……”凡尔斯想不通自己到底怎么了,尽管本意要拒绝,最终却还是答应了,“都可以吧,你别太过火就行。”
许是受到同一种未知的吸引而产生共鸣,但他俩无暇深究,更多只关注当下。
打个响指,整个房间霎时灯火通明。
“洛兮玥那人虽说平时毒气缠身还不太对劲,但不得不承认,在妆容方面确实蛮走心……”混沌·凡尔斯看向置放在桌角的快递盒,随后将里面的物什一一取出。
顺了顺及腰的银白假毛,给凡尔斯戴上。为其绾发前,精挑细选色号偏淡的薄片胭脂递过去:“抿住。”
分出两小股头发,结双鬟于头顶,并使之自然垂落。其余头发束起,用发绳固定,作髾尾垂于肩上。最后,取一对羽毛发簪加以装饰。
“似乎没有……将就下。”遍寻不得翠钿,于是持美妆笔在眉心处画上幽蓝鸢尾花印记。
扫视盒里五花八门的化妆品,决定就此作罢。一方面,凡尔斯不需要过多修容;另一方面,这脸也不像宣纸那么耐造,他可不敢保证自己的技术万无一失。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美得不可方物?”混沌·凡尔斯轻捧对方精致的面庞,凝望得失了神。半晌,思绪回笼,“……像画中仙,嗯。”
“你今天有点奇怪诶……”无缘无故心乱,却是道不清的感觉。
“也许吧。但,还有更重要的事。”混沌·凡尔斯交给他一方砚台以及一块蓝色墨锭,出去,“帮个忙,该点睛了。”
一点反驳的余地都不给呢。无可奈何,凡尔斯只好盛了杯清水回来,伏案研墨。
少顷,混沌·凡尔斯带回未完成的画卷,在桌面铺展开。
他挽了挽衣袖,将研磨好的彩墨奉上:“极少见你如此用心做一件事呢。”
“如果是那种事,我会加倍用心……当然,你不大可能给我机会。”混沌·凡尔斯的语气愈发轻佻,但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话锋一转,“红颜相伴,提笔磨墨,挥斥方遒……这似乎就是古代读书人的终极梦想了。”
“读书人……?就你这没个正形的,还是算了吧。”
不消片刻,点睛之笔落成,画中人亦栩栩如生。书“壬寅夏至”,阁笔,收好画卷。“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我对你是……疯狂的占有欲。”混沌·凡尔斯蓦地将对方整个抱起,粗暴扔到床上,“好想……吃了你。”
“这就克制不住了……?”起初,凡尔斯确实有点慌。只是,任由精灵折腾多时也没看出这是在干嘛,不妨用“小动物乱蹭”来形容比较贴切。
打住!神经病啊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若不是四肢受压,他就差给自己一耳光清醒清醒了。
未几,动静了无。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会,方知对方原来是睡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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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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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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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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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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